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一致也能被统筹!幼儿园录取顺位你知道吗?附16区入户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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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一致也能被统筹!幼儿园录取顺位你知道吗?附16区入户年限!

2024-07-10 13: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对于录取排序有着各自的细则标准。托幼君为大家汇总了2021年16区具体的入园录取顺位,以供参考。

浦东新区

为缓解招生入园矛盾,自2021年开始,浦东新区由原来的三年一户变更为五年一户,这一政策只针对部分矛盾突出幼儿园。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2021年入园的家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且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4.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且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 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7. 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托幼君提示

每位适龄幼儿可在地段园所(公办园及招收地段生的民办园)或全区招生园所(全区招生公办园及民办园)中预约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户籍地对口幼儿园和居住地对口幼儿园,采用“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方式招生录取。部分招生矛盾突出幼儿园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市示范幼儿园,采用“摇号”的方式招生录取。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幼儿园,采用“家长自愿报名,幼儿园自主选择”的方式招生录取。

黄浦区

黄浦区户籍适龄幼儿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录取区内统筹协调,先登记后报名、免试入园。

1. 本市户籍幼儿:

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2021年1月1日及以后迁入招生范围的,户主需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房产证。

2. 非本市户籍幼儿:

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民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 外籍、港澳台幼儿:

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托幼君提示

1. 市级示范园仅接受2020年12月31日前(含2020年12月31日)迁入招生范围的本区域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2. 市级示范园、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适龄幼儿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3. 2020年12月31日前(含2020年12月31日)入户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的小班适龄幼儿报名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4. 2021年1月1日后(含2021年1月1日)入户、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5. 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

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按照“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依次安排。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执行。

图片来源:黄浦区教育局

静安区

静安区较为特殊,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和民办园的招生要求各不相同。

一、市级示范园

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

1. 南阳实验幼儿园、南西幼儿园、威海路幼儿园实行电脑排位招生。

2. 芷江中路幼儿园、安庆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自主招生:

优先招生地块内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均须满2年以上(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为2021年4月15日),户主及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二、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

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或“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等办法,根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进行录取。

1. 一级园:

1)延安中路幼儿园、新闸路幼儿园、华山美术幼儿园、小棋圣幼儿园、吴江幼儿园、余姚路幼儿园、常德书法幼儿园、余姚路第二幼儿园、常熟幼儿园:

①第一志愿填报一级园者,优先录取儿童户籍所属街道的幼儿园。当报名人数超出该幼儿园招生总人数时,按类排序投档,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为序决定录取与否。同类条件下,优先满足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地址的适龄儿童。

②第一志愿未录取者,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二志愿进行投档。视儿童户籍所属街道对口幼儿园第一志愿录取后的空额情况,按类排序投档。

③当第二志愿幼儿园学额已满时,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2)金鹭幼儿园、谈家桥幼儿园、万荣幼儿园、好小囡幼儿园、科技幼儿园、小金鹭幼儿园、天目西路幼儿园(新增)、延长路东部幼儿园、中华新路幼儿园、中山北路幼儿园(新增)、烽火幼儿园(新增)、安星幼儿园、柳营新村幼儿园、彭浦新村幼儿园、彭浦实验幼儿园、汾西路幼儿园、场中路幼儿园、银都幼儿园、七巧板幼儿园、风华幼儿园(集体办)、培新托儿所(集体办):

①当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适龄儿童如数安排进入对口范围的幼儿园。

②当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排序录取,超出部分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2. 集体化办学幼儿园:

1)集团内的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需在集团对口范围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或母。

2)当超过集团招生计划总数时,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排序录取。

3)超出集团招生计划总数的儿童,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三、二级幼儿园:

二级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动迁地块采用“集中报名、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

个别资源紧缺地块,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范围内满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的父或母。

四、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积极创建普惠性幼儿园,采用自主招生方式。

五、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六、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徐汇区

1. 人户一致(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

本区户籍地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需2021年4月15日之前入户。超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2. 人户一致(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

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3. 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

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托幼君提示

徐汇区热门园所众多,即使人户一致,也很容易被统筹。

长宁区

1. 本市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2021年4月15日之前报进户口,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上海市户籍长宁产证适龄幼儿。

3)上海市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2. 非本市户籍(非集体户籍)适龄幼儿

1)非沪籍: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2)非沪籍: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3)非沪籍: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且在长宁区的房产证(产权所有人仅限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本人)。

