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第一期: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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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第一期: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典型案例

2024-07-10 08: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作为城市管理“大管家”,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聚焦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紧扣工地扬尘防控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从严查处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水平,有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筑牢园区“绿色生态之城、精管善治之城”靓丽底色。

案情简介

近期,位于民胜路的某房地产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综合执法局根据违法线索,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对施工单位展开询问调查取证。经核实,事发当日施工单位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裸土未全覆盖、冲洗设施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单位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典型意义

施工扬尘是工程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是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不仅破坏城市环境,而且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园区综合执法系统精准发力,以从严执法为牵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引导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为园区着力打造绿色生态之城、精管善治之城贡献综合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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