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搭讪而殒命,真有“天生犯罪人”?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李俊峰案件图片最新视频 因拒绝搭讪而殒命,真有“天生犯罪人”?

因拒绝搭讪而殒命,真有“天生犯罪人”?

2023-12-13 01: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0 分享至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20年12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俊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被撤销缓刑后原犯故意伤害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李俊峰不服向山西省高院提起上诉,山西省高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14日23时许,李俊峰在山西省清徐县凤仪北街某酒吧喝酒时,因多次搭讪、调戏在该酒吧打工的被害人张某某遭拒,李俊锋恼羞成怒,以侮辱性语言辱骂张某某,继而起身到其停放在酒吧外的轿车上取出三棱刀返回酒吧,向张某某的腹部猛刺一刀,致张某某下腔静脉破裂大失血死亡。事后,李俊峰逃离事发现场,后被抓获归案。值得注意的是,该犯罪案件是在李俊峰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所实施。

李俊峰随车携带管制刀具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调戏被害人遭拒后,便当众持三棱刀具捅刺被害人身体重要部位,随意剥夺他人生命,其犯罪手段及其残忍,行为性质及其恶劣,社会影响巨大,而且其还是个“惯犯”,依法判处死刑合法合理。很多人因此谈起了“天生犯罪人”的概念。

“天生犯罪人”的概念由龙勃罗梭在1870年提出,他通过对意大利著名土匪头子维莱拉尸体的头颅进行生物上的观察,发现其头部骨位突出,眉骨隆起,呈现出人类退化的特征,蜕变到低级的原始人类型,呈现出一种返祖现象。犯罪行为具有遗传性,有些人天生携带犯罪基因,“天生犯罪人”是龙勃罗梭早期犯罪原因思想的一个核心命题。现代犯罪学思想已经摒弃了片面的犯罪理论,往往将犯罪心理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理论相结合。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所处环境具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情况下,都有引起犯罪人犯罪行为的原因力,既都有引起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前因行为,这种前因行为或是在人们看来是非常普通不起眼的小事,比如不小心踩了对方一脚或者是因过失造成侵权,但这些行为在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且时常发生,不足以引起对方致人死地的反击。但在本案中,犯罪人李俊峰先前实施了不能被日常生活范畴所容纳的搭讪行为,该种行为虽不足以构成犯罪但至少构成民事侵权,而遭拒后便采取极端的致人死地的行为,这两种原因力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其行为性质及其恶劣,是极端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刑罚严厉的打击。

无独有偶,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药家鑫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药家鑫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药家鑫驾车撞人在先,不仅事后不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相反又刺伤者八刀致其死亡,其还真有点儿“天生犯罪人”情感退化,具有返祖的“原始性”,就其行为性质的恶劣程度比李俊峰的犯罪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

国家创设刑罚的直接目的在于替代受害人的私力救济而以公力救济惩治犯罪,但除此之外,每一次审判活动都是对社会公众普法教育的良机,都是对社会公众行为的正向引导。中国正处于大变革大发展的超速时代,社会贫富差距增大,社会矛盾突出,犯罪行为的增长无可避免,那就借助每次公平正义的审判守住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在每一次审判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缓刑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子#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