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倍力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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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倍力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4-07-10 17: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杭州倍力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5日,注册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兴湖路3号,法定代表人:陈兴华,注册资本253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966640122,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通信机框、机架,电力机框、机架,冲压件;销售:通信机框、机架,电力机框、机架,钣金件,冲压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本项目于2018年8月13日收购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风向林服饰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7号变更为杭州埃胜德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2#厂房,详见附件。本项目租用了杭州先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5#厂房东侧(两层),建筑面积共824.2m2,一层为焊接间,二层作为仓库。

杭州倍力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乙炔、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乙醇75%、汽油、油墨、天然气,喷塑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塑粉属于可燃爆粉尘。因此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划分,杭州倍力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所属金属结构制造业(C3311),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中,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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