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元:汉字形体结构的体系性转换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来字甲骨文形体的结构类型是什么意思 王贵元:汉字形体结构的体系性转换

王贵元:汉字形体结构的体系性转换

2024-07-13 18: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小篆形体中表示人形与手铐的成分已经不再象形,且人手已然脱离了手铐,所以《说文》的解释并不为错。

在早期字形中,有些看似毫无疑问的形声字,实际上是由于图像绘制的情形不明而造成的,比如“祀”字,甲骨文形体如下:

从构件与结构看,与后期字形无别,《说文·示部》:“祀,祭无已也。从示,巳声。禩,祀或从异。”那么甲骨文是否也是形声字呢?实际不然。古代祭祀祖先时,为了触发祭祀者的情感,会从晚辈中选择长得最像祖先的小儿,有大人举在头顶代替祖先充当祭祀对象,“祀”中的“巳”即表示这一小儿,传世文献中称作“尸”,《仪礼·士虞礼》:“祝延尸。”郑玄注:“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礼记·曲礼》:“孙可以为王父尸。” 《仪礼·特牲礼》郑玄注:“尸,所祭者之孙也。” 徐中舒(2006)主编《甲骨文字典》对此有详细解释,“从示从,之初形当为,为祭祀时象征神主之小儿,亦即后世讹变之‘尸’字,古代祭礼‘祝迎尸’时为‘立尸’,即举尸于成人头上,、字即举子(尸)于人头表祭祀之义,乃最初之祀字,又讹变为、等形,或又省形,只用或代。”[2]19“祀”之异体作“禩”,商代甲骨文和金文“異”有如下形体:

其形正像大人高举小儿形,“祀”只是简化形体。“巳”、“異”加“示”没有会意意蕴,只是增加了一个同类图像,就同甲骨文表移动的字形有时既有“彳”又有“止”一样,所以“祀”在早期为合体象形字。

在早期汉字形体结构分析中,是象形还是会意也易出现分歧。在早期汉字形体中,有些形体的构形有方向、位置的要求,象形性明显,如下列三字:

上述三字甲骨文形体多样,但构件的方向、位置却很固定,“各”都是脚对入口,脚尖向内,表示来到。“伇”形体中的手拿工具都是在人的背后,本义是役使。“㱿”是敲击乐器,不论乐器在左还是在右,敲击工具都是向着乐器。可以想象,这些字形如果是会意,那么由于构件表示的是“谊(义)”,③而不是物象,就不需要有位置、方向的规定。有位置、方向的要求,正说明这些形体是物象的描绘,为象形形体。以此类推,在早期汉字形体中,如“明”、“名”等构件间没有位置、方向要求的字形,也应是象形形体,只是事理物象上没有这种要求而已。 所以,有方向、位置规定和无方向、位置规定是物象的差别,而非文字构形的差别,就构形来说,都是象形。汉字的象形构形方式能量无限,动作可以静态化,无形可以有形化。

早期汉字形体是图像的描绘,为象形形体,其实前辈学者早已有过说明,只是未被重视,如姚孝遂先生(1980)说:“无论是甲骨文也好,金文也好,就这些文字符号的来源来说,是客观事物的图像,是象形文字。”[3]15又说“从甲骨文字的形体结构来看,毫无疑问,它是来源于客观事物的图像,有许多符号尽管已经线条化和简单化了,但人们还仍然可以看出它是从某一事物的图像发展而来的。”[3]11

二、图像补充与音义参构

早期汉字多有一个字形的不同形体多构件少构件的情况,如“御”字甲骨文有如下形体:在形体结构分析中,一般会将增加构件的形体分析为增加形符从而认定整个形体为形声字。事实上,早期汉字选取构形成分有一定随意性是常态,首先,我们很难区分构形成分多的形体在前,还是构形成分少的形体在前,因而也就无法确定是增加还是减少。从动态的角度看,更多的情况是根本没有增加和减少的关系,而是同时造就的不同形体。其次,即使是增加了构形成分,也不一定增加的就是形符或声符,就早期汉字而言,增加的更多是图像成分,所以必须区分图像补充与音义参构两种现象。图像补充是指表示物象的形体中增加表物象成分,以使物象显示更加明白易晓,它所形成的是合体象形形体。如甲骨文“莫”有下属形体:《说文·茻部》:“莫,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上述前八个形体除“日”外,或为“屮”,或为“木”,或为“禾”,数量各不相同,绘制日落图像的迹象非常明显,都应是图像绘制形体。我们不能说三“屮”形体比两“屮”形体多了一“屮”、四“屮”四“木”形体比两“屮”两“木”形体多了两“屮”两“木”,就成了形声字。后两个形体中的“隹”有可能是后增的,但“隹”是短尾鸟,鸟归巢也是日落景象之一,《说文·西部》:“西,鸟在巢上。象形。日在西方而鸟栖,故因以为东西之西。” 所以“隹”是图像补充。再如“丧”、“韦”、“涉”三字,甲骨文分别有如下形体:

