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研究文化转向以来的主体滥觞之反思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暴力行为英语举例简短 翻译研究文化转向以来的主体滥觞之反思

翻译研究文化转向以来的主体滥觞之反思

2024-07-17 10: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翻译暴力”是近年来国内翻译研究中的一个持续而颇具争议的显性视点, 相关研究论文常现于各大学术期刊, 硕、博论文也争相以此为命题。学者王东风的《帝国的翻译暴力与翻译的文化抵抗:韦努蒂抵抗式翻译观解读》[1]和孙艺风教授的《论翻译的暴力》[2]两篇论文影响很大。针对这股“暴力”风, 四川大学曹明伦教授在其《“暴力翻译”从何而来?》[3]一文中表达了对此观点的质疑和不屑, 认为将翻译诉诸“暴力”, 是翻译研究的倒退。最近, 张景华教授的论文《论“翻译暴力”的学理依据及其研究价值》[4]更是助推了关于“翻译暴力”的是是非非的争论。

一、“翻译暴力”之争

发表于《中国翻译》2014年第6期的首篇、孙艺风先生的署名文章《论翻译的暴力》引起了译界人士的极大关注。“暴力”本不是翻译研究领域的一个新词, 自从意大利裔美国学者韦努蒂的著作《译者的隐形:一部翻译史》(The 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 于1995年面世以来, 译界学者对其中“violence”这一关键术语的解读一直争议不断。二十多年后, 孙艺风教授又以“暴力”为题, 对翻译进行重新界定, 孙先生的这篇论文中, 几乎所有当代具代表性的翻译研究视角与观点都被其纳入“翻译暴力”的论述之中, 成为其“暴力”观的说解词。在孙先生看来, 暴力几乎构成了人类翻译的历史, 无论译者采取什么样的翻译策略与方法, 翻译都是一种施暴行为, 不是对原语语言结构和文化产生暴力, 就是对译语语言结构和文化产生暴力; 过度文化移植会产生文化疏离, 而过度文化适应又会对原文产生不忠, 进而酿成另一种暴力。总之, 翻译所涉及的双方都可能是暴力的“受害者”[2], 暴力伴随着翻译的整个过程, 翻译使一切走样。孙先生的这篇论文以“暴力”为支点, 方方面面地挖掘翻译的“暴力”行迹。

针对国内外翻译理论研究中的“暴力”话语, 曹明伦教授明确予以否定, 认为“暴力”是对韦努蒂理论术语“violence”的误读。曹明伦教授通过大量语料佐证后认为, 作为能指, 韦努蒂的“violence”和中国学者的“暴力”并非指向同一所指; 作为概念, 英文“violence”和中文“暴力”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全同关系, 而仅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原文措辞或意义的不当变更, 主要针对英美强势文化用英语进行的归化翻译而言[3]。曹明伦教授同时否认了关于雨果持有“翻译暴力”观点的言论, 认为那只不过是讹传。针对我国翻译研究领域生搬硬套外国理论与术语的牵强附会的做法, 曹教授还罗列了一些关于“翻译暴力”论文中的实例, 揭示了一些论文作者“拿理论贴标签”的做法, 认为人们“不能仅凭几个新鲜时髦的术语, 就发一通自己都不甚明了的议论”[3]。

作为《译者的隐形——翻译史论》译者之一的张景华教授, 则从学理依据及其研究价值层面对“翻译暴力”进行了名义上的维护, 认为韦努蒂的“翻译暴力”有其深厚的后现代学术语境根基, 与其一向持有的语言观是一致的。他在列举出韦努蒂关于“暴力存在于翻译目的和翻译活动本身”(resides in the very purpose and activity of translation) 的描述后, 断定这是韦努蒂基于其“对语言的政治性本质的认识”而具有的“对翻译本质的认识”[4]。张景华认为, 作为一种隐喻, 韦努蒂所提出的“翻译暴力”是为了超越长期以来翻译理论与实践的“政治无意识”现象, 对“翻译暴力”的研究不是倒退, 而是进步, 具有“时代意义”, 因为这反映了全球化语境下文化思想交流的地缘政治和时代特征[4]。

鉴于以上及相关学者对韦努蒂提出的“voilence”这一概念术语已有很多阐释, 本文不再对其产生背景、概念内涵、使用缘由及学理依据等方面做重复性的条分缕析, 而从翻译的历史经验、意识形态话语与互文性本质三个层面对“翻译暴力”进行反思。

