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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07: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杨府办发〔2021〕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杨浦区学校体育场地常态化开放工作方案(2021)》已经2021年11月23日区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杨浦区学校体育场地常态化开放工作方案(2021)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教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导则》等文件精神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等室外体育场地开放”民心工程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区学校体育场地向学生和社会常态化开放工作,满足青少年学生和群众健康锻炼需求,在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健康的基础上,参考前期开放工作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实行常态化开放,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杨浦区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在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协调办公室(简称协调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街道,结合学校场地实际情况,在全区公办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以“一学校一方案”模式实施场地开放,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典型,形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制度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开放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实现学校体育场地“应开尽开”和“开放常态化”。

二、开放范围

除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外,由本区教育部门主管的,具备向社会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的室外体育场地及附属体育设施。据完全统计,本区符合开放条件的共77所学校84个校区。目前,除水丰路小学、控二分校、上理实验学校、复旦二附校4所学校因重建等其他原因暂未实行开放外,其余学校场地均实现开放。

三、开放时间

按照“一学校一方案”实施原则,学校和街道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管理办公室(简称管理办)共商共议,结合实际制定常态化开放工作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向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开放的具体时段时长,并向社会公示。开放期间,因体育设施维修保养、重大活动、传染病流行、考点设置、安全保卫(保密)、特殊气象灾害等特殊、突发因素,需调整开放时间或暂时停止开放的,提前向社会公告。

四、开放要求

(一)场地要求

主要为室外场地,包括田径跑道与室外球场。如田径跑道与室外球场在同一区域,两者应错时开放。学校灯光条件不适合、室外场地与教学区域无法隔离的,夜间暂不开放。开放区域应相对独立集中,有专门出入通道,或者与其他功能区相对隔离,能基本满足群众健身需求,通风照明、消防安全、应急疏散和卫生服务等功能配套完善。

(二)对象要求

主要面向青少年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各校应根据体育场馆面积、使用范围和开放服务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开放人数,特殊情况另定(如: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每校场地同时容纳量不超过50人)。

(三)管理要求

学校应设场地开放负责人1名,按照市教委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时查询系统建设要求,负责本校开放信息网上发布及维护。建立信息登记制度,进入校园锻炼人员需完成个人信息登记,签署《入校锻炼承诺书》,知晓《杨浦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公告》。优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探索完善学校、街道、体育局多方合作的人员进出准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校园全覆盖安装(尚未安装的凭身份证入场),进一步排摸并安装场地视频监控探头,配备专(兼)职安全、保洁等管理工作人员。

(四)其他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进校人员防疫流程,佩戴口罩、出示随申码(绿码)、测量体温(小于37.3度),并使用免洗洗手液洗手后方可进校。学校应规范设置进出通道及应急通道,在相对独立、采光通风良好的空间设置临时留观区,供发现可疑症状人员使用。临时留观区应配备体温测试仪器、一次性医用口罩、隔离衣、盖式垃圾桶、免洗手消毒液、座椅等消毒防护用品,备齐备足一次性口罩、水银测温等防疫物资。每天结束后,对开放场地和相关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等。

五、监督保障

1.全面落实政府主导、教育牵头、街道为主体,相关部门和学校协作配合的共同参与、协同管理的多元共治机制。在区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区协调办牵头协调管理和监督指导;各街道牵头成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开放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管理等职责,相关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计划安排报区协调办备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2.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基础建设,对目前距“开放体育场地应与教学区域相对隔离、具备专门出入通道、提供卫生洁净设施、有效配备照明设施”的规定要求有较大差距的学校,在今后推进“一场一馆”标准化建设中,分批进行改建、补建,逐步在有条件的学校中实现教学区和体育场地合理分隔,同时结合校舍房修和操场翻修等项目,分批推进室外操场灯光工程。

3.严格落实开放学校的开放时段和时长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学校场地开放信息多渠道告知,在校门等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对接市教委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时查询系统建设,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信息纳入市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方便群众查询。

4.加大经费投入,科学统筹安排资金预算。由街道管理办为开放场地统一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实行统一管理;由学校进行体育场地设施的改造、添置、维护、运行等。深化绩效评估机制,鼓励学校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聘请第三方对管理办运作和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年终将激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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