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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12: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键词:中世纪;欧洲; 城市史; 空间; 权力

一般而言,传统的城市史研究将城市作为纯粹的客观存在,或者研究城市具体的发展和变迁过程,或者将其置于宏大的经济、政治框架中讨论其影响和意义。到20世纪末,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和后现代哲学的影响增强,城市史学者逐渐从空间维度进行研究,考察城市发展背后的政治与社会因素,尤其关注权力是如何影响城市空间,以及在城市空间中如何解读出权力运作的痕迹。这时期,史学研究出现了从上层转向下层,从中心转向边缘的双重趋向,前者继承了年鉴学派的传统,注重对物质文明、田野调查、空间建构的研究,后者与历史人类学暗合,强调关注边缘群体,揭露权力与压迫。皮朗和韦伯开创的中世纪城市史研究范式,以及20世纪中叶受年鉴学派影响下的城市物质文明史的方法均被超越,空间维度这种新的研究范式和视角逐渐成型。本文试图从城市空间及其象征意义着手,论述近年来欧洲中世纪城市史研究的新进展。

一、城市史研究的三个阶段及其理论转型

自20世纪初以来,欧洲中世纪城市史研究经历了两次转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20世纪初,此为欧洲中世纪城市史研究的奠基时期,奠基者亨利·皮朗和马克斯·韦伯所开创的研究范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导着城市史研究。比利时在19世纪末迅速完成了工业化,进而跻身欧洲强国,工商业阶层出身的皮朗坚信这归功于中世纪以来低地地区(今比利时、荷兰、法国北部)的城市商业传统。其《中世纪城市史》于1923年出版英文版,皮朗在书中强调了国际贸易对于中世纪城市的重要作用,并指出从事国际贸易的商人阶层开创了城市自治。与此同时,韦伯亦强调了皮朗“市场促成中世纪城市形成”的观点,并认为西方城市还产生了法律和组建公司社团的能力,指出西方城市的特征在于其拥有自治权。他们所开创的学术范式体现了现代性、自由进步等理念,这与19世纪西方高度重视自由贸易、进步主义思想并反映在了史学论述中不无关系。事实上,正是西方学术界的主流思潮推动了当时的学术研究。如滕尼斯在其1887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就认为,现代性消解了传统的亲属关系和血缘关系,地方性的共同体被更复杂、更抽象的利益社会所取代。20世纪初,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社会学更关注现代城市和社会网络。而史学家布克哈特则将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看作与邻里、亲属、家族等传统割裂开来,并且与中世纪的集体主义决裂了的现代城市,他将意大利的城市看作现代性的极端的缔造者,指出城市中的个人势力必会从封建枷锁中被解放出来。这些都基于城市商业起源论和中世纪城市自由说的假说,体现了20世纪早中期的城市史研究传统。

第二个阶段从20世纪中叶起。受到结构主义和法国年鉴学派的影响,这时期的欧洲中世纪城市史研究侧重对构成城市的各个要素的研究,如城墙、街道、建筑、城市生活、经济活动等。欧洲中世纪城市的兴起是一个重要的主题,而皮朗的经典研究却侧重低地地区,对欧洲其他地区所谈甚少。因而,这时期研究欧洲各区域城市史成为各国城市史家共同努力的方向,他们的研究更加注重区域特征,地理学、历史地理学、空间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在此都起到了推动作用。例如,德国史学家伊南虽仍重视市场,但她更注重欧洲内部的市场,一方面将城市史的范围拓展到中东欧,对德国城市、俄罗斯城市进行了详细的个案分析,另一方面注重欧洲内部区域间的联系,认为这种区域贸易构成了城市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动力,从而纠正了皮朗过于注重长途贸易产生城市的观点。法国史家伊古内从法国城市的个案研究出发所得出的农业区域促进中世纪城市产生的观点,亦补充了商业起源说。皮朗的研究中几乎很少提到法国城市,稍有涉及的也仅是法国北部靠近弗兰德尔的一些城市,而法国城市的多样性恰可为反思经典理论提供很多案例。因而,到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多卷本的阶段性总结成果《法国城市史》,由勒高夫领衔编撰其中的中世纪城市单卷本。及至21世纪初,又有更新的多卷本《欧洲城市史》问世,其中世纪部分大量增加了西班牙和伊斯兰世界的内容。英国城市史也出现了新的成果。与此同时,意大利中世纪的城市亦被逐个深入研究,除意大利学者外,还有大量法国学者、美国学者参与其中,使得中世纪的意大利城市史研究蔚为大观。这些研究在更广阔的欧洲范围内做探讨,且这些研究趋势不囿于国家和城市,在中观的区域层次上做出了突破。但是,其主要仍在使用传统的研究方法。

