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落户(网上申请详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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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跳转页面后会来到武汉公安云端窗口,这里需要用到证照卡包,要提前下好证照卡包,登录证照卡包,然后在云端窗口点击“办事”。 5、跳转页面后选择要办理的业,这里我们是落户,所以选择“治安”“户政”“户口登记”。 6、在户口登记中,查找“大学毕业生(专科、本科落户)”或“大学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此处根据实际情况点击相关选项。 7、点开其中一个选项后,选择你落户相对应的区域服务站,这里以青山区为例。 8、在业务办理栏中,选择“在租住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即可办理。 9、按照要求上传相关照片,提交,等待审核通过。 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年龄不满45周岁的毕业生。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对照国内同等学历或学位条件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云端窗口”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 2、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提供单位证明;在租住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 4、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 三、申办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云端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上传申请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落户地公安分局政务中心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 3、选择领取方式。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后,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1)邮政快递寄送。公安机关按申请人提交的收件地址寄送《准予迁移证明》或《入户通知书》 。 (2)现场领取。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现场领取《准予迁移证明》或《入户通知书》。 4、出具准迁证明。申请人选择领取方式后,公安机关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5、打印户口簿。 (1)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户口簿; (2)市内迁移的,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入户通知书》、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打印户口簿。 凡通过申办资格审查的,其是否符合落户条件以窗口民警最终审核结果为准。以上事项,现场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当场办结。凡发现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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