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档案工作自查自评 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档案工作考核评比的通知

2024-07-16 21: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促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广西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考核评价、评比达标、示范创建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师党办〔2020〕6号)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2020年档案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档案工作考核范围为学校各立卷归档单位;

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立卷归档单位;

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学校各立卷归档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档案员。

二、评选条件

(一)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有明确的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兼职档案员,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纳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在安排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为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2.完整、准确、规范地将本单位年度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综合档案室,不需要移交的由本单位按照归档要求规范保管。

3.主动与档案馆沟通、协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档案工作有关的活动。

(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档案工作,有较强的档案意识,工作责任心强。

2.及时收集本单位的档案材料,整理、立卷符合规范,归档及时完整,圆满完成本单位年度的档案归档任务,规范管理本单位档案、资料、电子文件等文件。

3.主动接受档案馆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4.积极参加档案工作会议和培训,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

5.担任兼职档案员工作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者。

三、考评程序

 (一)自查自评。各立卷归档单位对照《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1),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开展认真自查、自评,根据自查情况,提交自查报告。

(二)综合考评。学校将从部分单位中随机抽调人员组成档案工作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立卷归档的实际情况和各立卷归档单位上报的材料,并结合难易程度、归档数量对各立卷归档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通过民主评议,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

(三)公示。评选出的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表彰。

四、评选奖励

评选档案工作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五、考核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并提供依据性材料且按评分项目顺序排列(依据性材料可提交电子版);对照评分标准,撰写自查报告(包含自检自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申报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无需另附申报材料,申报档案工作先进个人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申报,限报一个名额。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档案馆803办公室,材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胡峥艳老师,电话:8283205,邮箱:[email protected],档案管理QQ群:145661257。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评分表

     2. 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 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自查报告表

     4.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办法(师政办〔2018〕10号)

 

档案馆

2020年12月6日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自查报告表.doc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档案工作考核办法(师政办〔2018〕10号).docx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