其中丧字各形体的“口”数量不同,韋字、涉字各形体的“止”数量不同,显然都是图像绘制或图像补充,不能认定为增加形符的形声形体。

甲骨文中有些字形最易被认定为形声形体,如“逆”,小篆形体如下:

这是甲骨文形体的直接传承,《说文·辵部》:“逆,迎也。从辵,屰声。关东曰逆,关西曰迎。”那么甲骨文形体是否也是形声形体呢?“逆”甲骨文有如下形体:

第一个形体上部像一个由远而近走来的人,下部是脚尖对着来人的脚,代表迎接的人。第二个形体多了“彳”,是道路的象形,表示来人行走在路上。第三个形体表示主人正在迎接路上走来的客人,是小篆形体的直接来源。我们认为,甲骨文此三个形体都是象形形体,增加的“彳”是图像补充。“彳”虽然在后代字形中为常见部首,但对比前举的“丧”字“口”和“韋”字“涉”字“止”,具有同样性质,既然前者是图像补充,后者就不应认定为增加形符。

音义参构是指在原有形体上增加形符或声符,其形成的是形声形体。如“齿”、“丘”、“戈”三字:

以上三字商代皆是象形形体,战国形体“齿”增加了“止”,“止”是以声符的身份参与构形。战国形体“丘”增加了“丌”,“丌”也是以声符的身份参与构形。战国形体“戈”增加了“金”,“金”是以义符的身份参与构形。

汉字形体是什么结构类型关键是看构件的身份,即构件功能,是以图像身份参与,还是以音义代表的身份参与,要确认这一点,仅据个体字符判断容易出现偏差,必须立足于字形系统发展的阶段性来把握。在汉字形体表物象阶段,凡不能以图像参构的构件才可认定为音符或义符,所以对字形系统阶段性的整体认识和把握至关重要。依据我们的研究结论,商代到西周是是典型的图像绘制时期,春秋开始到战国中期为非典型性图像绘制时期,战国晚期开始到西汉为非典型性音义组合时期,东汉以后为典型的音义组合时期。④

三、形体词符化与字形结构的转换

“词符化”指字形由表示物象到表示词的音义的过渡过程。形体词符化的过程是形体象形性逐渐降低的过程,当构件形体象形性降低到不再能表示物象时,也就正式转化成了义符或声符,同时,此前的象形结构也会随之转换为会意或形声结构,如“朢”字:

商代金文字形像一人抬起脚跟远望形,为象形形体,上部以竖眼突出用眼。西周早期增加图像“月”表示远望的对象,到西周晚期以后人身与竖眼已断开,不再完全象形,小篆形体更是已与原表示物象相去已远,故《说文》解释为“从月、从臣、从壬”的会意形体,即由象形结构转换成了会意结构。

词符化过程中字形结构的转换存在两种形式:原体转换和改体转换。原体转换指不改变构形成分,只是构形成分形体象形性降低和组合关系变化;改体转换指在构形成分形体象形性降低的同时,部分构形成分发生改变,组合关系也随之变化。原体转换如“企”,甲骨文和小篆形体分别如下:

甲骨文形体像人抬起脚跟表示期盼,小篆形体脚形已不再象形,且已离开人脚位置,所以《说文》解释为形声字,《说文·人部》:“企,举踵也。从人,止声。”这是由象形结构转换成了形声结构。再如“析”:

甲骨文形体像以斤破木形,构件无论左右,都是斤首紧对木,西周早期形体像以手持斤破木,西周中期形体斤已不太象形,小篆形体斤不再象形,“斤”与“木”之间也失去了象形关系,所以《说文》以会意解之,《说文·木部》:“析 破木也。一曰折也。从木,从斤。” 这是由象形结构转换成了会意结构。