前两个阶段都有其侧重点,第一个注重对城市性质的探讨,第二个从结构主义视角着重研究城市的基本架构,侧重分析城市的各个组成部分。总体而言,它们都很重视客观的城市,对城市表象背后所隐含的意义缺乏充分挖掘。因而,这便成为第三个阶段的任务。

20世纪末以来,欧洲中世纪城市史研究的目标,就是在看得见的城市中寻找“看不见”的城市。以往重在研究城市结构和单位、城市演进和规划,现在则注重解读城市建筑群、挖掘城市景观的内在意义,城市的语境(context)成为研究目标。这种方法是受到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尤其是列斐伏尔的理论,他对工业社会的空间生产现象及其过程的解读和批判,带动了学界对空间生产的重视(其《空间的生产》法文原版出版于1971年,英译本出版于1991年)。在20年间,其影响从法国传到美国,又被推广到全世界。在列斐伏尔看来,城市不是被动的商业和市场的产物,也不是消极的供事件发生的舞台,而是同劳动力、资本、技术一样,都是生产力,能够对城市及其空间进行生产。简言之,空间就是一种社会生产,而且要从“空间中的生产”转向“空间本身的生产”。他认为有必要将空间生产过程的图景描绘出来,并将空间分为空间的实践(spatial practice)、空间的表征(representations of space)、表征的空间(representational space),分别对应物质空间、精神空间和社会空间,在认识论上,这三种空间也分别被概括为感知的(perceived)、构想的(conceived)和生活的(lived)。经过这样的分类,空间的社会性维度被极大拉伸,城市空间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空间可以成为社会关系的产物,也成为政治控制的工具。空间本身甚至也成为生产者,参与重组社会关系和建构社会秩序的过程。一般认为,现代西方城市是资本主义的产物,但是列斐伏尔也关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的欧洲城市,认为这时期构成了现代城市形成的关键时期,他还用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案例阐释了自己的理论。在列斐伏尔之后,哈维、苏贾等人也从地理学角度深化了该领域的研究。福柯和布尔迪厄则从哲学角度继续列斐伏尔的论题。福柯从空间和政治权力关系、政治统治策略的视角研究了个体与空间生产的关联,丰富了空间生产理论。他突出了权力的作用,体现了对权力运作于空间的深刻批判。他指出封建时代的君权、近代兴起的规训都是权力运作的方式,而且都体现于空间中。他还列举监狱、疯人院等形象的空间隐喻加以说明,将知识和话语都放到这些空间中,对其造成的霸权进行批判。对于福柯而言,空间只是他用来分析和批判权力运作的场所,他并没有像列斐伏尔那样关注空间的生产过程,但是他从权力视角对空间生产机制加以分析,为“空间转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资源。布尔迪厄进一步探讨空间中的符号意义。他提出了“符号暴力”的概念,认为话语等符号对人们的控制和统治比经济、政治的还要严重。这种暴力还是一种工具理性,会将统治者的意图内化到被统治者身上,通过被统治者自身异化的方式完成。在城市中,被统治者对权威的接受,恰恰是通过无处不在的空间符号进行的。

以往的城市史研究,或是研究街道、广场、建筑等城市硬件,或是考察城市生活、社会文化等元素。然而,这些都是以结构主义的方式研究城市,而从空间角度研究城市史一般是从后结构主义的角度,注重城市硬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城市活动所体现的目的。这些都不是显性的,而是隐藏在城市景观、空间活动背后,需加以合理阐释的隐性内在。而且城市空间并非客观存在,其反映的是社会关系中的阶级关系,并进而凸显出最根本的权力因素,权力通过控制城市空间来表现合法性,社会群体和政治群体之间的斗争也会表现在城市空间中。以格尔茨的人类学视野和查尔斯·蒂利的社会学方法为主导的研究路径补充了亨利·皮朗的城市史。虽然列斐伏尔和布尔迪厄等探讨的主要是现代社会,考察资本对空间的影响,但是空间生产的理念在历史上一直存在,并且不断成为当权者的宣传工具,这与资本对空间的运作如出一辙。将空间概念应用到历史中,亦体现了时空维度的统一。

