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造假”抚养费!辉南法院执行法官探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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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造假”抚养费!辉南法院执行法官探寻真相

2023-05-31 17: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新网吉林新闻5月22日电 (谭伟旗 李长龙 刘欣如)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份书面执行异议书:被执行人坚称自己已经给付抚养费,希望法官能够解除自己被冻结的银行卡。

  据悉,甲某(男)与乙某(女)离婚后,二人的孩子小丁与母亲一起生活。父爱的缺失本就给孩子小丁带来了伤痛,父亲甲某没有按时履行抚养义务,更是让他有苦难言。多次向甲某讨要欠款无果后,无奈之下,小丁一纸诉状将父亲甲某告上法庭,判决后甲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小丁提出执行申请。

  在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甲某的金融机构账户内的存款查封、冻结时,甲某提交执行异议书,并拿出汇款凭证,声称自己明明已经履行完判决书,不欠小丁的抚养费。

  为了探寻案件的真相,执行法官李长龙反复翻阅卷宗,抽丝剥茧,多地验证查实,终于发现了银行流水“背后的真相”。甲某承认向小丁监护人乙某账户汇款时并没有通知乙某本人。

  而且通过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也可查明:甲某的银行账户在向乙某银行账户每次汇款后,汇入的资金当天就通过位于甲某住处山东省某区的银行ATM机全部取出,约二十分钟左右,甲某的账户存入相同(或相近)数额的资金。

  但乙某身在辉南县,根本无法在山东办理取款业务。在短短的五天内,乙某名下的农行卡共交易46笔。甲某向乙某银行账户汇款不属于正常的给付抚养费的履行方式,甲某通过持有乙某名下的银行卡,并知晓银行卡密码,“自作聪明”故意制造银行交易流水,造成全部给付小丁抚养费的假象。

  法官提醒,银行卡如果保管不善,容易被他人利用,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能借给他人使用,不使用的银行卡一定要及时去银行办理销户。如果持有的银行较多,银行卡是否丢失可能并不清楚,可定期到银行查询自己名下持有银行卡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卡或销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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