2021年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1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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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1号通知

2024-07-16 15: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相关要求,为了做好我校本次大赛的报名、组织、比赛等工作,在原《关于举办2021年武汉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基础上,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3、主赛道创意组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和研究生创意组: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 1 \* GB3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 2 \* GB3 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 1 \* GB3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 2 \* GB3 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 1 \* GB3 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 2 \* GB3 ②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 3 \* GB3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 1 \* GB3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 2 \* GB3 ②参赛项目在2021年4月16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3 \* GB3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 1 \* GB3 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 2 \* GB3 ②参赛项目在2021年4月16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 3 \* GB3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5、参赛团队务必于2021年5月30日之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二、大赛安排及参赛要求

赛事事项

分项

日期安排

备注

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5月30日

1、参赛团队可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报名。

2、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无资格参加校级初赛,以及后面的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

校级初赛

评 审

6月中上旬

具体时间以学校大赛工作组通知为准。

现场赛

湖北省复赛

网络评审

7月-8月

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现场赛

全国总决赛

网络评审

10月

具体时间以大赛全国组委会通知为准。

现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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