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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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2024-07-16 20: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实验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为了使校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工作决策科学化,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的学校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凡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要在教代会上报告,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凡是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校务(如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优树模等),应随着校务运作程序和步骤适时公开。

  三、学校的党务、政务、财务,一般应每季度公开一次。党务、政务方面: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财务方面:每学期内审、清理、公开一次。

  四、校务公开内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在公开栏上公布,或印发小册子、简报、文件等,同时印发征求意见书,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有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各组织机构必须认真履行其职责。

六、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的五个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制度;

(2)及时公开制度;

(3)信息反馈和检查考核制度;

(4)责任追究制度;

(5)民主决策制度。并且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七、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将对各中小学的校务公开工作,加强平时检查,年终考核评估,奖优罚劣,全区通报。并纳入中小学教育目标综合责任书的考核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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