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如何补偿的?棚改拆迁补偿政策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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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所以棚户区改造和普通的拆迁是不一样的,只是实践中的棚户区改造一般都会伴随着征收拆迁。而且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是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情况又可以分为三种: 1.纯产权调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另划宅基地,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格补偿,就是根据屋的新旧、装修和结构把房屋折算成价格; 3.纯货币补偿。此外,各地区为了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 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在国有土地上就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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