《中世纪的城市》

二、城市空间研究的成果和类型

从时段上看,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中世纪中晚期,尤其是13世纪至16世纪,盖由于这时期是大量建造欧洲公共建筑的时期,因此提供了较多关于空间变迁的素材。从地域上看,研究对象和成果集中在低地地区和意大利。二者的研究都已有长时段的积累,业已呈现出齐头并进的势头。低地城市的研究传统可以一直上溯至亨利·皮朗,经由他的学生传承下来。虽然长期以来都集中在研究城市的经济层面,但是城市史研究的传统一直未断,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表现出新面貌。当前以根特大学的研究最为突出,有威姆·布洛克曼、马可·博纳等研究者。意大利学界的城市史研究传统虽然丰富,却趋于传统,主要是在20世纪末由美国学术界引入了新方法和新视野,如特雷克斯勒、穆尔。法国学术界亦有较大贡献,布歇隆对米兰、克鲁兹-巴旺对威尼斯、维格尔对罗马的个案研究,均探讨了中世纪意大利城市的空间生产。在意大利本土学术界,则主要以论文集汇编为主,对城市的各种空间做了分类研究。

从主题上看,城市空间的研究又可分为以下一些类型。

第一,表现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的城市空间。特别是对公元1000年以后的中世纪城市的研究,基本上突破了皮朗的框架和韦伯的影响,也不再仅仅研究城市的构成元素。以往在论述城市权力时,一般都是分析制度层面,但是现在由于受到艺术史中研究中重视赞助人概念的影响,故将城市的建筑等可见的元素与其建造者和建造动机密切联系起来,分析掌握权力者施加于城市表象的目的、过程及影响。因此,对城市空间的控制成为权力得以巩固和强化的重要途径,而空间则表现出权力的印记。占领、规范或改造城市空间,并使其为我所用,成为中世纪城市政府的目标。这在意大利城市史的研究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从时间上看,学界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重视对城市共同体(commune)的研究,在近二十年又更多关注城市与君主的关系,自治城市和君主城市也是意大利城市发展的两个重要阶段,前者从11世纪至13世纪,后者从14世纪到16世纪,二者大致以14世纪为界,缔造出两种不同类型的中世纪城市。对城市共同体的研究多关注商人、行会和平民政权,将其视作与封建领主和世家大族斗争的胜利者,城市中的市政厅、钟楼、广场等建筑均成为平民掌握权力和彰显权力的符号,是共和政体的象征。对君主城市的研究考察君主是如何通过对城市空间的投资和控制,改变共和政权的城市空间来宣扬自己的权力。这时期,君主纷纷建造辉煌壮观的宫殿,而且还参与建造教堂、修道院、陵墓等神圣空间,以此提升自己的地位,论证自己掌权的合法性。地域差异也体现于其中,意大利北部城市以其城市自治闻名,而意大利南部则主要是君主体制下的城市。到中世纪晚期,意大利普遍出现了从共和政体向君主体制的转变,曾经被视作共和象征的建筑纷纷变成了君主制的象征,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佛罗伦萨的市政厅成为美第奇家族的“老宫”(即今之维基奥宫)。

在中世纪早期也存在这样的空间变迁和权力转移。在从古典时代向中世纪过渡时,城市空间更多的是延续古典传统,如罗马帝国时代的建筑、矩形城市形态等,都是中世纪早期君主表现其权力传承源自正统的象征。如东哥特之于拉文那、伦巴第之于帕维亚、查理曼之于亚琛、奥托大帝之于马格德堡,都反映了国王或皇帝通过继承古典城市传统来表现其正统性和合法性。但是,这时期也有变化。由于基督教的兴起,欧洲城市景观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神圣空间的兴起,教堂在城市中大量涌现,而其中起到推动作用的是此时获得城市权力的主教。10世纪以后,主教在城市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成为控制城市的主宰,他的权力也体现在了城市空间的变迁中,教堂、修道院由此成为欧洲中世纪城市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鉴于此,我们可以将城市视作“权力场所”(luoghi del potere),它表达了中世纪时权威与空间的内在联系,获得权力者在空间中表达自己、表征自己,从对空间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拥有的权力。这种权力与城市空间息息相关,从城市空间的变迁也可以看出权力的转移。

