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头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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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头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11 18: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镇头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指示和决策部署,根据《婺源县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为依据,全面摸清底数,“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非法违规建房势头,规范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对象为2018年7月1日《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后的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占地建设、未批先建、超高超大、批少建多和批东建西等各类非法违规建房问题。特别是2020年7月3日全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18年7月1日以前严重破坏镇村建设面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农村非法违建问题。

三、工作机制

建立镇头镇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掌握分析全镇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对各村开展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各村解决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洪生

第一副组长:王  飞  

副组长:金春盛  程鸿敏  汪森艳(常务)  程  倩

洪得林  白江华  朱晓莉  俞志国  

俞  敏  刘  莹  

成  员:余文利  董华卫  董剑锋  董根焰  

吕华生  王  津  朱仲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森艳担任,办公室成员:俞刚锋、詹国春、潘玉英。

领导小组下设6个村级排查小组,组长由各村挂点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为各村支书和分管土管城建村干部,成员为挂点镇干部和其余村“两委”干部。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从2021年6月1日开始,到6月底前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1.摸底调查阶段(61一68日)。各排查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力量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内2018年 7月1日前后非法违规建房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非法违规建房的类型、建设主体、建设时间、位置、面积等情况,分2018年7月1日之前、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和2020年7 月3日以来三个时间段,逐宗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各排查小组于2021 年6月8日前将经挂点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的摸底情况和问题台账报镇头镇非法违规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分类整治阶段(6月9一625日)。各村要对摸排出的每一宗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按照分类整治 的原则,经领导小组会审,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确定处置时限和包案责任人,依法依规推进整改。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发生的非法违规建房,要“露头就打”、坚决拆除;对 2020年7月3日之前发生的非法违规建房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上饶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分类处置;对2018年7月1 日至2020年7月3日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予以挂账处理,待国家出台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政策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处理。各排查小组按照处置意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排查的每一个问题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全面处置到位。各村于2021年 6月25日前将经挂点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村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非法违规建房乱象反弹。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属地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村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对 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各村要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对责任区域内的非法违规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纠正。  

2.健全管控机制。各村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 “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健全完善监管网,落实全天候、全区域、全方位监管,确保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对新增非法违规建房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快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进度,切实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控,严格落实农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进一步提高农村建房审批效率,切实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3.严肃责任追究。各排查小组组长要加强对挂点村专项整治 工作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村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一律由镇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处理。

4.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目的和意义,积极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引导群众理解支持专项整治工作。

附:

附表1:婺源县农村突出非法违规建房问题汇总表

(2018年7月1日以前)

附表2:婺源县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数据汇总表

(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

附表3:婺源县农村非法违规建房数据汇总表

(2020年7月3日以后)

附表4:婺源县农村非法违规建房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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