又如“毓”:

毓为育字异体,《说文·部》:“育,养子使作善也。从,肉声。《虞书》曰:‘教育子。’毓,育或从每。”此字商代、西周形体皆像母生子形,倒子位于“母”的后下部,倒子周围有羊水。小篆形体已失去象形痕迹,字形由象形转化成了会意,段玉裁注:“每,艸盛也,养之则盛矣。”

再如“得”:

甲骨文形体很多,但都是手心对着贝,表示得到,有的形体有“彳”,表示在行走中获得,而不是原有,为象形形体。小篆形体已符号化,故《说文》释为形声结构,《说文·彳部》:“得,行有所得也。从彳,㝵声。”⑤

改体转换如“皇”:

皇字形体本像羽毛冠置于冠座之形,为象形形体。春秋时期冠座部分有两横形体也有三横形体,但三横形体中竖仍上通,战国时期形体中竖不上通,冠座变成了“王”字,小篆形体更是冠形也演化成了“自”,故《说文》以会意释之。

又如“若”:

甲骨文形体一般认为是双手梳理头发,为象形形体。后增“口”,战国形体梳理头发之人形已改造为“艸”和“又”,小篆已成会意形体,《说文·艸部》:“若,择菜也。从艸、右。右,手也。”

再如“牢”:

商代、西周形体皆像牛在围栏中,为象形形体。战国形体上部所从与“宀”同形,牛栏已变为“宀”。牢字即由象形形体转化为从“宀”从“牛”的会意形体。

再如“鼎”:

商代、西周形体为独体象形形体,战国时期随着词符化发展,将原形体中鼎的腿部象形成分改造成了“皿”,“皿”应当是一个类化构件,意在表明鼎属器皿一类,符合形符的功能特征,所以这个新形应解释为从皿、鼎省声的形声结构。

由前举众例可以发现,构形成分不发生改变的皆是常见构件,而构形成分发生改变的都是构字能量低,一般只出现在一个字形上的成分,这说明这种形变并非是讹误,而是系统作用下的有意改造,因为就一个系统来说,只因一个字而多出一个构形成分是不经济科学的,正因如此,构件的改造遵循的是类化的方式,即把不常见构形成分改造成形体近似的常见构件。

原体转换是词符化过程中字形结构转换的主要形式,改体转换的形体并不多见。

汉字形体词符化是汉字构形系统古今发展的全方位转换方式,词符化既是对旧系统的改造过程,也是新系统的建立过程。汉字词符化的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在构件不变的前提下,使象形构件转化为义符或声符,如前举的“企”、“析”、“毓”等;二是以类化方式改造构件,使象形构件变为义符或声符,如前举的“皇”、“若”、“牢”等;三是增加义符或声符;四是用新的会意或形声字替代旧有的象形形体。无论词符化的哪种途径形成的形体都会使字形结构发生变化。而变化后的字形结构即须给以新的界定,也就是进行重新解释。

四、字形结构的重新解释

字形结构的重新解释是指由词符化导致的汉字结构发生转换后,人们对新结构的分析和认定。汉字结构的重新解释早在春秋时期即已开始,《左传》的“止戈为武”即是字形结构的重新解释,因为一般认为甲骨文的“武”像人持戈征伐之形。“武”字甲骨文和春秋金文形体如下:

甲骨文形体下部为脚的象形,表示行走之人,春秋金文脚形已不太象形,同时可能“止”已发展为主要表示停止义,故《左传》解释为停止战争。大规模对汉字结构进行重新解释的是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

由汉字形体词符化形成的字形结构的转换,是汉字形体的自然发展现象。形体词符化之后,人们对新形体结构的解释和认定,本来只是顺应字形本身发展现实的作为,但实际上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伴随着形体词符化进程,汉字构形系统会发生一系列变化,主要有如下数端:一是构件形体构意的丧失。随着形体象形性的消失,部分构件的功能也随之失去了依托;二是构件表义功能发展变化。构件在独用时的字义会有发展,它的常用功能会影响到其作为构件时的构意分析;三是形声化发展趋势。前面说过,字形词符化是汉字形体由表示物象到表示词的音义的转化过程,目的是变形体间接表示词的音义为直接表示词的音义,而形声构形方式既表义又表音,是达到目的的最佳方式,所以形声构形方式成为汉字形体结构发展的主要方式。这一发展趋势造成了汉字构形发展的三个重要特征:首先是形体认知焦点上升。篆体时期字形一点一画皆是物象的反映,也就是每个部分都是认知的焦点,具有同样的地位。而形体词符化以构建词的音义为目标,因此其形体认知焦点除整字形体外,只有直接组建词的音义的构形成分成为焦点,形成形符、声符二元组合为常态的结构类型,使直接构形成分由多级向二级发展,并使直接构件的内部构成趋于模糊。其次,直接构件左右或上下组合最能明确表示二元组合结构,故字形组合结构多向上下或左右发展。第三,由于原本处于平面组合的各构件组合为二元构件,使形体结构的层次由单层向多层发展。

