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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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

2023-06-10 16: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等有关规定,枞阳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01街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成片开发的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枞阳镇东部,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桥港园区西侧,东至X033,南至枞阳江堤坡脚线,西至展望变电站,北至规划下北路;涉及枞阳县枞阳镇展望村,总面积43.2289公顷,其中农用地36.1930公顷,建设用地7.0359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38.9312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此片区成片开发是落实枞阳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是实施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需要;是实现枞阳县黄公山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开采和加工项目的配套码头工程开发的需求,同时为腹地及枞阳县桥港工业园内企业提供货物公水联运、装卸和仓储服务。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物流仓储用地、科研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排水用地、供电用地、防护绿地。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物流仓储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本方案依据《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枞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枞阳县桥港单元ZY11-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四、年度实施计划

为确保枞阳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序性,本片区拟3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供地,片区总面积43.2289公顷,已征收4.2977公顷,拟征收38.9312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合计为40.01%。其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为32.56%,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为7.45%。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关于枞阳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批复》(铜政秘〔2020〕64号)等规定开展工作。

    七、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佘芳涛、联系电话:3258509)书面反馈意见。

附图:

1、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01街区片区位置图

 

 

 

2.枞阳县经开区第一单元桥港园ZY11-01街区片区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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