第二,庆典、仪式等城市动态空间。除了上述建筑、道路等基本上处于静态的空间外,也有仪式等动态空间可以表现城市社会中的权力要素。这种研究方法受到人类学的影响极大,将人类学家对土著村落仪式的考察方法应用到中世纪的他者社会中,将“剧场理论”应用到中世纪社会中,看那时候的仪式是如何反映权力要素的。中世纪的仪式包括节日庆典、比武大会、神判司法、国王进城、狂欢节,等等,基本上都是在城市中进行的。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这些活动并不仅仅流于表面,而是都被用于传递某种信息的。譬如较早时期由美国史学家爱德华·穆尔对威尼斯狂欢节所作的研究,他指出这种节日庆典是当权者让下层民众表达情绪的宣泄口,目的是为了巩固威尼斯的精英政权和强化既有的等级秩序。阿纳德通过对低地地区的城市根特的仪式研究,展现了行会和民兵如何在广场上“表演”,将城市仪式视作市民对勃艮第公爵权力的承认和臣服,揭示出广场等象征中世纪城市自由的因素在这里沦为君主权力的符号。因此,曾经的典型的自治城市,在勃艮第公国的控制之下成为服膺君主统治的附庸,这可以被看作中世纪城市的蜕变。同样,巴黎的君主进城仪式也得到较多的关注,通过对国王进城的过程、路线、细节的描述,研究者们探讨了王权是如何控制巴黎这座城市的,而对首府城市的控制又是如何成为法国君主制得以巩固和强化的工具。这些仪式被用符号学的方式解读之后,其背后的动机被淋漓尽致地揭示出来,有助于我们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除了大众和当权者的“表演”,真正的城市剧场也被用来分析城市社会中的博弈。西梅斯通过对里尔的个案研究,对13世纪城市戏剧的创作、传播、接受进行文化人类学分析,她认为这些是社会群体和个人进入公众生活的渠道,并且有助于塑造公众的意见。中世纪的戏剧不仅反映了社会现实,还是社会和政治领域的积极参与者。

对社会关系、仪式活动的考察,也顺应了后现代主义(或后结构主义)对文本解构的潮流,城市景观不再是城市整体结构的组成部分,而是被当作文本,成为从中管窥城市中的权力运作的工具。从具体的场所、建筑到空间中的网络,再到地图和地理学的想象空间,可以从微观层次考察具体的城市景观和与之相关的人的意识,以及文本中的想象空间。这从如下关于市民身份和城市记忆的研究也可以看出来。

第三,城市空间与身份建构。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有开创性的研究,而这种视角也被应用到对中世纪城市公共空间的考察。从13世纪开始,市政厅、钟楼、市政广场、城门、大教堂等作为公共空间的代表大量涌现,它们能够反映出市民身份,并且对这种意识进行强化。这里的研究重点不再对建筑师、建筑风格作传统的研究,而是从其建造宗旨和动机入手,并且研究其对城市和市民的主观影响。从空间建构上来看,建筑空间深刻地反映了隐藏在空间背后的身份建构,市民身份的建构是这方面讨论的焦点,这时期出现的市民身份成为城市自我标榜的符号,甚至成为现代性的代表。同乡村相比,城墙和市场所反映出来的城乡身份建构的差异意味着市民的特权,尤其是中世纪的城墙将城市和乡村截然分开,给予了城市和市民不同于封建领地的优势地位;同其他城市相比,修建大教堂、广场、城墙、市政厅等大型工程,可以提高自己所在城市的地位,将其他城市比下去,从而增强市民的荣誉感和认同感。以往一般认为,中世纪城市和市民的特征在于其自治性,晚近的研究则特别强调公益性和共同身份的缔造,将这视作城市团结与和平的保证,由于中世纪的城市也充满了冲突和斗争,因此,公益的话语往往通过城市空间表现出来,如市政厅中强调市民团结和城市秩序的宣传壁画等。此外,还有通过其他社会管理渠道确定的城市和市民身份。女性空间亦是身份的空间建构的重要方面。一般而言,城市空间指的是男性空间,而女性身份在城市空间中则往往由私人领域或家庭领域表达,也与男性身份代表的公共空间有着截然不同的范围。

