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民警】普连国:严格自律、克己奉公的法制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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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民警】普连国:严格自律、克己奉公的法制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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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晋宁公安分局的法制民警

工作中

他时刻牢记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用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

以法律人的法治思维和理念审核案件

他就是普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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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普连国,男,1978年1月2日出生,现年41岁,彝族,本科文化,2000年参加公安工作,2000年至2008年在晋宁县巡逻特警大队工作,2008年至2015年在晋宁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工作,2015年至今在晋宁分局法制大队工作,2016年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普连国克己奉公、秉公执法、淡泊名利、顾全大局、务实创新,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的赞誉,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昆明市公安局大练兵标兵荣誉称号一次、多次被各级公安机关嘉奖,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一、政治成熟,立场坚定

自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普连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上能积极要求自己,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稳定,能自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较强,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住心里走、往实里走;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古人云:“君子责已、小人责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普连国在工作中始终奉行“廉洁自律,清白做人”的处世原则,怀有律已之心,格守自觉从严之道,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从思想、道德、行为上从严要求自己,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管理自己、完善自己,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不贪、不拿、不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防腐拒变的能力特别是2016年担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法制大队党支部纪检委员以来,不仅对自己严格要求,同时也严格要求身边的同志,在他和大队领导的监督指导下,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法制大队没有任何一名民警和辅警因违反纪律被查处。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2009年3月份,普连国追捕逃犯到成都,期间发现多饮多尿且头疼难忍,回来后在昆明市延安医院进行治疗,经查发现:在脑垂体柄上有一颅咽管肿瘤从而压迫神经导致尿崩症及神经性头疼,急需进行开颅手术治疗。

查出病因后,普连国在省内各大医院进行求治,但因肿瘤已是晚期必须进行开颅手术治疗,当时在省内还无此医疗条件。后普连国顶着极大的心理负担及病痛,开始向国内各大医院求治,经多方打听到在北京天坛医院可以治疗此病,普连国于2009年4月到北京天坛医院,通过十余小时的手术,肿瘤顺利切除,但手术时损伤了部分脑垂体,需终身服药治疗。

手术后,经专家评估,如果再推后十至十五天进行手术将导致脑干出血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出院后,普连国仍放不下自己热爱的公安工作,仅经过短暂的休息,就回到当时所在的晋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开始带病工作,先后主办和参与办理了一大批在当地、乃至国内都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超负荷的工作任务,依然不减其工作热情, 2015年普连国同志调至县局法制大队工作,一直从事刑事执法工作的他,为了能尽快适应法制岗位的需要,又一次当起了“小学生”,每天都有学不完的知识和问题,他的办公桌上摆满了各类法律业务书籍,电脑显示屏上贴满记载着各类案件审核的要点便签,一名冲锋陷阵、直面邪恶的侦查英雄不见了,一名儒雅的法制审核骨干在众人的不经意间成长起来了。

其参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后期的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出色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在克服病痛的同时仍然认真学习,以优异的成绩通过2016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提高个人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他在工作之余,还不断学习各类法学专著,努力拓展法学知识,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工作中,在工作中践行法律的价值,努力在每起案件审核中体现公平正义价值,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用自己的行为诠释了一个彝家汉子对公安工作的热爱与情感。

三、敬业奉献、坚毅执着

在工作中普连国始终以“高要求、严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其本人不仅能够熟练应用各类执法信息系统,并且还负责这些系统的教授任务。

同时,普连国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在对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审核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阅卷,仔细分析案情,对于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指导意见,指导办案民警及时完善,对每起案件的审核,既坚持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又考虑个案的社会效果,实现了处罚和教育的目的。

他审核的每一件刑事、行政案件,都认真负责,坚持每审核一案,均指出并帮助办案民警纠正案件中的瑕疵,深得办案民警的信赖。他用实际行动坚守了法律人的信仰,诠释了法律的正义与公平,有效的打击了犯罪,同时更好的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兼顾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统一。

四、严格自律、克己奉公

在工作中,普连国同志始终坚持把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全身心致力于自己热爱的法制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特别是值班期间,通宵达旦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尽管肿瘤手术后普连国需终身服药治疗,但他没有因疾病请过一天假,他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引导自己,不为金钱名誉所惑,在审核的案件中,没有办理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真正做到“无欲则刚”。

每一次审核案件,他都保持着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在其审核的刑事、行政案件中,从未出现审核的行政案件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从未出现过审核的刑事案件被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诉或绝对不诉;从未出现过审核的案件发生国家赔偿;从未出现过审核的案件在执法质量考核中不达标。

2017年,普连国获分局“五好民警”称号;2020年7月,又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他始终牢记宗旨,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法制民警的良好形象,用青春和热诚谱写着对党、对法律的忠诚,对职业的信仰,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促进公安法治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 | 法制大队

原标题:《【优秀民警】普连国:严格自律、克己奉公的法制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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