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档案开放审核领导小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档案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档案工作主要职责 › 关于成立档案开放审核领导小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档案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
局各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档案整体建设和利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机关档案开放审核领导小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档案管理工作小组。 一、档案开放审核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卢志达 副组长:王建君 成 员:陶秀富、胡荣金、张旭峰、于超、潘洪、王美娟、胡继军、傅少云、戴祖兵、许筱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建君任办公室主任,许筱静、汪凌晓为成员,主要负责档案开放审核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开放审核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组织本单位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对十年到期移交进台州市档案馆档案的预开放限制提出意见,对档案馆二十五年需开放档案的审核意见提出会审意见; 2.组织本单位档案鉴定审核工作,对归档文件进行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 3.协调处理档案开放审核中的各项事项。 二、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卢志达 副组长:王建君 成 员:陶秀富、胡荣金、张旭峰、于 超、潘 洪、王美娟、胡继军、傅少云、戴祖兵、许筱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建君任办公室主任,许筱静任办公室副主任,汪凌晓为成员,主要负责档案管理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局档案工作; 2.制定本局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协调统筹档案发展建设。 三、档案工作管理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建君 副组长:许筱静 成 员:汪凌晓、石传峰、王佳音、李华、施玲娇、应永君、李晶、柯李靖篁、范小妮、凌珍玉。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本单位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2.开展本单位档案的开放或利用工作;负责编辑本单位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3.积极参加档案信息工作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4.负责对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5.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