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传》称浙江卫视侵权,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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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传》称浙江卫视侵权,律师分析!

2024-07-14 22: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8月27日,《武林外传》系列作品的出品方、版权方——北京联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林外传》系列作品的独家商业代理方——北京比邻耐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浙江卫视《我们的客栈》节目侵权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说明显示,《我们的客栈》系浙江卫视于2023年1月6日播出的综艺节目,在该节目开播前两天,浙江卫视工作人员联系《武林外传》方,表示该节目第二期将以《武林外传》剧组重聚为主题,希望获得《武林外传》的音乐作品授权。此时《武林外传》方发现《我们的客栈》第一期节目的预告视频、后续的正片内容及下期预告中出现了大量《武林外传》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原剧播放,原剧的世界观、场景、人设、服化道、音乐等,明显超出双方所沟通的音乐授权。“因此,我方明确告知浙江卫视,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在其未获得官方授权前,我方不同意任何包含《武林外传》元素的综艺节目上线播出。”声明中表示。

但浙江卫视随后仍旧上线了该档综艺节目。声明中,《武林外传》方认为,该综艺节目以第二期为代表,全方位侵犯了《武林外传》的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多次、大量使用《武林外传》电视剧原片,嘉宾的人物设定、妆发造型及服饰道具等均完全拷贝《武林外传》,节目搭建的场景完全还原《武林外传》中“同福客栈”的场景,并使用“同福客栈牌匾”等核心元素。此外,《武林外传》方发现,《我们的客栈》节目早在2022年9月招商阶段就开始使用电视剧《武林外传》的相关角色及素材,宣传该节目为“武林外传综艺版”,为该节目增加关注度及背书,使得《我们的客栈》节目成功与多个品牌达成商业合作,赞助金额上亿元。

声明中还提到,不止《我们的客栈》这一档节目,浙江卫视此前已经在《王牌对王牌》(第一季第二期、第四季第六期)、《青春环游记》(第三季第八期)等综艺节目中多次使用《武林外传》版权元素进行改编。“该等改编均未获得我方的授权或许可,浙江卫视此次的侵权行为属于典型的重复侵权。”

但截至北京商报记者发稿,此条微博已被删除。

据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比邻耐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78.94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2.105万人民币。

律师分析指出,如果版权方仅授权第三人行使影视作品中某一元素的作品版权,那么被许可人仅只能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一旦超越授权范围将会面临侵权风险。著作权法中存在“合理使用”制度,但是合理使用是有边界的,如果没有直接引用或者借用他人作品中的元素,而是援引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关系、角色名称等非作品元素,可能让社会公众误认为两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或者授权关系,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综合北京商报 天眼查APP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版权侵权联系电话:010-8520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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