二、“翻译暴力”与翻译历史经验相去甚远

近些年来, 受国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支配, 国内许多翻译学者的研究视点开始抛离文本, 而将翻译视为一种文化权力或意识形态的争夺, 甚至是一种民族、政治、殖民或性别行为, 但历史经验告诉人们, 这在多数情况下缺乏事实依据。许多中国老一代翻译学者在翻译研究中并没有受制于当时的政治权力或意识形态意志, 而是坚持了自身独立研究主体的权力、身份和义务。比如:作为“五四”运动的文学改良先锋, 胡适在其《佛教的翻译文学》(1928) 一文中, 不仅将佛教经典翻译视为文学翻译, 而且将其置于当时中国传统的白话 (vernacular) 文学范畴, 认为用风格简朴、语言平实的白话文翻译佛教经典易于被当时的普通大众接受, 将对中国文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因而倡导以此来实现反传统经典的现代话语建构。显然, 胡适先生的翻译研究并没有屈服于当时正统的佛教经典翻译观及当时蹈规循矩的主流意识形态。钱钟书先生通过对林纾的翻译研究, 表达了对传统忠实观与教条主义的不屑, 呼吁坚持政治、意识形态、甚或单纯学术上的差异, 他也没有附庸于当时的权力政治背景。罗新璋先生认为我国传统翻译理论自成体系, 有独立的自我内涵, 并非政治或意识形态压制下的结果, 他基于传承性、关联性、连续性、夯实性与精确性等层面考虑, 梳理出我国传统的翻译理论体系, 即:案本—求信—神似—化境[5], 从而完成了我国独立的翻译体系的身份构建, 显然, 他坚持中西翻译理论研究差异化, 既没有屈服于政治, 也没有流俗于西方。

从我国的翻译历史经验看, 翻译的主流是历史语境下的文本解读行为, 历史语境与文本语境决定了译者的策略与文本的传输。“质朴”是重视对文本意义的推敲, “文丽”则是对语言形式的考究, 没有所谓“暴力”的企图; “信达雅”是对翻译的准确理解与表达, 也与“暴力”无关; “神似”“神韵”与“化境”是对翻译艺术的最高境界的诉求, 更与“暴力”无关。“暴力”是对翻译的一种很粗暴的解读方式, 是对翻译的“最深的误读”。

“翻译暴力”作为一种研究思潮, 终将会成为过去, 沉寂在译史的繁星夜空之中。甚至就在当下, 译者的个体意志一旦过于膨胀而颠覆了“译者的身份与功能”, 其角色行为就会超出翻译的范畴[6]。最近, 冯唐对印度诗人泰戈尔诗集《飞鸟集》的翻译就惹了麻烦, 其翻译风格被一些媒体和读者批为“粗俗”“下流”“充满了荷尔蒙”, 对比郑振铎与冯唐的《飞鸟集》翻译片段可知。

例1  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 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

郑译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 把它浩瀚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 小如一首歌, 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7]3。

冯译  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

绵长如舍吻

纤细如诗行[8]3

显然, 郑译含蓄而恬静, 冯译则粗俗而放荡。冯唐的译本引起了极大争议, 乃至出版社被迫将其下架。《环球亚洲》(Global Asia) 杂志的中国问题学者兼理事沈丹森 (Tansen Sen) 认为, 冯唐是想吸引注意, 获取廉价宣传; 中国专栏作家周黎明在其《翻译中的欲望》中批评了冯唐的翻译, 认为翻译应有界限, 不能把“宁静的诗句曲解成粗俗下流的性暗示”[9]。在实践中暴力地对待翻译, 以暴力手段对文本肆无忌惮地解读, 不但僭越了翻译伦理, 也玩忽了对目标受众的义务; 译者丧失了基本的翻译理性与良善, 自然得不到现实受众的支持。这说明, 暴力翻译与现实经验也是相悖的。

