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村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村组干部会议记录 2021年村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2021年村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2024-07-16 18: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大发[2021]21号

2021年村干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党委、政府政令畅通和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此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村及村两委干部

    二、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注重实效,激发合力的原则;

    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

    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内容

   (一)平时考核内容(20分):

   (1)未按时上交各种表册,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扣该村2分;

   (2)未按照要求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5分;请事假扣0.2分。值班未到位一次扣1分。业务工作被县上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点名批评一次扣0.5分;年度未完成业务工作目标扣3分。

   (3)村干部不假外出,每次扣1分;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5分。不假外出2个月及以上的,取消全年工资,村上完成各项工作的,其取消工资由在家村干部享受。

   (二)年终考核内容(1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5分)

    (1)计生统计数据报送工作(5分):按要求上报计1分,每少报、漏报或错报1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     

     2、脱贫攻坚工作(5分,此项允许计为负分)

按照县里面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计分,按时保质完成计5分,每少完成一项目标扣1分,扶贫开发项目协调不力,拖延工期一次扣1分;防返贫工作中未完成一次扣1分;5分扣完为止。    

 3.安全生产(10分,此项允许计为负分)

    (1)每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有记录和佐证资料的计1分。

    (2)按要求向镇安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报表计0.5分,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

    (3)发生突出事件立即报告的计0.5分;未及时报告导致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4)全年无安全事故的计3分;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且影响较小的扣5分;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致使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检查或被全县通报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扣8分。

     4、综治信访维稳(12分,此项允许计负分)

    (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1分):大力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村建设计1分。

(2)大调解工作(1分):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硬件建设,完善软件资料,无“民转刑”案件发生的计0.5分。按时按质报送报表的计0.5分;未按时报送的,第一次扣0.5分,第二次扣1分,第三次扣2分,以此类推。

(3)信访维稳工作(3分):辖区未出现上访人员的,计3分。因工作不力,辖区村民到县上访一人次扣1分,群访一次扣2分;到市上访一人次扣2分,群访一次扣5分;到省上访一人次扣5分,群访一次扣8分;到京上访一人次扣10分,群访一次扣15分。

 (4)网格服务管理工作(1分):网格内基本信息采集准确率、矛盾纠纷、治安、安全隐患排查率均达到100%,服务管理员考核均为“优秀”等次(95分及以上)的,计1分。

(5)防邪工作(1分):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创无邪教村,措施防范严密,全村无反宣传活动,无邪教人员活动的,计1分。

(6)禁毒工作(1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禁毒宣传,开展“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全村无毒品种植活动的,计1分。

  5、合作医疗(2分)

以县上文件规定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计2分,超过规定时间但在一个月内的计1分;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的不计分。

  6、民政工作(2分,此项允许计负分)

 (1)业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计1分。

 (2)农村低保、五保、城镇低保实名制做到准确无误、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 当月及时上报的,计1分;低保、五保等死亡未及时上报扣1分;发现未及时上报或弄虚作假的,每一例扣1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党建工作(12分)

 (1)党组织生活(3分)。党的主题党日正常开展,做到活动有内容、出勤有记载。缺一次扣0.5分,无活动记载按未开展计分。

(2)党员发展(1分)。各村按照要求完成发展党员工作计1分,未完成扣1分。

(3)后备干部培养(1分)。加强干部队伍培养,每村建立不少于2人的后备干部,每少一人扣0.5分

(4)“三本手册”(6分)。全面推行“三本手册”记实,记录完整的记2分,每少一项扣0.5分。

(5)远程教育(1分)。做好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的管理、维护和组织教学工作,做到学习有记录、管理有制度。未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的,每少一次扣0.5分。

(6)党费收缴(1分)。按要求、按标准收缴党费,并及时公示。无收缴党费台账的扣0.5分,未公示的扣0.5分。

(7)执行“三会一课”制度(12分)。少开展一次扣0.5分,无记载按未开展计分。

(8)流动党员管理(1分)。建立定期沟通交流制度,每年更新一次流动党员台账。每年至少要与每名外出党员联系2次以上,无联系记录不计分,少联系1次扣0.2分,未更新台账扣0.5分。

(9)“三务”公开(1分)。未成立公开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会扣0.5分,重大事项未提交村党员会议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扣0.5分,未按时同步公开的每少一次扣1分。

(10)坐班值班(1分)。坚持坐班值守,有值班安排和值班记录,保持村办公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办公设备摆放规范,无损坏、丢失。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发现一次无值班人员的扣1分,未公示值班安排的扣0.5分。

8、党风廉政建设(10分)

(1)认真开展村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活动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村三职干部廉洁,无违规反映,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计2分。

