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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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9年1月2日)

2024-07-01 19: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受市委常委会委托,我就《潮州市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市方案”)作说明。

  一、关于市方案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考虑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政治决策。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完善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目的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抓住有利时机,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和国家机构大力度调整改革,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职责担当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深谋远虑,必将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学习贯彻了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并对我省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作出具体部署和动员,要求全省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

  市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健全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但同时也要清楚地看到我市机构职能体系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比如保障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明确要求我们以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体制创新;在莅临广东视察指导时,也要求广东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抓紧组织实施省级机构改革、统筹市县机构改革,科学配置行政资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探索。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机构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市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机构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推动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抓好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推进会和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加强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委成立了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我担任组长,殷昭举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张传胜、赖建华、姚继新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为做好市方案的起草工作,市委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还多次专题听取关于我市机构改革的汇报,研究审定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市方案制订过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了有关市领导意见,姚继新等同志与涉改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谈话,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向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汇报,争取对我市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深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并主动学习借鉴兄弟市经验做法,全面梳理我市机构编制底数和现状,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起草了市方案。

  市方案的起草,主要突出了4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各项部署要求,着眼潮州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统筹谋划我市机构改革工作。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市级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与中央、省基本对应,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和配置职能,在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做好自选动作。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突出党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上的全面领导,完善市委工作机关设置,强化党委中心地位,发挥党在领导、决策、协调、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相统一,通过完善机构设置,更好推动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落实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党委和政府机构,理顺权责关系,实现机构的优化整合,职责的深度融合。同时对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机构,加大整合力度。

  市方案形成后,2018年11月7日,我带队赴广州向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沟通汇报。12月4日,市方案报省初审。12月7日,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我市方案。12月11日,市方案书面征求了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12月1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方案并报省委审批。12月26日,省委正式批准市方案。

  二、关于市方案的重点内容

  市方案包括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组织实施4个部分。这里,我就市方案涉及的重要领域和重要方面的机构改革作个说明。

  在完善市委机构职能方面,主要推进以下改革

  一是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市方案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

  二是加强和优化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市委在全面深化改革、网络安全等涉及工作全局的重要领域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对加强党委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市方案提出,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与市外事局合署办公;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在主要战线、重点领域组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将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名称改为委员会,将其办事机构有些设在党政部门,有些作为市委工作机关设置,目的就是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同时,不再保留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再设立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将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承担。撤销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是为了理顺职责、整合力量,不是某方面工作不重要了,可以撒手不管了。有关部门要把工作承接好,把职责任务履行好。

  三是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市方案对应中央、省机构设置和要求,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充实协调职能,调整党政机关设置和职能配置。为更好落实党管干部、管机构编制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和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干部、机构编制资源,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统一管理市委编办。为加强老干部工作,将市委老干部局调整为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为加强党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为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减少党政部门职责交叉,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局)并入市委统战部,将市外事侨务局(市港澳事务局)的侨务、港澳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由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工作。这有利于把缺位的职责补齐,让交叉的职责清晰起来,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因地制宜组建和优化有关市委工作机关。为优化市委机要、保密机构设置,加强市委机要、保密管理工作,将市委办公室(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委机要局、市密码管理局)的机要、保密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委机要和保密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国家保密局、市密码管理局牌子,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

  根据改革后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精神,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归市委办公室,在市委办公室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方面,主要推进以下改革

  一是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部门职责交叉重复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将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配合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加挂市海洋局牌子,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市自然资源局在湘桥、枫溪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二是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保障生态安全,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市生态环境局在县(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三是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将市农业局(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渔业渔政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加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四是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更好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管理职责和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五是组建市卫生健康局。为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六是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七是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加强应急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地震局的行政职能,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职责,防汛抗旱防风、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八是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为更好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推动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将市司法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的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

  九是优化市审计局职责。为整合审计监督力量,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监管效能,将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市审计局。

  十是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湘桥、枫溪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十一是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

  十二是重新组建市林业局。为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保障生态安全,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市林业局,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十三是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统筹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同应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能,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负责政务服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数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工作。

  十四是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责。为把投资体制改革和招商引资工作更好结合起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构建统一的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理顺能源管理职责,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和高质量发展,将市商务局的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等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市投资促进局牌子。将市粮食局更名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仍在市发展和改革局挂牌。

  十五是优化市科学技术局职责。为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十六是优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为理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职责,以及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七是为加强我市金融管理,推进企业融资工作,将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为市金融工作局,由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十八是优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为理顺海防管理的指导协调职责,将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指导协调海防管理、控制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案件职责划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十九是为优化信访机构设置,加强信访工作,将市信访局由在市委办公室加挂牌子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十是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此外,对应省政府机构设置和规范要求,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更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在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方面,主要进行以下改革

  一是按照中央、省要求深化市级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在整合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贯彻中央及省委关于群团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

  二是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市委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衔接机构改革同步划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是按照中央和省部署,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切实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领域由县级执法,市级负责执法监督(文化市场、交通运输领域在湘桥、枫溪区范围内由市级统一执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由市级统一执法,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推进强市放权、强县放权工作,推动市县建立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深化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镇街党委(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快转变镇街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基层监管执法服务能力。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五是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改革后,我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6个。党委机构14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政府工作部门32个。市委和市政府正处级机构共减少2个。市人大和市政协各增加1个专门委员会。

  此外,市方案还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同时,对县(区)机构改革工作有关时间节点都予以明确,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这次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对现有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处理利益关系之复杂,都是历史上少有的。改革涉及部门多,一些领域和机构调整力度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一些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任务艰巨复杂,组织实施难度大。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支持改革、拥护改革,认真负责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确保改革如期高质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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