第四,城市的记忆与想象。城市的记忆往往通过城市历史的书写,书写和讴歌城市历史,这在中世纪中后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并且出现过许多城市史家和城市编年史作品。如米兰的邦维辛、佛罗伦萨的维拉尼等,他们的作品为后世保存了丰富的历史记忆,但是,也要充分意识到这些作品的主观性和创作背景。在某种程度上,城市的设计师也担负着记忆和想象城市的职能。尤其是在中世纪晚期,古典时代的城市规划重又流行起来,通过城市规划理论家而与现实的城市建设结合起来。他们一方面使古代的记忆复苏,另一方面将其运用到当代的城市规划上去。譬如布鲁尼、阿尔伯第、马蒂尼等规划思想家都纷纷借鉴古典传统的理论,并且提出“理想城市”的理念,他们对城市的想象为后世的城市规划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

除了文字,图像也成为城市记忆和想象的重要资料,尤其是地图。除了现实的空间,虚拟的空间也成为权力的体现,譬如城市地图的绘制、城市图像的制作、城市形态的根源,等等,这种空间缔造的主观性成为研究的目标。对于中世纪的城市而言,古罗马和耶路撒冷的城市形态是一种理想形态,它们分别代表着世俗的和宗教的类型。圆形和方形也成为中世纪城市形态的两种基本类型,且各有其象征意义:圆形代表防御,方形代表秩序。就具体的中世纪城市地图而言,其图景往往是城墙围绕着突兀的建筑群,内部点缀着钟楼和教堂穹顶。绘图者很少考虑准确的空间关系,而是聚焦在一群主要建筑上,这是由于其目的往往是用抽象的方式展示道德方面的范本,在图像之中蕴含着道德训诫的目的,这种教导模式不需要准确地展现地理地形,因此,中世纪的城市图像的象征性远远大于其精确性。

总而言之,中世纪的城市历史和城市地图并非一定反映了真实,我们不能按照现代历史书写和绘图学的标准去要求它们,因为它们的创作有着更复杂的动机,在其背后起着关键作用的还是权力,正是权力者决定了城市史的书写和城市地图的绘制。因此,权力无处不在,它决定了城市的记忆和想象。

巴黎圣母院大教堂

三、城市史的区域和跨区域研究

在当前城市史研究中,区域和跨区域的研究角度开始受到重视,城市与其外围的腹地、更广阔的地域、国家乃至世界产生着愈加密切的联系。从当前研究重点来看,从宏观空间进行的城市史研究可以分为地域国家和跨国两个层面,二者均为单个城市在空间维度上的延伸。

一方面,城市史的研究开始突破单个城市的框架,在更广阔的区域范围内展开,注重城市之间的联系,尤其重视城市网络、城市等级与早期现代国家兴起的关系。在已有的微观城市空间研究的基础上,从国家建构的层面考察城市似乎也顺应了学术史发展的逻辑。到中世纪后期,城市不断向周边扩张,开始朝向地域国家的方向发展,城市贵族在充分的竞争之后出现了占据主导地位的家族,也形成了占有主导地位的首府城市,因此形成了一定的等级结构,在空间中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韦伯所论证的西方特有的基于特许状的市民自治特权,到这时期不得不做出一些调整,市民和城市要将其大部分权力让渡给新出现的地域国家及其统治家族。对于这种近代早期国家形态的传统研究一般是从制度的层面,尤其是从财税制度着手,探讨中央集权国家在这时期的兴起。但是,近年来更多是从城市空间的塑造着手,通过君主权力对城市空间的干涉表现这时期国家的形成。君主对区域进行整合的同时,也通过空间的生产在城市中树立自己的权威,通过艺术的投资来彰显自己的权力。这在单个城市空间的研究中已经有所表现,亦是借鉴了艺术史理论和方法的结果。