(2)村干部违反财经制度有关规定,存在白条收款、坐收坐支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

(3)村干部违反规定,挪用截留强农惠农、征地拆迁、民政和新农合等专项资金损害农民利益的,发现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村三职干部被反映举报,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查证属实的扣5分。

(5)各村在办理各种证明手续中,由村支书签字后村主任盖章,需要各村文书提供资料的,村文书如实提供并签字,不按相关规定提供虚假证明和手续的,发现一次扣2分。

9、武装工作(2分)

按规定对辖区内的预征对象登记造册的计1分;选拔优秀青年应征入伍,完成镇分配年度征兵送检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任务的少1人扣0.5分;出现思想问题退兵的扣0.5分。双合格人员每超1人加0.5分。

10、农业农村工作(5分)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3分):

政策宣传、解释、发动工作(1分)。召开村社会议,群众积极参与,群众知晓率达100%的,计1分。

资料收集,表册填写、报送、公示、资料审核归档(2.5分)。各类资料收集及时(0.5分);各类表册填写、报送及时(1分);收集资料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权资料归档(0.5分);审核、公示农户无异议(0.5分)。

纠纷调处(1分)。积极调处土地确权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出现到县、市上访一件次扣1分、2分;组织农户签订承包合同(0.5分)。

(2)政策性农业保险(1分)。完成种植(含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保险任务计0.4分;完成母猪繁殖保险任务计0.2分;完成养育肥猪保险任务计0.2分;完成森林农业保险计0.2分。

11、意识形态工作(5分)

(1)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计2分。(要求村支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村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村干部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村干部对所分管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未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扣2分。

(2)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到位,对村微信群管理规范,未出现网络舆情的,计1分;管理不到位,出现。

(3)村两委干部年终述职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计1分;未体现出来的,扣1分。

(4)村里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强国的学习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的,扣1分。

12、乡村振兴工作(5分)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村庄整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沟渠无积存垃圾的,计3分。对每季度督查排名靠后且得分80分以下的扣1分。被上级明察暗访通报曝光一次的扣1分。

(2)农村改厕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县乡下达的改厕任务。计2分。未完成改厕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农村乡风文明工作,计3分。其中村里成立了一约四会,并开展工作的,计1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计1分;有村图书室、阅览室的计1分。

13、镇领导班子集体测评考核(5分)

村班子自身建设、执行力予以综合评定,由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打分,最高可打5分,按其平均数计算出分值。

(三)综合考核加分和扣分办法

针对部分村下达的任务,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实行在考核工作目标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和扣分的办法。

1、加分:

(1)获奖加分。考核时间段内,村两委集体获镇党委政府表彰的,按每项(次)加2分;获县级表彰的,按每项(次)加5分;获市级表彰的,按每项(次)加8分;获省级表彰的,按每项(次)加10分。代表镇接受县级单位检查并顺利通过的,奖2分;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加5分。

(2)特色工作(2分)。对党建工作、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招商引资、重点建设方面所打造的亮点、特色工作进行考核。由各村自行申报,镇党委政府集体综合评定。若因该项工作代表镇党委政府接受上级检查并得到充分肯定并获得上级对镇考核加分的,按所加分值的5倍对该村予以加分。

(3)单项民生工作任务。单项民生工程获得县级表彰的,每项加2分。

(4)示范点工作。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示范点工作,经验收合格的加1分。

(5)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消除了“空壳村”的加5分。

2、扣分

(1)重点项目建设。对部分村有单独下达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予以单独考核,实行奖惩相结合的考核原则,以镇党委研究为准,控制在5分以内。

(2)试点工作。有镇安排试点的村工作未完成的扣1分。

(3)计划生育工作。查出有瞒报的,每1人扣2分;漏报或错报的,每1人扣2分。对明知其没有全面接受处理的违法生育对象户出具户籍管理(上户、更改年龄、姓名等)方面的证明(盖章)和手续的,发现一次扣2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一票否决事项。在党建工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民生工程、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措施:因村工作不力,辖区内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辖区内人员非正常赴省到京上访事件或辖区内出现群体性事件,致使镇党委政府被上级“一票否决”的;或在民生工程或党建工作中,村代表镇党委政府接受上级检查,因村工作不力,致使镇党委政府被上级“一票否决”的村,年度考核不得分。

(5)所有工作在接受上级检查中,若被省级通报,每次扣10分;若被市级通报,每次扣8分;若被县级通报,每次扣5分;若被镇级通报,每次扣2分。

四、考核时间

2022年1月中旬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

成立镇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秦晓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江北(组织委员)

刘彦婷(副镇长)

中共大庙口镇委员会

2021年8月1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