4)非沪籍:台胞随行子女。

普陀区

1.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对口入园。 户籍迁入本区(对应招生范围)的时间截至 2020年12月31日 前。

当实际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按照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 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幼儿

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

3. 统筹安排积分达标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根据居住证情况,统筹安排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也可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虹口区

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有限招生;公办一级幼儿园面向相对就近的对应居委或相关街道有限招生;公办二级幼儿园按相关街道所属对应居委招生;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

1. 人户一致(本区户籍):

超额时,幼儿园将根据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持有情况、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适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2. 人户分离:

本市外区户籍并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幼儿。

幼儿园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入园;如无学额,须回户籍地入园。

3. 非沪籍: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或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4. 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

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托幼君提示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上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再安排在公办幼儿园入园。

杨浦区

一、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 持有2021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2.持2021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3.持有2021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2.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3.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也可选择到民办园、集办托儿所自主报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只能选择民办园、集办托儿所的登记报名,幼儿园有余额则按序录取,无余额则不接受报名。

托幼君提示

民办园报名成功后,如改变主意想报名公办园,必须先行去民办园退出并再次申请预约后,方可重新进行报名验证。

(杨浦网上幼儿报名信息是唯一性的,每位幼儿只能在1所幼儿园报名验证) 。

闵行区

一、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对口报名条件

1.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2. 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本市户籍幼儿。

3.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4. 持有招生区域内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并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二、民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1.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经适房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的本市户籍幼儿。

2.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的外省市户籍幼儿。

3. 实际居住在闵行区且持有相对应的居住证明[如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人是父母或幼儿本人)等],并且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有效期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明地址一致)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本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的港、澳、台、外籍幼儿。

托幼君提示

公民办幼儿园实施同步招生。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登记、同步报名、同步验证的方式。

未选择报名符合对口报名条件的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小区生”,又未通过民办幼儿园“非小区生”或全区招生民办幼儿园面谈的幼儿,依据第一批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小区生”验证和已分配入园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宝山区

1. 招生区域内常住本区户籍幼儿,2021年4月30日之前落户。

2. 招生区域内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房屋产权证明,且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的本市户籍幼儿。

3. 本区集体户、公共户及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上海市公租房入住证明、廉租房相关证明或有效动迁证明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

4. 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或公租房证明,且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分值在120分以上人员的子女。

5. 父母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6. 父母持有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和招生区域房屋产权证明的子女。

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将根据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宝山区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三级幼儿园。

托幼君提示

公民办幼儿园同步验证报名,民办幼儿园录取工作在公办幼儿园之前,原则上优先录取本区户籍幼儿,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予录取。

嘉定区

1.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需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落户。

2.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不能在户籍地入园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3.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的,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5.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及外籍适龄幼儿,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或本区户籍证明等,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

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入园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托幼君提示

同黄浦区,嘉定区也有非沪籍“打分表”。在登记申请之后,遵循该区的打分方式,从高到低决定最后的录取结果。

嘉定区由各街镇根据自己的学位情况量体裁衣,每个街镇的积分标准都不太一样。

图片来源:上海嘉定

松江区

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青浦区

一、本市户籍

1. 人户一致。户主及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3.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4.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注:落户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二、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园方可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5.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或合法租住。

托幼君提示

金山区

1. 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

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

2. 本区适龄幼儿人户一致:

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幼儿父母、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3. 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

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4. 本区适龄幼儿人户分离:

居住地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注:落户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5. 非本市幼儿录取:

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视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

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此条执行。

托幼君提示

1.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幼儿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房产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9日。

2. 在金山,无论居住证积分是否达标,非沪籍都要参与打分。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加分项。

图片来源:金山区教育局

奉贤区

一、本市户籍

1. 以居住地登记入园的:

凭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 以户籍所在区域登记入园的:

户主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口应在认定户口上。

挂靠户口(是指幼儿户口迁到除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外其他户主)一概不予认可。

3. 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

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4. 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

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5.本区集体户口、公共户口的幼儿统筹安排。

二、非本市户籍

1.港澳台同胞及侨胞若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幼儿,按产权证地址安排就近入园。

2. 外省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参照《2021年奉贤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园指南》,由属地政府教育管理部门依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排序统筹安排。

崇明区

1. 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凭有效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2. 户籍产权和户籍不一致的适龄幼儿

居住地产权人为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需提供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分值证明及一年内缴社保满六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父母一方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适龄幼儿持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信息来源:综合自各区教育部官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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