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居住证热点问题 解答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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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居住证热点问题 解答看这里

2024-07-11 09: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 持有浙江居住证,可以享受哪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答: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二十六条,《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按照规定享受下列便利:(一)办理出入境证件;(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三)机动车登记;(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七)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2. 来浙人员,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流动人口登记)?

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设区市的市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可归纳为三种情形:1.省外流入人员;2.省内跨地市流动人员;3.省内跨县(市)流动人员。

来浙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居住信息登记,主要登记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居住事由、从事职业、住所类别等信息。

3. 完成居住信息登记后,多久可以办理浙江居住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以凭有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居住或连续就读材料办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合法稳定居住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指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等)、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等材料;连续就读,主要提供学籍证明。具体办理材料要求详见各地办事指南。

4. 哪里可以办理浙江居住证?

答: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合法稳定就业居住证办理”“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连续就读居住证办理”,或在浙里办APP(省本级站点)进入“特色专题”栏目,选择“流动人口专区”办理。

5. 居住证多久要办理一次签注?逾期未办理签注怎么办?

答:《浙江省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6. 居住证地址怎么变更?

答:居住地址在发证地的市区、县(市)范围内发生变更的向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回应单位:浙江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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