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武汉惨案,武昌火车站砍头惨案今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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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武汉惨案,武昌火车站砍头惨案今日进展

2024-07-12 03: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月18日下午4时11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武昌 ”发布一条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头颅砍下。

惨案发生的武昌火车站东广场附近武南一村,是个城中村。村里开着许多小旅馆、小餐馆,主要为过往的外地旅客服务。当时胡某到姚某店子吃面,由于被害人姚某在春节前涨了一元还没来得及把牌子改回来,总之他收面钱的时候,没按照招牌上的四块钱收,而是收了五元一碗。

三个人中的两个对这件事没有异议,准备付钱。但22岁的胡某和老板争辩道:“牌子上写着四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一块钱?”据旁观人说,他没有选择解释,而是姚某直接用惯常的大嗓门吼道:“我说几块钱就是几块钱,吃不起你就不要吃”

行凶后,胡某并未逃窜,民警到场将其抓获。

记者19日奔赴犯罪嫌疑人胡某老家及现住地,发现胡某持有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级为“二级”。

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胡某是达州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一组人,胡某家多年前迁居至大竹县牌坊乡。

据胡某母亲冉小芳(化名)介绍,初中未毕业便辍学,十六、七岁开始外出打工。她说,胡某脑子不好使,而且性格暴躁,经常从工地上跑掉。六、七天前胡某曾给母亲打电话,这两日电话一直打不通。

记者在龙虎村采访时,当地村组干部提供的胡某残疾证复印件显示:2010年10月25日,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向胡某东颁发了残疾人证,其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极为“二级”。“他的病时好时坏,发作起来就没法管。”胡某父亲胡大平说:“只要他一回家,整个家里就不得安宁,连父母都敢打。”胡某的堂兄胡先生说,去年在工地上,胡某动不动就跟别人吵闹打架、搞破坏,行为举止越来越离谱。

去年12月份,胡某被家人送到了宣汉县的精神病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感觉有所好转。但此后胡某拒绝与父亲、堂兄一起外出打工。

直到记者找上门前,胡大平夫妇仍不知道儿子在武汉犯下大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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