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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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典型案例通报

2023-12-03 18: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3年3月13日开展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以来,自治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紧盯全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主动推进,联合整治,重点查处,专班成员单位共立案101起,结案(下达处罚决定书)25起,其中办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26起,不合理低价游案件5起,涉旅刑事案件3起,没收违法所得17.88万元,行政处罚98.4万元,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1家,暂扣导游证2人,吊销导游证2人,治安拘留1人,刑事拘留11人,批捕8人,判刑3人。现将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首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关键词:低价、强迫、购物、回扣

案情:根据网络舆情,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购物团消费不达标不给房卡”视频中的涉案旅行社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桂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300元/人的“负团费”向组团社买团的方式提供地接服务,在接待该团队过程中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从购物店以游客消费总额的20%左右不等的比例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莫某给予罚款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关键词:低价、诱骗、购物、回扣

案情:根据游客投诉举报,桂林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桂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团款纠纷导致游客滞留事件进行处理。经查,桂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事实。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393.15元,处以罚款200000.00元,停业整顿2个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给予罚款1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关键词:低价、诱骗、购物、回扣

案情:根据移送线索,桂林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桂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桂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99元团费招徕组织河池南丹县游客赴桂林3天2晚游,行程中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852.00元,处以罚款200000.00元,对直接负责人员冯某给予罚款9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关键词:零团费、强迫、加点自费、回扣

案情:根据游客投诉举报,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对北海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给未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办理入住手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2023年2月15日-2月20日,北海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零团费接待游大大国际旅行社(湖北)有限公司57人旅行团,实际接待成本核定每人159元,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事实。北海市旅游文体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7572.00元,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罚款6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胡某给予罚款2000.00元的行政罚款。

案例5 关键词:老年游客、活动卡、免费旅游、老体协

案情:根据游客投诉及上级交办线索,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湖南某旅行社及相关游客开展调查。经查,湖南某某旅行社通过老年人体育协会平台,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火炬传递之旅活动,以办理活动卡形式诱骗捆绑广大老年同志参加活动,每人交纳298元的办卡费用就可以获得1套红军服、5斤米、1个拉杆箱和免费游览4条旅游行程(包括往返的交通、用餐、住宿和导游服务等内容),行程中以诱骗、强迫等手段让老年游客参加加点自费项目,并安排进购物店套路消费。来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停业整顿2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1942.00元,并给予罚款5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谢某处以2000.00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娟没收违法所得908.00元,给予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关键词:未经许可、强迫、加点自费、回扣

案情:根据网络舆情,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2023年3月7日晚,由北海市、防城港市出发前往巴马、大新德天、靖西的“德天+巴马+鹅泉+靖西小城故事+锦绣古镇精品纯玩四日游”旅行团在巴马县发生导游“甩团”事件进行调查。经查,王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以微信名“百事通旅游咨询张野”名义通过北海市和防城港市的微信好友群以每人388元团费招徕游客31人,并安排导游谢某为该旅游团提供导游服务,约定导游谢某从自费景点的旅游费用中提取30%的利润作为导游服务费,在河池市巴马县因自费景点的旅游费用,导游谢某与游客产生矛盾争执并中止导游活动。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王某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28.00,并处690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谢某处10000.00的行政处罚,并吊销导游证(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

案例7 关键词:胁迫、带团、吊证

案情:根据网络舆情,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购物团消费不达标不给房卡”视频中的涉案导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导游黄某受桂林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为团号为WB20230126来自海南的50位游客的旅游团提供桂林段地接导游服务时,存在以故意推迟给游客房卡,让游客有压力的方式,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行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给予导游黄某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8 关键词:私自承揽、擅自变更、暂扣

案情: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导游高某某涉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造成一行11人的旅游团队滞留酒店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导游高某某存在未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导游高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处以3000.00元的罚款,暂扣导游证一个月。

案例9 关键词: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购物

案情: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桂林市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桂林市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游览桂林—阳朔2天2晚游行程中,存在向旅游者发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对旅游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给予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 关键词:不合格供应商、购物

案情:在开展日常检查过程中,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发现导游赵某某受桂林市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委派带领游客在桂林市七星区百分科技馆参观游览。经查,桂林市七星区百分科技馆未经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属于不合格旅游购物场所。桂林市某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计调卢某某安排游客参观了该场所,该旅行社存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50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计调卢某某罚款6000.00元。

案例11关键词: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旅游营运

案情:2023年4月17日10时01分,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桂林市七星区广达路旅游购物城停车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湘E98590车辆在路边停靠。经调查,该车为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分公司经营的省际、省内包车客运车辆,当事驾驶员为王某,该车从湖南省绥宁县搭载30名游客送至桂林市旅游,由桂林花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接待,并安排导游苏某随车陪同至广达路旅游购物城购物,包车费用由桂林花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结算。该车辆湘E98590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分公司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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