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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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22: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加强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中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考试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本次期中考试共286场次,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9日,每日5场考试,分别为:上午8:00-9:35、9:50-11:25,下午14:00-15:35、15:50-17:25,晚上18:30-20:05。

4月21日、28日(周四)下午考场办公室设在J2-107,其余时间设在J2-207。

二、考务工作

(一)考务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考务人员:各学院系主任及教学秘书、教务处工作人员。

(三)考务人员职责

1.考试前负责收集、印制试卷,准备考场签到表和草稿纸。

2.考试前负责安排分发试卷,确保试卷发放到位。为防止监考教师因疫情被隔离或封闭而影响考试,请勿将试卷分发至校外。

3.考试后负责安排回收试卷。

4.做好本学院的考务和巡视工作方案。

三、巡视工作

(一)巡视组成员

组长:付宏

副组长:陶前功

成 员: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副处长及工作人员。

(二)巡视安排 

上午

8:00-9:35,9:50-11:25

下午

14:00-15:35、15:50-17:25

晚上

18:30-20:05

4.18(周一)

袁文艺、夏惠英

张晓京、张蔚

4.19(周二)

蒋昕、汪长凌

丁银河、李强

4.20(周三)

李正旺、闻雅馨

叶敏、王婷婷

4.21(周四)

汪波、文丹

刘行军、刘习平、潘娜、

盛玮、王全意、彭冠然

4.22(周五)

曾义、舒昊

彭书雄、杨文绮

彭冠然

4.23(周六)

文丹

彭冠然

4.25(周一)

黄朝斌、文丹

4.26(周二)

孙小军、李新煜

4.27(周三)

文丹

4.28(周四)

马玉霞、盛玮、彭冠然

4.29(周五)

孙立海、李强

(三)巡视组职责

1.巡视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巡视守则》,重点针对考场的安排情况、监考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巡查。

2.巡视人员于考前1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巡视安排表》和《考场情况记录表》。

3.巡视人员发现有考生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当众宣布该考生考试作弊,将考生及其试卷、作弊材料等留存,并送至考场办公室。学生使用手机作弊的应及时拍照其手机作弊页面,留存证据。

4.每个考场巡视次数应不低于2次。

5.巡视结束后,巡视人员将《考场巡视记录表》交考场办公室。

四、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由各学院安排,教务处负责协调,具体安排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时应注意考试学期、时间、地点及场次,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各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2.4月21日、28日下午应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场办公室(J2-107)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其余场次请监考教师在考前联系本院教学秘书领取试卷。

3.监考教师自行携带个人监考证件,应按照《湖北经济学院监考守则》要求,认真做好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场纪律良好、秩序正常。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监考教师应逐一核对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身份证件,清点考生人数,严防替考行为。

5.监考教师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应立即当众宣布该考生考试作弊,将考生及其试卷、作弊材料留存,并立即送至考场办公室处理。如考生拒绝承认,监考教师应将其拒绝签名的事实记录在册,经两名监考员共同签字后,记录表同等有效。

   

教务处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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