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音乐侵权频发背后:维权成本十多万,一首歌只赔七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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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节目音乐侵权频发背后:维权成本十多万,一首歌只赔七千块

2023-11-11 03: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月13日,音乐版权管理和发行平台VFine Music发表维权声明,称湖南卫视未经授权屡次侵犯自己所代理的音乐作品权益,包括《忐忑》《生僻字》《心如止水》等歌曲。

“先用了再说,”VFine Music副总裁陈鑫告诉南都记者,大型制作公司和出品方的项目启动前一般都有音乐版权的预算准备,但因执行层面版权意识淡薄,在翻唱、改编或者使用节目配乐时,经常出现侵权情况。

南都记者盘点发现,综艺节目、短视频音乐侵权纠纷屡见不鲜。对于原创者来说,要想成功维权并不容易。这一尴尬现状的背后,也凸显了国内音乐版权管理的不足。

综艺节目成音乐侵权高发地

据VFine Music介绍,湖南卫视此番共使用了三首无版权作品。

在《舞蹈风暴》第一期中,不齐舞团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改编并使用了作曲家老锣作曲、歌唱家龚琳娜演唱的音乐作品《忐忑》作为舞蹈配乐进行比赛和传播。2019南卫视全球华侨华人春晚,表演嘉宾刘宇宁和王珮瑜未经授权,使用音乐人陈柯宇创作和发表的音乐作品《生僻字》改编,进行商业演出和传播。2019年7月20日播出的《快乐大本营》中,主持人杜海涛未经授权,使用了Ice Paper创作和发表的音乐作品《心如止水》,进行商业属性的演出和传播。

这不是湖南卫视第一次陷入侵权风波。南都记者搜索发现,单《舞蹈风暴》一档栏目,就先后有《短发少女》《曹操你别怕》等歌曲原作者发微博称,节目组未经授权使用作品。湖南卫视的王牌音乐节目《歌手》更是屡遭版权争议。2019年,声入人心男团和迪玛希在节目中共同演唱了皇后乐队的四首经典歌曲。上述歌曲的版权管理方索雅音乐回应并未向节目发放任何授权许可。2017年,高晓松指责张杰未经授权在节目中翻唱《默》,随后湖南卫视不得不道歉并补办授权手续。

不止湖南卫视,其他省台也曾因版权纠纷引发争论。2018年5月,吴秀波在北京卫视的《跨界歌王》中,未经授权演唱《儿时》。随后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提出异议,希望节目组给予原作者应有的尊重。2017年10月,《月亮粑粑》原作者钟志刚也在微博发文称,对李玉刚在浙江卫视《梦想的声音》第二季中演唱自己的作品毫不知情。

侵权容易维权难,“先上车后补票”成常态

“版权意识淡薄,掩耳盗铃,店大欺客。” VFine Music副总裁陈鑫这样形容湖南卫视此次的侵权举动。在VFine Music发布的维权声明显示,在邮件沟通无果后,湖南卫视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节目相关侵权片段从片源中删除,并从各平台下架。

VFine Music副总裁陈鑫告诉南都记者,大型制作公司和出品方在项目启动前对音乐版权部分都有预算和准备,但因执行层面版权意识淡薄,在翻唱、改编或者使用节目的配乐时,常出现“先用了再说”的情况。

上海律师协会文化传媒委员会委员赵智功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赔偿损失通常难以界定标准,这也造成了很多侵权方“先上车后补票”的心理。

以VFine Music此前诉Bigger研究所短视频配乐侵权案为例,侵权曲目的商业授权费1万元,但最终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仅7000元,可称“倒赔钱维权”。据陈鑫透露,过程中的维权成本投入达十多万元。

VFine Music认为,侵权赔偿金额比正规的商业合作授权还要低,意味着未来的音乐维权将会更加艰难。赵智功也表示,赔偿金额过低会带来不好的司法示范效果。

有知识产权专家告诉南都记者,“湖南卫视如果存在侵权,维权相对容易一些,因为固定证据容易。但对于很多商业使用的情况,由于无法固定证据,基本上也就无从维权了。”

对于原创者而言,“即便构成侵权,但因为电视台播放歌曲可能带来很高的传播量。所以他们也可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音乐平台从业者表示。

南都记者了解到,湖南卫视作为省级电视台,享有法律赋予的一些特殊权利,在法律上称之为“法定许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而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赵智功告诉南都记者,法定许可的范围非常明确,仅包括播放作品,并不包括商业使用、录制或改编。也就是说,湖南卫视的具体使用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许可(播放)的范围,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费用。

“电视台节目侵权频发,原因在于对‘法定许可’的误读或扩大解释。法定许可扩大了电视台的权利,限制了版权方的权利,必须要非常严格的限制,不然会打破法律设立精确的平衡。”赵智功称。

音乐集体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是症结所在

南都记者采访发现,综艺节目屡陷版权纠纷,不仅因为侵权成本较低,也可能出于“不知向谁取得授权”的无奈。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包括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财产性权利,和署名权、发表权等人身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该权利,并依法获得报酬。而一首歌的作词、作曲、演唱和录音制作者可能分属不同人,因此所对应的权利人也不一样。

“节目可能会遇到非常适合的音乐,想用也想许可,但是找不到作者的情形。”赵智功表示,在一档需要使用多首歌曲的节目中,想要短时间内处理所有版权问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需要发挥作用。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音乐版权成熟的欧美,任何音乐的授权,只要找到一家或两家音乐集体管理组织(一般简称“PRO”,performance right organization),就能容易地找到相应的版权方。相比之下,国内的音乐集体管理在音乐覆盖的广度及服务的深度上,仍存在差距。

目前中国大陆法定唯一的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官网信息显示,基于会员的授权、与海外同类组织签订的相互代表协议,音著协管理世界范围内300万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多达1400多万首。据音著协介绍,2019年协会国内会员总数达到10031人,已获得协会音乐作品广播权许可的电视台共51家,广播电台共69家,共计120家。

不过仍有大量音乐人未加入音著协。也就是说,即便电视台与音著协签署了授权协议,也无法覆盖所有歌曲的版权,必要时仍需向原创作者本人或其他音乐代理商取得授权。

案例显示,摩登天空此前曾指控《中国梦之声》选手未经自己授权翻唱歌曲《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尽管节目组表示已向音著协支付过版权费用,但摩登天空称并没有授权音著协代理版权业务。

“其实侵权人有时候也是受害人,挺被动的。”有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电影、音乐这类作品著作权可能涉及多个权利人,比如每一个出品人都是权利人,要去确认谁弃权了,谁真实享有权利,你的上游供应商拿到的授权到底是什么也需要确认,万一拿到的是A权利,给你的是B授权,那还是侵权。”

采写:实习生王凡 南都记者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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