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微课堂】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煤炭就地转换率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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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微课堂】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煤炭就地转换率指标解释

2024-07-11 14: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能源加工转换

是指投入一种能源,经过一定的工艺流程,生成另外一种能源。例如,煤制气企业用原煤生产天然气、炼油厂将原油生产成石油制品、煤气公司用天然气生产液化天然气、洗煤厂将原煤洗成洗煤等,都是由一种能源变成另外一种能源,属于加工转换过程。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能源加工转换产出-回收利用。

目前,能源统计报表统计的有八种加工转换过程,即原煤入洗、火力发电、供热、炼焦、炼油及煤制油、制气、天然气液化、煤制品加工。

用于原材料

是指能源产品不作能源使用,即不作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另外一种产品(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或作为辅助材料使用,作原料使用时通常构成这种产品的实体。与用作加工转换的区别是:用作加工转换,投入的是能源,产出的主要产品还是能源。用作原材料时,投入的是能源,产出的主要产品是能源范畴以外的产品。例如煤制甲醇、煤制合成氨、用焦炭生产电石、用石油焦生产电极材料等,都是由能源生产成非能源产品,消耗的能源属于用于原材料。

煤炭就地转化率

是反应煤炭在当地消纳情况的一项指标,煤炭包括原煤、洗煤、煤炭制品等。该指标目前并没有标准概念,一般认为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是煤炭消费量与原煤产量的比率。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煤炭就地转换率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指标,不能比较。二者能源消费品种不同,能源加工转换过程消费的是所有能源,包括原煤、电力、原油、天然气、焦炭、生物质燃料、可燃废弃物等。煤炭就地转化消费的是煤炭(原煤、洗煤、煤制品)。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计算时用标准量,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产出标准量/能源投入标准量*100,例如,电厂用10000吨标准煤产出3500度电,3500度电折合成标准量是4302标准煤,该电厂的加工转换效率=4302/10000=43%。

煤炭就地转化率直接用实物量计算,煤炭就地转化率=煤炭消耗量(包括用于原材料的煤炭+投入加工转换过程的煤炭)/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

监制:郑丽亚

撰稿: 其其格

制作:张 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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