三、“翻译暴力”:意识形态话语的泛滥

近年来, 国内一些学者将韦努蒂提出的“翻译暴力”这一具体社会语境下的概念术语过度放大与泛化, 进而演变成了一种对翻译的整体层面的误读。孙艺风先生的“翻译便是暴力”[2]便是一个典型。现代阐释学指出, 翻译是特定历史时空下对文本的相对解读, 当翻译在不同时期被冠以“忠实”“模拟”“征服”“斗争”“扩张”“阴性”“不忠”“爱欲”“误读”“改写”“叛逆”“谋杀”“强暴”“食肉生番”“食人”“透明”“分娩”“语言殖民”“文化操纵”“权力话语”“政治角力”以及“性别歧视”等炫眼措辞时, 关于翻译的丰富的“历史视界”与“有限视野”就呈现在我们眼前, 但难免会有以偏概全的局限, 也恰恰体现了“译者作为理解主体的主观性与历史性的客观存在”[10], 但不应被冠以“翻译暴力”之名。就像翻译过程一样, 翻译研究也有“准确理解”与“得体表达”的问题, “翻译暴力”试图给予原文和译文双向的、足够的尊重, 却不期然将翻译置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 翻译研究的文化学转向引发了关于译者“主体性”的大讨论, 翻译研究的意识形态化以及对翻译中意识形态现象的放大化无比喧嚣, 这可以分两个层面来阐述。

(一) 翻译研究的意识形态化泛滥

20世纪70年代以来, 在各种后现代社会思潮的渲染下, 翻译研究逐渐被文化、政治、殖民等意识形态话语所裹挟, 翻译的主体意识和权力意识过度膨胀。“翻译暴力”时常充斥于某些学术论文当中, 俨然成为近年来翻译研究中的一种显性论调。在译者主体性思潮的过度狂轰滥炸之后, 翻译成了被口诛笔伐的不义之事, 成了译者假借翻译之名而行私自之实、当权者对翻译行业施加影响或胁迫、大国沙文主义者恣意横行以及歧视女性的媒介与手段。当古罗马翻译家昆体良 (Quintilianus) 高喊翻译就是要“与原作搏斗、竞争”之时; 当德里达认为“文本是读者写的”, 因为读者是在用想象的大脑“写出”文本中没有写出来的东西之时; 当斯特恩指出“文本 (文学作品) 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参与的玩想象游戏的园地”之时; 当施莱尔马赫宣称“译者比作者理解自己还要更好地理解它 (原文本)”之时; 当海德格尔认为翻译是一种“思想操纵, 是译者把自己的思想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之时; 当巴斯奈特高扬“翻译就是文化改写”的旗帜之时, 他们相比罗兰·巴尔特欢呼的“作者已死”(1968) 就都算不得什么撼天震地的叛逆啦。这些通过主体的、想象的思维惯式来把玩翻译, 随心所欲地把翻译阐释为“不忠”“爱欲”“改写”“叛逆”“谋杀”“强暴”“食人”“殖民”“操纵”“权力”“政治”等等, 将原作当成“一个不同的价值体系”被阐释、被重构 (Venuti), 这些“译者主体性”的极度狂欢, 使翻译研究失去了本真, “模糊了翻译的性质”[3]。

孙艺风先生在其文中说到:“强行把文本从其文化、历史背景移出是跨文化交际暴力本质的典型体现。”[2]这句话可以有两种解释:其一是对原文本进行改造, 使其适合目标语体系内的语言文化思维惯性; 其二是对译语进行改造, 在译文里进行原语语言文化移植, 使其保留原语体系内的语言文化思维特质。其实, 这又是一个归化与异化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 归化和异化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 而是难以割舍地交织在一起。孙先生担心“异化对目标语构成潜在暴力, 而归化翻译对源语造成事实暴力”, 以至于翻译的“双向脆弱”所造成的“交互暴力”会损害原文或译文的文化完整性[2]。以孙先生的角度看, 相对于自我语言与文化, 他语言与文化总是暴力源。然而, 翻译总归不是为了“洁身自好”, 而是为了互为通约, 以生理与心理机制的普遍性为共同基因的人类思维决定了翻译的基本诉求是“立”, 而非“破”, 或者即便是“破”, 也是为了“立”, 是为了“真诚的信念和善良的动机”[11], 因为翻译的“桥”的意义总归要远远大于其“墙”的意义。若总以意识形态心理抢占翻译理论阵地, 处处设置语言文化之壁垒, 而不竭尽语言文化之认知, 就果真会沦为暴力, 正如哈贝马斯所说, 意识形态的作用会导致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信息扭曲和变形[12]。

(二) 翻译中意识形态现象的过度解读

孙艺风笔下的“翻译暴力”将翻译描述成一种暴力无处不在的行为, 只要有翻译, 暴力便无法避免, 不是对原语言文化产生暴力, 就是对目标语言文化造成混乱与伤害。“暴力”被无限放大,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暴力, 也不能不说近些年来的翻译研究甚是任性——可以将翻译解读成任何东西, 却偏偏不是它原本的东西。