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传统的字形结构的重新解释采取的是形声推定的原则,即在符合一定的语音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解释为形声结构,如“降”与“陟”:

商代形体“降”像两脚趾向下的脚缘梯下降,“陟”像两脚趾向上的脚缘梯上升,皆为象形形体。西周、春秋时形体未大变,小篆形体两脚已符号化,并组合为一个直接构件,分别与“阜”形成二元组合,同时字形由原来的单层组合发展为多层组合:

两字原初构意相同,发展脉络也同,形体象形性降低后,本应皆转为会意结构,但“降”字《说文》解释为形声形体,《说文·阜部》:“降,下也。从阜,夅声。” 而“陟”字《说文》解释为会意结构,《说文·阜部》:“陟,登也。从阜,从步。”

有时无法以原形直接解释,则以省声解释,如“監”:

商代字形像一个人低头在盆水中照镜子,头部用竖眼突出用眼观察,西周中期后字形词符化,人身与眼睛断开,且人身上移使整个字形变为上下结构字形,《说文》解释为省体形声字,《卧部》:“監,临下也。从卧,䘓省声。”这其实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因为形体已不再象形,无法以原构意解释,新的构件又无法以会意、形声解之,只好参照汉字形体中确实存在的省体形声字模式,解释为省体形声。这是认可汉字构件都具构意原则下的作为。汉字形体词符化后,象形成分绝大多数可顺应转为表义或表音构件,整个汉字体系仍是构词形体体系,总体说字形构件仍具功能,但也有少部分形体演变为纯粹的符号,《说文》也是承认这种现象的,如《说文·弟部》:“弟,韦束之次弟也。从古文之象。”“从古文之象”即是说小篆形体已符号化,只大致同于古文。“監”字不同在于小篆形体中“卧”和“血”都是成字构件。

词符化导致的转换而成的形声结构与严格选取声符构造的形声结构相比,其声符的准确表音必然难以保证,这也是造成形声字声符不能完全表音的重要原因。

应当说《说文》对词符化后字形结构的重新解释有失准的地方,但基本是合适的。当然,如果对照转换前后的字形进行解释相信会更加合理。但是,完全以商周字形为标准评价《说文》的字形解说,是混淆了汉字形体结构的阶段性差异。

五、汉字名称从“文”到“字”的本质

《说文·叙》:“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 段玉裁注:“形声相益谓形声、会意二者也。有形则有声,声与形相軵为形声,形与形相軵为会意。”王筠《说文解字句读》:“象形、指事皆文也,会意、形声皆字也。许君各举一端以见例。”“形声相益”表明了“字”的合体、组合并非指合体象形,而是指会意、形声组合。“其后形声相益”则表明会意、形声组合是在象形之后产生的,“文”是物象的描绘,“字”是词的音义的构建,所以从“文”到“字”实质上是字形表物象到表词的音义转换本质的反映。

以“字”表示汉字传世文献最早见于《商君书》,《商君书·定分》:“有敢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赦。”但《商君书》的著作年代有争议。秦琅琊刻石有“同书文字”,最近公布的里耶秦简九九表中有用“字”的文句,《里耶秦简》木牍一正:[1]1

[九九]八十一,[八九]七十二,七九六十三,六九五十四,五九五,四九卅六,三九廿七,二九十八。八八六十四,七八五十六,六八八,五八,四八卅二,三八廿四,二八十六。七七九,六七二,五七卅五,四七廿八,三七廿一,二七十四。六六卅六,五六卅,四六廿四,三六十八,二六十二。五五廿五,四五廿,三五十五,二五而十。四四十六,三四十二,二四而八。三三而九,二三而六,二二而四,一一而二,二半而一。凡千一百一十三字。

