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城市与聚落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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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城市与聚落的变迁

2023-06-14 11: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自古以来,洛阳号称“居天下之中”,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东汉时,洛阳作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达160年。汉末董卓之乱,洛阳遭到焚毁。曹魏政权建立后,虽将长安、许昌、邺城与洛阳并列为“五都”,但还是放弃了曹操时代不断经营的许昌与邺城,定都洛阳。洛阳作为黄河流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再次受到肯定。此后西晋受禅于魏,仍以洛阳为国都,及至永嘉之乱,晋室南迁,曹魏、西晋以洛阳为都共90余年。

曹魏定都洛阳后,在东汉洛阳城的原址上进行重建。曹魏洛阳城虽依汉制,但对城垣及都城格局也做了重要改进。魏明帝新筑金墉城,就是仿效邺城铜雀、金虎、冰井三台所筑。金墉城地势高亢,形同军事堡垒,从这里可以俯瞰全城。金墉城内高台、城墙、马面、护城河等完备防护体系的形成,则标志着它的进步与成熟。西晋末年,又于金墉城北筑一小城,称作“洛阳垒”。

晋末永嘉之乱,洛阳再遭摧残,衰败不堪达一百多年。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年),决定迁都洛阳,开始营建新城。这是洛阳自晋末荒废之后,经过180余年后再次成为国都。北魏洛阳城汲取了以往中原都城布局及其建筑的优点,同时也吸取了鲜卑政权都城盛乐、平城的成功经验,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实现了历史性的变革。

首先,北魏洛阳城由宫城、内城、外郭城三重城垣组成。宫城、内城基本上是在魏晋洛阳故城旧址上重建。宫城位于内城偏北部的中央位置,全部宫廷建筑集于其中,它打破了汉魏洛阳城南北宫并存的格局,显示出宫城是全城设计的核心。

其次,北魏洛阳城的里坊建设,在中国城市发展史上是一大创造,为后世都城建设所因袭。北魏建都平城的时候,就建有外郭城,设有大小不同的坊。后来北魏洛阳外郭的建设,还是沿用这种布局,只是里坊规划得更加整齐划一。这些做法仿效了北魏平城时的经验,是森严的等级制度的产物,对隋唐城市的格局产生了很大影响。

再次,北魏洛阳城废弃了东汉时期南北二宫的结构,只保留了北宫,把原来北宫南门外的正南大街——铜驼街延长,直到南城墙的宣阳门,并把原来建筑在南宫东南的中央重要官署,分别建到铜驼街的东西两侧,于是在洛阳城南部形成中轴布局,构成了从宫门以前两侧整齐排列的官署,以铜驼街为中轴线的空间结构。

最后,北魏洛阳“市”与“里”相结合的“大市”制度,对后代市制有重要影响。北魏洛阳有三市,西郭有大市,东郭有小市,南郭有四通市。这种“市”和周围的“里”相结合的“大市”制度,是北魏的创举。这种在“市”的周围分设与市有密切关系的“里”,并有特定里名的制度,对后来唐代都城的市制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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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聚落到乡村的演变途径

魏晋南北朝时期,与中原城市布局发生重要变化的同时,乡村聚落形态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种以“村”为代表的新型聚落形态遍布于中原大地,成为除了城镇之外在乡村中最清晰可辨的实体,和乡村社会中最普遍的景观。

聚落是指人类结群定居的场所,在乡村社会中,乡村聚落不仅是指乡村人民共同居住、生产、生活的空间,同时还包括在这一空间中生活的乡村民众群体,以及在特定生产方式下的人群组织类型。人们在选择“聚落”场所时,首先考虑的是生产的需要,选择的是适于耕作生产的“肥美”之地。就汉代来看,中原地区的村民主要是在称为“聚”的场所进行生产和生活的,这些“聚”是自然形成的乡村聚落。由聚到村,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聚落形态发生的一次重大变化。聚落、屯田和坞壁都是村的来源,而且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整合,最后皆归之于村的形态。

一般说来,在社会正常发展情况下,随着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多,聚落的形态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正因为如此,到东汉末年已开始出现“村”字,而且一些“村”就出现在中原地区。但是,到了东汉末年,由于社会动荡,战争频繁,中原地区屡遭摧残,为了躲避战乱,老百姓背井离乡,四处流移,致使正常状态下的乡村聚落演变过程戛然而止。面对社会动乱,官府如何安置流民,村民如何自保自固,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曹魏时期,针对中原地区避难迁徙的流民,官府采取了两条措施:一是由地方官招抚流民还乡定居,恢复生产。二是曹魏政权用军事组织形式把流民编制起来,使其佃种国有土地,在一“屯”之内从事生产和安排生活,此即“民屯”制度。中原地区是曹魏民屯最为集中的地区。在魏末、晋初废民屯为郡县之后,特别是在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颁布占田制,允许原来的屯田民可以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变成郡县领民之后,这些民屯有可能转化为一个个村落。

汉魏十六国时期,面对中原战乱和少数民族政权大量内徙,一些地方豪强和乡村居民还纷纷修筑坞壁以自保,成为村落形成的又一重要途径。魏晋时期的坞壁,除了具有军事色彩和防御设施外,还具有纠合、聚集宗族、乡民进行生产、自治的功能。建立坞壁的下级组织,成为一个典型的集政治性、军事性和经济性于一体的自卫自固团体。随着时局的变化,坞壁及其邑里在和平年代也渐渐演化为村。

在社会发展的和平年代,由聚到村是村落形成的主要途径,如果没有战争和动乱的影响,散布在中原地区的大小聚落也会缓慢地发展成为村落共同体,这是中国古代聚落形态发展的历史趋势。但是,一当遭遇战争和动乱,这种正常的发展趋势就会被阻断,并且以一种新的聚落形式出现,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村屯”“村坞”“村堡”就反映了这一新的聚落形式。当然,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与北朝乡村聚落的发展水平也是不平衡的。如与江南地区相比,中原地区的乡村聚落及其发展水平还不成熟。北朝村落体现的主要是自然聚落属性,而南朝村落则己开始具备自然聚落与法定乡村组织单位的双重意义。这一过程到唐代最后完成。

摘自《东岳论丛》2018年第3期,原文约10000字。引用请参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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