语言是思维的显像, 思维模式的差异处处体现在语言结构之中。不同的语言体系经过自身历史的演变而对意义的生成、储存、呈现和传输模式完成了独特的建构。文本是在特定的历史与社会时空中生成的, 而翻译只能在译者身处的现实语境下完成, 之间的断裂性会滋生诸多不确定性, 这就注定了翻译不能穷尽原文中的一切, 有时甚至不能呈现出一部“真正的原文”。很多时候, 翻译总是在可译与不可译之间徘徊, 译出了意义却丢掉了形式, 或者相反; 有时虽能兼顾意义和形式, 却削弱了文化本味。翻译本就是一种遗憾的艺术, 不能穷其有, 也不能避其无, 遗憾甚至是翻译的天然属性和本质属性。而将翻译冠以“暴力”之名, 既不科学, 也欠理性和情感, 因为它不仅把翻译的种种可能性与合理性加以暴力化论述, 甚至认为“翻译便是暴力”, 这是20世纪后期以来的“主体性”认知思潮的扩张, 时时体现出“主体”“权力”“文化”“民族”“政治”等意识形态的膨胀心理, 翻译被解读成一种过于权力化的行为, 就像现实中把自然生态过度人化一样, 也形同用自然科学的精确计量思维来裹挟翻译作为人文科学的活动属性。

孙先生关于“暴力翻译”的“是”与“非”分得很清楚, 将“暴力”的类型分成“柔性的”和“危害的”, 前者主要是“克服语言或文化引起的不可译问题”, 是“难以避免”和“必不可少”的, 后者是“操纵性改写”, 属于“强制性归化”或“越俎代庖”[2]。但在对这两种暴力类型的评价上又出现矛盾、混乱与不适。其一, 孙先生说, “只要不是直译, 都会有暴力的成分”, 也就是说, 直译没有暴力的成分, 但这和孙先生无处不在的暴力存在观是相违背的。其二, 孙先生认为“‘危害暴力’不司周旋调停之职, 径直采用替换或改造性手段, 不管作者的原本意思, 自作主张或越俎代庖”, 称此类翻译“大胆自信”, “攻击性十足”。这的确没错, 但同时又视其为“主动积极的翻译——拒绝被原作牵着鼻子走, 结果导致了意义的改变”[2], 笔者认为, 这完全不是什么“主动积极的翻译”, 而是“破坏了作者的名誉”(钱钟书语), 即便它能产生“实际功效”, 也不能简单地给予肯定。而这一点, 孙先生倒又是认可的。

多数情况下, 孙先生笔下所谓的翻译暴力, 是为了“开创出变通的空间, 增大可译性”, 这恰恰说明翻译是一个能动的交际过程, 甚至是一个协商折中的过程 (孙先生也承认), 而不是什么施暴的过程, 因为有时“未经斡旋的翻译不大可能畅通无阻进入到目标语系统”。孙先生强调:“如欲减轻对译文的暴力, 可能造成对原文的另一种暴力, 反之亦然。无论是哪种取向, 原文或译文的文化完整性都可受损。”[2]这看似无懈可击, 但不要忘记, 当文化的陌生感带来的紧张和焦虑被着意放大时, 文化的新鲜感与新生性便会被无视, 实际上, 翻译不仅是意义的传递, 更是语言风格、文化景致、伦理审美以及更多层面的互为滋养, 语言文化本就是在渐进的互为认知的过程中变得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并由此使得文本的可译性不断增大。如果总以“受损”的心理提防文本, 那增大可译性只能是妄谈。