“凡千一百一十三字”为表中各句得数之和,其中的“字”,有人认为是衍文,有人认为是算筹单位,皆不确。此数字总和的标出,与出土文献每于篇末表明字数性质相同,这一“字”没有别义,就是文字的字,因为数字符号也是字,这也许就是“数字”一词的由来,所以这也是文字用字表示的例证之一。结合秦琅琊刻石,可以确认秦代已经使用“字”表示汉字。“字”的本义是生子,《说文·子部》:“字,乳也。”段玉裁注:“人及鸟生子曰乳。”《山海经·中山经》:“其上有木焉,名曰黄棘,黄华而员叶,其实如兰,服之不字。”“字”即生子。字形两个构件相合而产生一个新字,如同雌雄相合而生子,故以“字”来表示合体字。由此可见,用“字”来表示文字,应该是合体字大量产生,字形结构由象形转为会意、形声组合之后产生的名称。从观念的生成到名称的产生应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会意、形声的大量形成应在秦前的东周时期,这与我们依据字形的象形性判断春秋时期汉字形体进入亚象形阶段的结论相吻合。

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个问题即“六书”理论的产生,“六书”的具体名称汉代有《汉书·艺文志》、《周礼》郑玄注和《说文叙》三家说法,三家的名称与次序皆不相同,说明在汉代,六书理论尚未完全定型。“六书”一名始见于《周礼》,《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有西周、春秋、战国和西汉诸说,其中西周说是过去的说法,战国说影响最大,著名史学家郭沫若、顾颉刚、范文澜、杨向奎等均主此说。战国时期已进入形体亚象形阶段的后期,隶变已经产生,字形中会意、形声结构也已转换生成,所以,六书理论的产生与我们前述论点也是相吻合的。

六、小结

通过前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观点:

1、汉字形体结构经历了由象形形体向会意、形声形体大规模转换的发展历程。占后代汉字字形结构主体的会意与形声很多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会意和形声,它们是在汉字字形由表示物象转化为表示词的音义的过程中,构件形体由象形变为词的音义符号后,由象形结构转化而成的。由于这种转换是汉字古文字系统到今文字系统发展过程中在字形结构上的体现,所以是体系性的变化,几乎涉及到所有字形。此前学界公认的形声字的三个形成途径:增加形符、增加声符和形声组合,实际上并不是形声字的主要形成途径,形声字的主体来源于合体象形,是合体象形形体的构件与结构词符化之后,经字形结构的重新解释而形成的。

2、字形表示物象时期,汉字形体的构造方式主要是图像绘制,而字形直接表示词的音义时期,汉字形体的构造方式是音义组合,图像绘制是早期汉字的构形方式,音义组合是后期汉字的构形方式。春秋时期汉字形体进入亚象形阶段,从此便开始了音义组合的新的构形进程。

3、以前我们把形声字声符不能准确表音归结为两个原因,即形声字造字时无法完全选取同音声符和古今语音演变,现在看来,字形结构的古今转换及其重新解释也是重要形成原因。

4、汉字形体词符化导致的字形结构的转换,是汉字发展的自然现象,转换后的形体结构必须重新分析,因此,虽然《说文》对字形的解释有失误之处,但完全以商周字形为标准评价《说文》的字形解说,是混淆了汉字形体结构的阶段性差异。

5、“字”和“六书”是汉字构形结构由象形大量转化为会意、形声之后产生的名称和术语。“文”是早期汉字的名称,“字”是后期汉字的名称,两个名称都是从汉字构形的角度定名的。

附注:

①独体象形依据王宁先生的说法属于“全功能零合成字”,见《汉字构形学讲座》,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8页。

②详见王贵元:《汉字形体演化的动因与机制》,《语文研究》2010年第3期。

③《说文·叙》:“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段玉裁注:“先郑《周礼注》曰,今人用‘义’,古人用‘谊’。谊者本字,义者叚借字。”

④ 详见王贵元:《汉字发展史的几个核心问题》,《中国语文》2013年第4期。

⑤古文字“又”与“寸”常不分,“寸”即“又”。

参考文献:

[1]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简(壹)[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2.

[2]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06.

[3]姚孝遂.古汉字的形体结构及其发展阶段[J].古文字研究,1980(4).

(感谢王贵元先生授权发布,引用本文请参考正式出版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