对于意大利城市的研究尤其明显地反映了这一趋势,大量研究是关于托斯卡纳地区的国家建构。以往的研究集中在佛罗伦萨或周边其他城市,但是现在则突破了对单个城市的研究,从更大的托斯卡纳区域整体来考察多个城市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首府城市尤其成为研究地域国家的着力点,通过这个来考察君主对国家的控制能力。从美第奇家族统治时期对佛罗伦萨的空间改造和对托斯卡纳大公国的建设,可以看出这时期已经脱离了中世纪意大利城市的自治形态,朝着现代国家快速发展了。这一时期的意大利,除了托斯卡纳,北部的米兰、威尼斯,南部的罗马、那不勒斯以及许多较小的城市国家如曼图亚、费拉拉、乌尔比诺等,也都在急于摆脱中世纪的城市形态,披上现代国家的外衣,这些城市国家当中也涌现了一大批统治家族,他们对内热衷于城市改造、艺术赞助,对外为了国家利益而发动战争,这不仅开启了文艺复兴的辉煌时代,也推动了中世纪城市的转型。同意大利的多元城市结构相比,法国是以巴黎为首府的单一中心城市结构,后一种城市结构在近代国家的产生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国王逐渐放弃了中世纪早中期游走于多个城市的习惯,将首都定在巴黎,开始大力建设巴黎,巴黎的城市空间有了极大的变化,成为代表王权的城市,而且占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同时,国王还同领地诸侯不断斗争。这些领地诸侯包括勃艮第、奥尔良、贝里等公爵,他们也同意大利的城市家族一样热衷于改造空间,本来也会形成意大利那样的多元结构,但是,这些地域最终都被收归国王所有,成为统一的法兰西国土的部分。由此形成了南北欧不同的近代国家发展道路,北部欧洲率先走上了民族国家的道路。这与中世纪晚期不同的空间改造方式有着很大的关系。

另一方面,超越区域和国家层次的跨区域研究也是一种方法,这个方法从宏观空间出发进行考察,与当前流行的全球史有契合之处。这种方兴未艾的研究趋势与城市史结合在一起,构成了新的研究兴趣点,甚至还将改变历史的书写。在列斐伏尔看来,民族国家通过控制时间来塑造空间,而全球化则通过塑造空间来控制时间,消灭时间和历史造成的差异,代之以标准化和同质化,在全世界推广资本主义的城市化,这就是全球城市得以发展的逻辑。而在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中,中心地区的空间模式被推广到边缘地区,形成塑造边缘地区城市空间的力量,因而,空间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成为城市空间重构过程之中的“表征的空间”。这种空间在全球化的秩序中也充满了剥削和控制。然而,这种空间流散却并不仅仅存在于资本主义时代和当下的全球化时代,在中世纪的时代亦曾存在,只是中世纪并无全球的明确界定,一般是通过比较的、联结的视角进行研究,譬如南北欧的比较,或者欧洲范围内城市史的综合性研究,以及欧亚非城市同时代的横向比较。

在欧洲内部的城市比较方面,以往的观点认为低地城市与意大利城市很大的不同在于,低地城市的商业化程度更高,因此更加不受封建权力的束缚,这通过以市场、行会大楼作为中心的城市结构布局可以看出来。但是,通过空间研究的方法,可以看出,城市市场和市政厅也是权力塑造出来的,亦是领主和君主权力的象征。它不仅仅只是经济空间,还是象征权力权威功能的空间,在这里可以进行城市的仪式活动,也进行行政和司法活动,但终究是为了表现出当政者的权威。而且,当权者也意识到控制公共空间和塑造城市景观对于巩固权力的重要性,因此也会积极涉入其中,以保证自己的权力。总之,尽管长久以来城市市政厅和大型公共广场的出现被视作西方民主的先驱,但是这些空间事实上是城市内部斗争的产物,丰碑式的建筑体现的是胜利者的权力,以及城市社会的声望、圈子等。这样一来,空间方法的研究最终对西方城市的“迷思”作了“祛魅”。

