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5月1日起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价格已有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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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5月1日起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价格已有合理区间

2024-07-10 23: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人民网北京5月6日电 (记者申佳平)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303号文”)和2022年4号公告,明确于5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煤炭价格形势,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会议认为,按照有关要求,自5月1日起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价格均有了合理区间。

会议具体介绍,其中,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下同)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770元、1155元,山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70元、855元,陕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20元、780元,蒙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460元、690元,蒙东煤炭(3500大卡)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300元、450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会议认为,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初级产品,煤电占总发电量比例约60%,必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采取切实措施稳定煤炭价格,通过稳煤价进而稳电价、稳企业用能成本,为实现经济稳增长提供强力支撑。303号文提出了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4号公告提出了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实质上明确了煤炭现货价格合理区间,两份文件构建了煤炭价格预期引导和调控监管的闭环机制,为相关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明确指引,是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政策保障。

会议明确,对于港口下水煤、坑口煤以外其他形式销售煤炭的,可扣除相关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为对应港口价或出矿价,并以此判断是否超过价格合理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当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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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申佳平、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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