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干部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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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干部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06-22 22: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干部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关于规范村干部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灌南县汤沟镇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关于规范村干部聘用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聘用村干部工作,建立健全村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村干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一)选拔聘用村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处事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2、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适应现代化办公要求;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要坚持“四个过硬”:

1、政治素质过硬。有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治理能力过硬。有带富能力和管理办法,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3、服务本领过硬。有奉献精神和公益热心,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服务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4、品行作风过硬。有公道之心和群众口碑,为人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凝聚力。

二、聘用程序

(一)村级申请并推荐

从严控制村干部的聘用人数,因职位空缺确需聘用村干部的,必须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与会议记录一同报送镇组织科。

推荐的对象为户口在本村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二)党委批准并组织考察

经镇党委批准后,由组织科与包村领导组成考察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三)党委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研究审批。

(四)上岗试用

经镇党委研究批准后,上岗试用。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聘用的村干部,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用,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胜任现职的,不再聘用。

(二)建立村干部聘用文书档案。各村将各环节形成的资料,归档立卷备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聘用村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未报告镇党委而擅自聘用村干部的,责令解聘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党员、干部、群众对村干部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镇纪委举报、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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