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同事照片做了表情包,结果被他告上法庭,我犯了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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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同事照片做了表情包,结果被他告上法庭,我犯了什么法?

2024-05-13 14: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之后张某想找李某要个说法,李某却表示自己只是为了博大家一笑而已,没有从中获利,所以不构成违法。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令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某练习时长两年半的选秀偶像,也曾被一些UP主做成鬼畜视频上传到网站。事后,该偶像发了律师函,认为鬼畜视频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和名誉权。UP主们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一度引发了热议。一般来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判定侵权与否的重要标准,但这并非是唯一的标准,恶意损毁、侮辱他人的肖像,哪怕是没有从中获利的话,也可能构成侵权。

也就是说,以调侃的态度制作鬼畜视频,没有从中获利,没有丑化当事人形象,就不算侵权。但有的UP制作了断头、半裸体等带有侮辱性质的视频,上传到网站上,流传甚广,给当事人造成了心理压力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在流量约等于金钱的今天,用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方式来获利的现象十分常见。在成都太古里、北京三里屯等地区,一到夏天就会出现很多街拍客,他们拿着设备,蹲守在角落里,遇到穿着吊带、热裤、迷你短裙的年轻女士便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按下快门,然后将照片上传到网络上、出售给他人获利。这种街拍方式其实也是违法的,只不过很多女士对于自己被拍摄一事毫不知情,知道了以后,也有可能怕麻烦而不去维权。

互联网时代,任何人都有可能在网络上引起热议,被大家指指点点,甚至是谩骂侮辱,这就要求摄影师和短视频们创作者一定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在街拍、街访时,一定要先取得对方同意,获利后支付对方一定的报酬,不能用他人的身材、形象为自己谋利。作为普通大众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肖像权,遇到侵权行为时勇敢和对方对峙,要求其删除相关内容,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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