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校友邦”实习实训平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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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2022)闽院教116号 关于启用“校友邦”实习实训平台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闽江学院关于深化实践教学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闽院教〔2022〕3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管理贯穿实践教学全过程,经研究决定,自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我校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实训课程、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计划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将通过“校友邦”实习实训平台(以下简称“校友邦”平台)来组织实施。为做好该平台的推广和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友邦”平台启用时间及应用范围 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全校各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集中实践课程教学计划表所列的各类实习实训课程(毕业论文(设计)除外)统一使用“校友邦”平台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二、使用方法 (一)电脑端通过网页登录(https://mju.xybsyw.com),登录时选择教师端或学生端。教师使用本人的教务系统六位数工号登录,初始密码均为:mjxy123456,第一次登入时需绑定手机,并重设密码。学生端需进行注册后绑定学号登录。 (二)手机移动端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 教师端: 学生端: 三、职责与分工 参与实习实训工作的所有人员在使用“校友邦”平台时,根据各自不同的角色及授权开展相应的工作。 (一)二级学院管理员:一般为学院分管实践教学院长和负责实习实训工作的教学秘书。其职责是对“校友邦”平台上有关本学院的信息进行设置与审核、人员角色设置、实习实训课程导入、实习实训过程线上监督检查等。 (二)指导老师:由学院管理员指派,进行若干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负责“校友邦”平台上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信息的完善(包括录入课程信息、安排课程时间、确定考核规则等)、学生岗位审核、实习实训过程指导、成绩评定等。 (三)实习负责人:一般为学院各专业负责人,其职责是在“校友邦”平台上审核指导老师制定的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具体信息、实习实训效果总结评价等。 (四)学生:即参与实习实训的学生,需要依托平台完成:激活身份信息、查看实习实训计划及任务信息、提交实习岗位、提交过程资料、完成鉴定表、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效果评价、生成实习手册等。 (五)“校友邦”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将于培训时下发。 四、工作流程说明 (一)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校友邦”平台上录入各学期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分配指导教师;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平台上实践基地信息。 (二)指导老师根据授课任务,登录“校友邦”平台,进行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具体信息(包括计划、要求、项目)的录入,并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进行详细记录,保障过程记录完整。 (三)专业负责人在“校友邦”平台上对指导老师制定的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具体信息进行审核并发布。 (四)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在“校友邦”平台上采用日志的形式记录实践信息,指导教师需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评阅。 五、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已在“校友邦”平台上完成全校2021级、2020级、2019级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为学院负责实习实训工作的教学秘书开通管理员权限。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在9月16日前登录“校友邦”平台,为学院分管实践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开通管理员、实习负责人权限,录入2022级班级、学生、实践课程信息。平台上有不符或遗漏的信息,教学秘书要及时修改、补充完整。 (二)各学院教学秘书应于9月23日前组织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学生熟悉“校友邦”平台使用方法,完成指导老师、学生用户激活。 (三)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的实习实训课程,各学院教学秘书应于9月23日前,在“校友邦”平台上完成教学任务导入(“校友邦”平台录入的计划须与教务系统内安排一致)。具体要求按照《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友邦”平台实习实训工作事项安排表》(见附件)、《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闽院教〔2022〕94号)、《闽江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院教〔2022〕16号)执行。 (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由学校统一购买,无需重复购买“校友邦”平台上的实习责任保险。 (五)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在选择“校友邦”平台非我校发布的企业招聘信息前,请学生务必与学校或学院相关老师确认。 (六)学校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校友邦”平台使用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目前我校“校友邦”平台处于建设初期阶段,需要阶段性的适应磨合和持续优化升级。请各学院相关人员加入“闽江学院校友邦平台服务群”(QQ号:540447986),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建议和要求,可在群内沟通反馈,或致电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联系电话:83761170。 六、其他事项 使用“校友邦”平台是我校实践教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校相关师生和教学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为不断完善“校友邦”平台功能,希望全校各教学单位和广大师生在使用平台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构建应用型大学信息化建设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友邦”平台实习实训工作事项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5日 附件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校友邦”平台实习实训工作事项安排表 完成时间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负责单位 9月16日前 各学院负责实习实训工作的教学秘书为学院分管实践教学院长、各专业实习负责人在“校友邦”平台开通管理员、实习负责人权限 学院教学秘书在“校友邦”平台导入2022级班级、学生、实践课程信息 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校友邦”平台,核对2021级、2020级、2019级专业、班级、老师、学生、实践课程、实践基地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在平台“实践基地”栏上传合作协议扫描版。以上信息如需修改,学院教学秘书可直接在平台上操作 学院教学秘书 9月23日前 学院教学秘书组织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学生等熟悉“校友邦”平台使用方法 学院教学秘书在“校友邦”平台完成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导入、分配指导老师,为指导老师开通“实习负责老师”权限,“实习计划名称”统一格式为“年级+专业+课程名”(例如“2022级软件工程专业面向对象集中实践(R)”) 指导老师在“校友邦”平台上完善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中的具体信息(包括计划、要求、项目),平台上“实习计划”—具体课程—“项目”—“附件”中,应上传:(1)《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大纲》、(2)《校内集中实训课程教学计划进度表》或《实习/实训工作方案》或《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模板见闽院教〔2022〕94号文附件)。实习地点为校内的,应在平台上“实习单位”栏填写开课教室名称(开课教室要先添加为“实习点”) 专业负责人在“校友邦”平台上对指导老师制定的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具体信息进行审核并发布。 学院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指导老师 9月12日前 将《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闽院教〔2022〕94号)附件1至附件5及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书面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实践科(教学楼1C315) 各学院 9月19日前 将《关于xx学院学生集中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报告》通过学院OA报教务处 各学院 10月15日前 完成2022级本科专业集中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汇编成册的教学大纲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学院 实习前 学生在“校友邦”平台提交实习岗位或报名项目 所有学生外出实习都应与学院线下签订《闽江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在“校友邦”平台填写《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分散实习应由学生线下填写《闽江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 毕业实习需线下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并将协议扫描版上传“校友邦”平台 学生 督促未绑定“校友邦”微信小程序的学生进行账号绑定 负责学生实习申请 检查学生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指导老师 实习期间 学生需在“校友邦”平台上填写实习信息 学生需按要求在“校友邦”平台上签到,逐日写好实习日记,写好实习报告 学生需及时与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工作进展 学生 核查学生实习协议与学生实习单位是否一致 定期在“校友邦”平台上查看学生实习情况,核查签到,批阅报告并填写指导记录 教师定期走访实习单位,并在“校友邦”平台上签到 指导教师 定期在“校友邦”平台上查看全院实习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对实习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反馈 定期走访实习单位,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和实习情况 各学院 实习结束后 在“校友邦”平台上导出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并补充完整,对实习情况进行评价 学生邀请企业指导老师通过扫描“校友邦”二维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分 学生 批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完成实习成绩鉴定 督促学生通过“校友邦”平台邀请企业指导教师进行评分,将学生实习综合成绩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指导教师 提交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总结至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整理实习各项材料,进行归档: 实习大纲、实习方案 签订的三方协议、《闽江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监护人知情同意书》(“校友邦”平台导出)、《闽江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如有) 学生实习考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 学生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 实习检查记录、实习考核、实习工作总结 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各学院 实习全过程 学院收集优秀实习成果,不定期将优秀成果推送至教务处 各学院 分送:各单位,存档 闽江学院教务处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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