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原创字体算侵权!会赔钱!字体版权这些坑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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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第二个问题出现了。 现在有很多在线图片设计平台,提供海量海报模板。这些海报模板可能是平台提供的,也可能是平台用户提供的。 海报模板中如果含有商用字体,一旦使用肯定会侵权。如果含有调整拉伸过的字体,一旦使用也可能侵权。 在线图片设计网站,很少会去开发字体。 由于汉字是平面型方块体文字,常用汉字数量高达3000个字,每个字结构都不一样,开发一套美观且工整的字体,成本非常高。比如微软雅黑一个字体的造价成本高达100美元。 所以图片设计网站很少会去开发字体,那么上百万的海报模板中有没有侵权字体?不能保证。 一旦侵权了,你会被字体公司索赔,还得找平台要赔偿,耗钱耗时耗力。 01 不是使用了商用字体就算侵权 中国知识产权报的作者陶鑫良认为: 中文印刷字体就是覆盖该字体单字并统一显示和表达的字型风格与字体形象,中文印刷字体字库就是字体单字按照国家标准等的规模化与规范性集合,而相应的计算机软件仅仅是实现字体软件字库的技术工具。 一般情况下,字库属于计算机软件,属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计算机程序,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对于独创性达到一定高度的计算机字体一般被归为美术作品,从而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中文印刷字体及其单字可以分成四类: 已经超过了著作权法定保护期的字体,都已经不再享有著作权财产权利。比如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 在传统字体基础上改进,但改进程度没有达到独创性高度的字体,这些中文字体及其单字,依法也不享有著作权财产权利。 在传统字体基础上改进,改进程度达到了独创性高度的字体。这些字体如果仍然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内,则享有著作权财产权利。 基于创新并且达到了独创性高度的新类型字体,比如方正诉宝洁飘柔著作权侵权案涉及的“方正倩体”,汉仪公司诉双飞公司著作权侵权案涉及的“汉仪秀英体”,还有徐静蕾手创的“静蕾体”等,这些中文字体里具有独创性的单字,至今仍然在著作权法定保护期内,依法享有著作权财产权利。02 独创性字体 也就是说,独创性是判断字体是否具有著作权财产权利的核心标准。 如果你使用的字体本身就不受著作权保护,即便是他人原创的,你使用了也不算侵权。 案例一: 在向佳红起诉《九层妖塔》字体侵权的案件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书法的书写虽然受限于汉字本身笔画和结构上的固定搭配,但书写者仍借助具体的线条、点画等。 在字形结构、偏旁部首比例、笔画长短、粗细选择、曲直设计等诸多方面进行调整和创造,融入自己的选择和判断。 呈现出了不同于侵权字体及其他常见字体的独创性表达,表现出独特艺术美感,体现出书写者自己的个性,从而具有符合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案例二: 2017年,北大方正发现,周氏顺发公司的一款商品包装显示的九个字“五谷粗粮营养燕麦片”未经授权使用了方正粗倩简体,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将周氏顺发公司诉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石家庄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方正倩体系列(细倩、中倩、粗倩)》是北大方正改编完成的字库字体,其字体设计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且具备著作权法中美术作品的特点,而单字的著作权应与方正倩体系列一致,享有著作权,被告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随后,周氏顺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北高院。 河北高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倩体字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周氏顺发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尽管汉字的笔画及结构属于公有领域的范畴,其设计空间相当有限,但是涉案的倩体字是在汉字的基本笔画之上,再次对基本笔画(横、竖、弯、钩等)进行不同粗细、长短、弧度及笔画之间富有特点的艺术衔接等形态的改编,形成了一个与现有公有领域的文字笔画明显不同的完整字库体系。 同时,尽管单独审视倩体字库中的个别文字,比如涉案文字“五”,独创性并不突出。但把它放在整体字库中来审视,其文字笔画的线条特征与倩体字库中的其他文字的特征一脉相承,也不影响其他倩体字具有艺术美感和独创性。 如果独创性和具有艺术美感很明显,便使方正倩体字构成了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类作品。被告完全可以使用其他免费字体,满足生产销售目的,涉案倩体字并非唯一的字体表达。 综上,法院认定周氏顺发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每个字赔偿约5555元。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总结出三点: 1、通过字体笔画的粗细、长短、弧度、偏旁部首比例,判断字体是否具备独创性 2、具有独特艺术美感的独创性字体,会作为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3、如果侵权字体和版权拥有者的字体,在字形整体结构,偏旁部首比例,笔画的粗细、长短、曲直选择等方面没有明显区别,就可以认定字体侵权 比如站酷快乐体,笔画的弧度位置明显不同于传统字体 03 调整拉伸独创性字体 到这里,刚开始的问题需要改一下了: 调整拉伸独创性字体算不算侵权? 如果对独创性字体改动的幅度很小,没有改变原字体的“独创性特点”,就属于侵权行为。 但是大幅度调整独创性字体,原有的美感会丢失。在图片中使用字体,本身重要的不是表达文字,而是突出美感。 如果是商业性图片,本身就是为了提升品牌产品的整体美感和审美价值,从而达到营利目的,美感丢失了,就没必要使用了。 不过,如果你能对独创性字体每个笔画的粗细、长短、弧度、偏旁部首比例都进行调整,并保持美感,侵权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了。 所以,仅仅是非等比例拉伸微软雅黑字体,肯定是侵权的。但是,如果一款字体没有达到独创性条件,你就能随意使用了。 字体版权这些坑你都记住了吗? 参考资料: 中国知识产权报:《北大方正诉一商家字体著作权侵权二审有果——字体虽小,版权事大》 中国知识产权报 陶鑫良:《字体字库中具独创性的单字应受著作权法保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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