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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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07-10 07: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就诊须知

1、就诊或心理咨询前请挂号,每次就诊时请携带病历(针对门诊复诊或专病门诊)。

2、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提前预约挂号后,请务必到咨询台登记、时间为50分钟/号,请准时来,若未按时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就诊时请主动将病历交给候诊人员,由候诊人员安排就诊。

二、住院须知

1、儿少病区

收治范围:18周岁以下的各类儿童精神障碍,主要收治病种包括

(1)行为问题(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品行问题、对抗行为、网络成瘾行为)。

(2)学习困难(学习成绩下降、学习成绩不平衡、不会阅读、不会计算)。

(3)情绪障碍(离别焦虑症、学校恐怖症、抑郁症、强迫症)。

(4)发育性障碍(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

(5)精神病性障碍。

2、老年病区

收治范围: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的各类老年期精神障碍

(1)老年期功能性精神障碍或心理障碍,如精神分裂症、神经症、情感障碍、失眠症等。

(2)老年性痴呆,如阿尔采默氏病、匹克氏病等。

(3)老年性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包括急性精神障碍、脑血管病后遗症、痴呆等。

3、新毒病区

该科主要收治:海.洛因、新型毒品、酒精等精神活性物质成瘾患者,或网络成瘾者。

4、110救助病区

该科收治各类流浪精神患者。

5、普通精神科(二区、三区、六区)、中医病区、早期干预病区、康复病区、优化治疗科(十八区)

主要收治男性18岁至60岁之间、女性18岁至55岁之间不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精神障碍患者。可按患者或家属要求选择适合的病区。

6、探视管理制度

(1)探视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大门口的安全,防止病人趁探视家属进出时出走,总务护士负责检查、登记家属带来的物品,防止危险品带入病区。

(2)一般应在规定地点探视,不得任意进入卧室,卧床者除外。如带病人离开病室,须经值班护士同意,但不得离开医院。

(3)护士负责接待,耐心解答探视者的询问,有关医疗及预后等问题可通知医生给予介绍。

(4)探视时要严密观察病人的动态,对情绪波动明显的病人应及时劝慰,必要时通知医生暂停探视,并采取相应措施。

(5)督促家属遵守探视规则,禁止探视人员将违禁物品,各种凶器、锐利品、酒类以及易燃物,带入病室。不可将手机借给病人,若为其他病人代发书信,须经主管医生同意后方可代发。

(6)特殊感染的病人原则上不探视,必要时须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按规定防护后方可探视。

(7)探视时加强巡视,观察病人的情况并做好宣教,防止进食过快引起窒息。

(8)护士应向病人及家属做好健康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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