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概述16桐城三祖之方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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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散文概述16桐城三祖之方苞

2023-07-30 04: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清代散文概述16

——清史札记之四十三

 

我楚狂人

三、桐城派3

2.桐城三祖

桐城是“三祖”还是“四祖”?实际上就是戴名世算不算桐城之祖。

戴名世其人,我已经在《清代文字狱》一文中说过,这里不重复。确实的,戴名世的文学主张却是开了桐城派先河,但是还没有到“开宗立派”的地步。所以我主张“三祖”。即开派者是方苞,师生相传的方苞、刘大櫆、姚鼐,是为桐城三祖。这个情况与宋代的“江西诗派”有点相似。“江西诗派”远尊杜甫,称为“始祖”,但是真正的文学主张起自黄庭坚。所以“江西诗派”的文脉当从黄庭坚算起。

下面列数桐城三祖。

方苞

方苞(1668~1749),字风九,一字灵皋,号望溪,桐城人。桐城派创始人。32岁参加江南乡试中举,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中进士第四,因母病,未参加殿试。五十年,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两年,后经李光地营救免死,编入汉军旗籍管制,以白衣平民入南书房,后移养蒙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诸书。六十一年,充武英殿修书总裁。雍正元年(1723)赦还原藉。九年,授左右允,次年迁待讲学士,十一年,迁内阁学士、礼部待郎,充《一统志》总裁。

乾隆元年(1736)充《三礼义疏》副总裁,七年,因病辞归,赐翰林院待讲衔。治经以宋儒为宗,尤致力于《春秋》、《三礼》。论文提倡“义法”,认为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以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后桐城派的文论,以此为纲领加以补充发展。著有《周官集注》、《周官辩》、《周官析疑》、《考工记析疑》、《仪礼析疑》、《丧礼或问》、《礼记析疑》、《左传义法举要》、《春秋通论》、《春秋直解》、《春秋比事目录》、《离骚正义》、《方苞文集》等。

方苞为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义法”说是方苞文论思想的核心,也是桐城派文论形成的基石。

“义法”一词出自《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方苞借之以说文,认为“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合起来的意思就言之有物而文有条理。分开来说,“义”指文章的内容,“法”指文章的作法,包括形式、技巧问题,如布局、章法、文辞等。两者的关系是义决定发,而法则体现义。这种依法说讲求的就会在文章作法上要既有内容的充实,也要有形式的前后得当,用语要简洁凝练,行文要重于文法,能够将“义”与“法”相互结合,即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做到言简意赅。

在“义法”说的基础上,方苞提出,语言的纯洁问题,即“雅洁”说,并提出“清真”“古雅”“气”三个概念, 并将它们与“义法”相关联。“清真”是对文章的内容“义”的要求,“古雅”是对文章形式,文辞的要求,而“气”在这里是至关重要的,“而依于理以达乎其词者,则存乎气”,“气”则贯通“理”、“辞”二者。

方苞在散文创作上要追求内容醇正,文辞“雅洁”。清新典雅,言辞简约,在行文论述中没有冗杂的成分。同时,方苞的“清真古雅”的散文创作风格与当时的社会现实情况相互联系,逐步形成他自己的散文创作主张。

方苞的文学思想对于后来桐城派的理论学说形成提供了范例和准绳,也开启了桐城派理论创设的大门,为桐城派奠定了理论基础。后来桐城派文章的理论,即以方苞所提倡的“义法”为纲领,继续发展完善,于是形成主盟清代文坛的桐城派,影响深远。

方苞的散文,历来评价很高。

王源:(评方苞文为)“宋以后无此清深峻洁文心”。

姚范:望溪文于亲懿故旧之间,隐亲恻至,亦见其笃于伦理。

尹会一:方望溪先生素习经济之学,着周官余论十篇以见志。虽不必尽可见之施行,但治不法三代。张子以为,苟道倘得其人,因时因地以制宜,堪为太平之策,固有断断不易者矣。(《健余扎记》)

姚鼐:阅太史公书(《史记》),似精神不能包括其(方苞)大处、远处、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与陈石士书》)

袁枚:(早年评方苞文与王渔洋诗)“一代正宗才力薄,望溪文集阮亭诗。”(《仿元遗山论诗》)

《清史稿》:其为文,自唐、宋诸大家上通太史公书,务以扶道教、裨风化为任。尤严於义法,为古文正宗,号“桐城派”。

钱穆:清代桐城三祖的方望溪,他的文笔很可作小品,但终嫌太规矩,太严肃。(《中国文学论丛》)

钱钟书:(评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戴名世《左忠毅公传》)盖望溪、南山均如得死象之骨,各以己意揣想生象,而望溪更妙于添毫点睛,一篇跳出。(《谈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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