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2024年省定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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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2024年省定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10 02: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衡水市2024年省定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衡水市2024年省定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2024年在全市继续实施省定民生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采取更直接、有效的措施,结合衡水市2024年“民生实事”,大力实施省定民生工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2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

  (一)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棚改安置房2079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个(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口袋公园建设工程。新建口袋公园10个。(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27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全市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7所,校舍面积3.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卫生户厕10907座,建设公厕3座,恢复重建粪污处理站2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市建档立卡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在孕期开展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实现应筛尽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八)普惠托育服务扩容工程。新增普惠托位680个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九)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开展全市78.18万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建立学生电子健康档案,举办脊柱侧弯防控技术培训班,组织脊柱健康知识宣传,推广普及龙引操,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青少儿脊柱健康。(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12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一)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155人以上,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二)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就业促进工程。推荐5家劳务品牌参评省级品牌,推荐5家创业孵化基地参加省级优化升级,失业人员再就业7223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四)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全年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职业培训和就业、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评定补贴等服务12230人次。(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五)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等“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妇女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市妇联)

  (十六)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2100件以上,让重点人群享受到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七)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1317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十八)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或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和小型体育主题公园13个,建设更新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26处,建设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等18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九)“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培育五星级巾帼家政基地7个,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21名,开展巾帼家政进社区(乡村)活动350场。(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各项工程有序实施。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资源力量,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及时有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在项目立项审批、土地供应、环保监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为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规范招投标程序,强化工程监理,努力打造标杆工程、精品工程、廉洁工程。

  (三)强化调度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进度、要素保障、支持服务等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强化目标约束,推动各项工程按计划实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健全督导检查机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民生工程成效。聚焦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舆论环境。

相关解读文件链接:art_101_529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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