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支持枞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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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支持枞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2024-05-31 23: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征求《支持枞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年初调研期间形成的有关事项和市政府督查室下达的任务清单,现将《支持枞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提出修改意见,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送到市政府研究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具体要求:

1、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铜政〔2018〕2号),针对文稿提出的重要修改意见必须提出修改的依据或理由。

2、我们提出的责任单位如有不妥,请与应归口管理单位沟通修改,由应归口管理单位直接报送。

3、最迟报送时间为2018年2月9日(周五)下午上班前。

联系人:马高生

电话:5880415 17705625786

 

市政府研究室

2018年2月6日

 

支持枞阳县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跨江联动发展的意见》(铜发〔2016〕1号),全力支持枞阳县在全省提速崛起、跻身十强,着力构建“以长江为龙头、以南北为两翼”的新铜陵发展格局,实施以下政策。

一、着力创新发展,促进转型升级

1、全面衔接市、县产业扶持政策,充分考虑市、县发展差异,适当降低涉及枞阳政策门槛,实行制度设计一体化、兑现条件差别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招商局)

2、组建铜陵市支持枞阳县高新技术产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战略性新兴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扶持基金,助推枞阳工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对枞阳县纳入年度工业投资导向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企业产值上台阶、矿山关闭退出、造纸企业关闭退出等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支持枞阳县处置“僵尸企业”,市财政对收购的固定资产部分给予10%的奖励。对纳入枞阳县年度节能减排计划的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和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效果,市财政按照项目总投资50%给予企业奖补。支持枞阳县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财政扶持资金由市、县按照5:5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4、设立铜陵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枞阳县建设质量兴农、绿色增效、科技强基、产业升级、改革示范“五大工程”,推动枞阳由传统农业大县迈向经济强县。(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

5、支持枞阳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协调争取安徽旅游集团等中国旅游强企投资浮山景区经营权变更和后续开发经营,全面建设枞阳名人故里游系列项目,开发培育连接市区县域、融入国内省内的特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旅委)改造建设连接县域旅游景点之间的快速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6、结合“创业铜都”行动计划,加大市、县干部双向交流力度,促进干部思想融通、工作融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安排市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知识产权企业等到枞阳县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扶持“双创”园区建设,提升县域企业创新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二、着力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

7、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属地方政府性投资的枞阳县重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市级承担全部建设资金,并统筹协调土地占补平衡指标问题,县级负责征地、拆迁、地方协调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8、加大对枞阳县乡村道路建设投入,未来三年实现“组组通”。全力争取北沿江高速公路、北沿江高铁、合温铁路等规划线位经过枞阳县并设立站点,尽快启动过江隧道、铜陵至枞阳轨道交通一号线、庐铜客货运铁路、江北港货运铁路建设,全方位改善枞阳交通条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9、加快推进枞阳县万亩圩口排涝泵站扩容改造、湖泊综合治理、长江干流枞阳段崩岸整治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结合引江济淮工程,争取将菜子湖水生态环境整治和湿地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纳入建设内容,争取参照其它重大水利工程落实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建立农村排涝泵站运行管养经费保障机制,排涝电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维修养护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10、启动实施枞阳县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规划局),重点建设若干个5万人左右的中心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11、构建枞阳县对上争取、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支持打造7个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和若干个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

12、建立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由市、县财政按照5:5比例分担管护经费(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美丽办、市财政局)。

三、着力绿色发展,促进生态优化

13、支持枞阳县根据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本地区主体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对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并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14、推动枞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着重在设立省级铜陵沿江湿地保护区、优化节能减排控制性指标、建设生态环保工程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15、巩固提升中办专题回访调研、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支持枞阳县对长江岸线资源全面整治、有序整合和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港航局)

16、指导帮助枞阳县成立矿业领域平台公司,全面做好废弃矿山修复整治、矿山开采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发投公司)

四、着力开放发展,促进要素集聚

17、加快推动合铜发展带建设,尽快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增强枞阳县综合承载力和经济实力,打造全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8、将枞阳经开区纳入全市园区建设大平台,建立市、县经开区项目落户、政策共享机制,在基础设施、循环化改造、项目融资、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合作或者市县联手共建枞阳桥港工业园,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

19、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地位不动摇,常态化开展市、县两级联合招商,帮助枞阳招引落户一批优质项目特别是低碳环保型工业项目。落户枞阳县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享受市级优惠政策。利用好全国各地铜陵枞阳商会平台,助力枞阳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

20、有计划、分步骤地在枞阳县布局建设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推动市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其配套关联产业向横埠工业园布局、铜基新材料产业与枞阳铝基新材料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县域玄武岩纤维、新型陶瓷材料产业加速发展,支持枞阳县依托万华无醛生态秸秆板项目延伸产业链、打造家居智造产业园,培育形成两个以上“百亿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经信委)

五、着力共享发展,促进民生改善

21、落实市财政对枞阳县民生工程配套、社保类提标扩面和农村危房改造提标扩面资金分担比例政策。省级民生工程项目中涉及市、县配套资金由市、县财政按8.5:1.5比例分担,市级民生工程配套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2、通过争取新增政府债券、政府平台融资等方式帮助枞阳县化解教育债务。充分发挥枞阳教育品牌和资源优势,推行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枞阳县产教融合步伐。(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

23、建立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口帮扶枞阳县、乡镇医疗机构机制,完善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市县医联体。(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扶贫办)

24、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经营特色产业项目补助力度,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8.5:1.5比例分担。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政策涉及县级财政承担资金部分,由市、县财政按8.5:1.5比例分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补助。(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25、按照市县一体化标准,逐步提高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加大市财政对枞阳县干部职工提租补贴的补助力度,从2018年起按50%的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6、调整和完善县级财政专项配套政策,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要求县级配套的上级专项补助项目外,市各部门下达的专项补助项目原则上不要求县级配套资金,对国家和省要求县级配套的项目,以市级配套为主,县级配套为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等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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