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林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专班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柳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林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专班的通知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柳林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4-07-16 15: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依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吕梁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吕政办函〔2023〕29号)要求,成立柳林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云 县能源局局长

成 员:贾东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栋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崔陟峰 县教科局副局长

范续兵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元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严翰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车宏亮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尔卫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贵平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连科 县交警大队指导员

车吉平 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高晓英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孟利军 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向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亚斌 县自然资源局三级主任科员

李彦君 吕梁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党组成员

刘福林 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海生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孝华 县消防救援队副队长

郑东明 柳林公路段副段长

杨建军 县文化旅游投资集团董事长

刘海兵 地电柳林分公司副经理

各乡(镇)政府分管副乡(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王建云兼任,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工作职责

县能源局负责牵头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国有企业充电设施建设推广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负责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的规划和配套建设。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现有居民区充电设施专项建设改造。负责规划区内公共停车设施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柳林公路段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旅游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景区、景点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充电设施产品质量计量的监督管理和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为县直各单位办公场所的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提供场地支持。

县消防救援队依职责对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或相关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地电柳林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接电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由县能源局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相关单位及时将调整后的人员报告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