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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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的安排意见

2024-07-08 13: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做好2017年毕业生档案工作,以维护毕业生个人利益,提供精准的档案服务为目标,根据当前国家政策调整,结合毕业生就业的现实状况。对2017年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做如下安排意见。

一、档案转递工作的基本原则

1、在国家现有的社会保险政策下,毕业生档案会涉及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事宜,应该由用人单位或规范的人才机构进行管理。为不影响毕业生个人利益,学校原则上不再留存毕业生档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享受国家特殊政策者除外)。

2、原则上不得个人携带和自行转递毕业生档案,单位同意授权学生自提档案的务必提供接收和委托自提的函件。

3、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无法投递退回学校的,其档案暂存学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式

1、学校邮寄:是学校根据学生档案接收地址统一交付邮局进行EMS投递的方式。包括:档案回原籍人才市场、档案寄送用人单位接收、学生个人联系其它存档机构接收三种情况。

EMS邮寄的依据是国家邮政总局2015年5月发文,机要局不再受理高校毕业生档案以机要方式转递,所有需要邮寄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统一通过邮局EMS投递。

2、学校转送:是学校依据学生选择的人才市场统一转送档案的方式。学校转送档案的类别包括:天津本地生源毕业生档案转送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外地生源选择留津工作或继续考研转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3、自主提取:是用人单位持单位介绍信直接到档案管理中心提取学生档案的方式。

三、2017年毕业生档案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5月4日至5月31 日,录入毕业生信息阶段:

方式一:各学院通过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统一填写毕业生信息(含档案转递信息);

方式二:各学院收集学生档案转递信息,统一按模板要求录入到EXCEL电子文件(见附件一)。

以上两种方式中由各学院自行选择一种进行录入。

2、6月1日至6月30日,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导入和开放调整阶段:6月1日档案管理中心将毕业生信息由就业系统导入毕业生档案管理系统,开放系统平台;6月5日前选择方式二进行转递信息录入的学院向档案管理中心提交录入完成的EXCEL电子文件,由档案管理中心进行一次批量导入;6月6日档案管理中心发布学生查询核实通知平台供学生、学院查询、审核和修改。

3、6月15日至6月30日,实体档案整理封装阶段:各学院组织人员到档案管理中心进行学生实体档案的材料封装,各学院将转送中天人力的党员档案封装到学生个人档案中,由档案管理中心集中转送。

4、7月1日至7月10日,档案转送和邮寄阶段:平台系统关闭,所有档案转递方式及转递信息不再调整。转递数据同步到邮局EMS系统打单、实体封贴、投递。

5、7月11日至7月30日,档案转送邮寄结果查询阶段:邮局反馈EMS单号和转送人才中心的结果录入毕业生档案管理系统,供毕业生(身份证验证)和学院查询。通过邮局EMS转递的档案查询有效期为一年(自交寄之日起6个月内的邮件,可通过登陆EMS网站查询;6个月至1年内的邮件,可通过拨打客服电话11183查询)。

以上具体工作流程及内容参见附件二。

四、其他事宜

1、党员档案:为避免档案拆装影响整体寄送进度,档案封装后不再拆解提取党组织关系档案。如超过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学生可以到组织部门重新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2、报到证和派遣方式调整:6月30日前,办理改派手续的同学可以到档案中心提取报到证(原件),改派后的报到证(原件)不再封装到个人档案袋,由学生个人负责交付接收单位。

3、关于学生转递方式、接收单位和转递地址的修改:毕业生档案管理系统自6月1日开放,档案管理中心6月6日发布可查询公告,学生查询个人档案转递信息,向学院申请调整和修改,学院负责登录管理系统直接修改。截止6月30日系统平台关闭,开放时限共30天。

4、关于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天津市政府共同组建的区域性国家级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机构,有完善的流动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和服务职能。有条件提供档案保管(免费)、社会保险缴纳、依据档案资料开具各类证明等服务。

5、天津市主要人才市场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简称“中天人力”)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近徽州道) 联系电话: 022-23269350/23269977 (高校毕业生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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