欧洲内部跨区域的研究表现在对欧洲中世纪帝国统治下的城市的研究,如安茹帝国、哈布斯堡帝国、阿拉贡帝国、西班牙帝国的跨区域的城市网络。尤其是西班牙帝国的城市有较多研究,如马可·文卡托对那不勒斯的研究,斯提法诺·达米科对米兰的研究,均涉及西班牙帝国驻当地的总督为了统治而进行的城市空间整治,而不同的文化背景又容易导致对彼此的误读,在这种情况下建构的城市空间事关帝国统治的稳固程度。因此,对空间的改造和秩序的调整不仅体现了来自帝国中心的权力,还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利益和视角。

除了欧洲城市以外,跨区域的视角特别注重对域外“他者”城市的研究,尤其关注伊斯兰世界。伊斯兰城市对中世纪欧洲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中世纪早期伊斯兰城市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南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到中世纪晚期,北非和奥斯曼帝国亦对欧洲有较大影响。如黛柏拉·霍华德指出,埃及马穆鲁克政权治下的建筑风格对同时期的威尼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以看得出伊斯兰的建筑风格在北非与意大利之间的互动。这时期奥斯曼帝国的城市风格也在欧洲盛行,在跨区域的流动中,根植于城市空间中的身份意识也会导致异文化建筑样式进入之后产生冲突。除了建筑,中世纪的旅行、朝圣、贸易都会带来异文化在城市之间的流动。譬如从过去对欧洲广场的强调到现在对伊斯兰世界“巴扎”的重视,巴扎在中世纪晚期的欧洲城市反映出东西方的文化交流,这是两个处于不同区域却又性质相同的城市部件,它们之间的交流带来了城市生活的变化和艺术的双向影响。这些都开始突破欧洲中心论的框架。

但是,关于全球视野下的中世纪城市史,目前还没有综合性的成果。虽然欧洲学界正在努力突破民族国家的叙事框架,然而基本上也只是集中在西欧、中欧和南欧的范围,东欧的城市很少被纳入比较研究的视野中,伊斯兰世界和东方城市的个案研究更少。只是到了近代开始,东方城市才被纳入欧洲研究者的视野中,这与此时海外殖民主义和殖民城市的兴起有关。同微观城市的研究一样,跨区域和全球城市空间的研究也会涉及权力问题,这些更宏观的空间也存在等级性,而这种等级背后的决定力量就是权力。因此,在全球化时代研究中世纪的全球城市,仍然要辨识城市空间中的权力因素。

结语

在时间维度层面,中世纪城市被视作古代城市向现代城市过渡链条上的一个部件,它充满了落后与腐朽。从空间维度来看,中世纪城市的特征又与现代城市的特征非常相似,即其空间背后的权力因素,这与当前城市空间变迁背后的资本因素异曲同工。事实上,权力与资本也是密切相连的。然而二者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传统城市史研究注重城市的客观性,当前的城市史研究则注重城市的主观性;前者注重就事论事地研究城市要素,而后者注重城市背后的意义;在宏观层次上,前者注重欧洲内部,而后者则重视全球比较和跨区域流动。这是两种不同的研究范式。

不同视角的研究,可以反映出不同的城市以及一个城市的多重面相。从空间维度出发,传统叙事的时间序列也会被扭曲,甚至断裂、重组。传统研究强调考察城市中的经济、社会活动,也强调中世纪城市中产生的自由思想和自治制度为西方所特有,并且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然而,当研究视角转到空间维度时,控制空间变化的权力因素被揭示出来,空间与权力的关系成为城市史考察的首要目标,欧洲中世纪城市的产生和发展被给予了不同于传统的阐释,全球的和跨区域的城市史更是消解了西方城市的特殊性。由于权力亦主宰着城市史的书写,因此当空间单位发生重组后,城市的时间序列也将被重构。当城市空间中的政治、区域和全球元素被充分挖掘出来后,以往的叙事逻辑亦将被调整,中世纪欧洲城市史将不再是一个线性的、进步的、以西方为主导的单一历史,而是充满了利益、权力和东西方之争的更加真实的城市史。在新的城市史中,欧洲中世纪城市的神话被打破,东西方城市的对立与隔离也将消弭。这也是近年来西方学界从空间维度考察欧洲中世纪城市对我们的启发。

作者作者朱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本文原载于《史学理论研究》2017年01期。因篇幅限制,注释从略。如有侵权,请联系本公众号予以删除。

编辑/责任编辑:黄逍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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