四、翻译的互文性本质

翻译是两种语言文化交互活动与作用的过程, 也是结果, 其互文性本质显而易见。互文性特征呈现出混杂、粘合、过滤与调适等样态。淮南生橘, 过河为枳; 叶徒相似, 味实不同。文化亦是一样, 异质文化在其自身的社会生态中始终有规律地生发和延展, 但由于时间、空间、历史的位移, 原文本要想在译语社会文化生态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就要具备一定的迁徙与共生能力, 反过来, 译语社会语言文化的丰富与壮大也需要借助“他山之石”。面对两种思维习惯与文化传统间的碰撞与荡涤, 陌生的文本如何进入本土文化, 服务于本土读者, 这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 译者须纳十方之策, 求得原文意义的“破冰”之旅。而以多样化的方式方法探求语言的本真, 适度调整原语语言结构与文化形态以顺应译语语言文化习惯, 恰恰显示了翻译的本质功能与客观性。但照孙先生所说:“凡是对原作的不忠实, 便是‘暴力行为’, 但忠实了呢, 其实也是暴力行为, 只是施暴的对象变了而已。故几乎可以说, 翻译便是暴力。”[2]这似乎意味着翻译的结果只能是:他残、自残, 甚或双残, 翻译会使两种语言文化都不得善终, 这不仅危言耸听, 也偏离事实; 如果遇到两种语言文化空缺或不对应的情况, 仅仅以“暴力”来解释不仅苍白无力, 也毫无意义。比如下面关于《哈姆雷特》中伶王 (Player King) 的一段独白的翻译。

例2  Player king:

Full thirty times hath Phoebus’ cart gone round

Neptune’s salt wash and Tellus’ orbed ground,

And thirty dozen moons with borrow’d sheen

About the world have times twelve thirties been,

Since love our hearts and Hymen did our hands

Unite commutual in most sacred bands[13]118.

朱生豪译  伶王:

日轮已经盘绕三十春秋,

那茫茫海水和滚滚地球,

月亮吐耀着借来的晶光,

三百六十回向大地环航,

自从爱把我们缔结良姻,

亥门替我们证下了鸯盟[14]215。

梁实秋译  扮王者:

自从两心相爱慕, 月老缔良缘,

一丝红线把我们俩的手儿牵,

太阳的车子, 绕着咸海大地的边,

到如今足足跑了三十个圈;

十二打的月儿, 用她借来的光亮,

也有十二个三十次照在这个世界上[15]107。

这段独白中, 莎士比亚借用了太阳神 (Phoebus)、海神 (Neptune) 和大地女神 (Tellus) 等古希腊、古罗马神话人物, 但基于文化背景的缺失, 朱生豪与梁实秋两位译家都没有简单地采取直译, 而分别译为“日轮、海水、地球”和“太阳、咸海、大地”, 虽说缺失了原文中的神话与神秘特征, 但终归把意思说清楚了。翻译在很多时候都不得不面临这种形神难尽的两难境地, 这是翻译的本质属性使然, 仅仅归于“暴力”并不能解决问题。对希腊神话中的“婚姻之神”(Hymen), 朱生豪音译为“亥门”, 梁实秋则套译成中国婚姻文化中的“月老”。“亥门”虽可能会使读者“脑黑”、不明不白, 但句中的“缔结良姻”与“鸳盟”很快会解开读者的疑惑, 翻译的互文化过程正是在这种“润物细雨”中自然渐进。相较梁实秋先生的“良缘、月老、红线、手儿牵”等很接地气的汉语婚姻文化语言的归化式处理, 朱生豪先生的“良姻、亥门、证下、鸳盟”则显得洋味十足。总之, 译本总是以“翻译活动的结果”(the results of translation activities) 而非“原有世界的样貌”(the original lifeworlds)[16]展现出来, 我们很难以“暴力”与否为标准来评判两位大家的翻译, 尤其面对不同口味的读者时, 翻译就更是一件难为之事。

五、结束语

对韦努蒂关于“violence”一词的理解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些年来国内翻译研究文化转向以来所面临的深度困惑与视阈瓶颈, 将“翻译暴力”这一术语过度泛化具有误导性质, 它把原本是竭力避免错误的翻译艺术视为时刻产生错误的行为, 这不仅是极度的偏见, 也缺乏跨文化认知的真诚和良善。翻译虽不能完全“政治无意识”, 但更不能过于强化其“政治意识”, 因为对翻译而言, 总归是文本语境在说话。我们不反对政论文本翻译中的高度“政治意识”与“政治自觉”, 但更坚信泛文本翻译中文化思想交流的开放性与包容性, 否则, 人类世界将寸步难行。

当然, 我们不必为翻译颂唱歌舞升平, 正像孙先生所说, 翻译不必“彬彬有礼地退让”。人们对翻译的认知向来是“横看成岭侧成峰”, 这倒也无可厚非, 但将翻译全面定性为暴力行为, 则有悖于人类思维与伦理的常态。“翻译暴力”曲解了翻译的性质, 使翻译从整体观层面被负面化解读, 这不仅不利于人们客观地揭示翻译的本质和规律, 更可能误导人们的翻译研究与实践。“翻译暴力”是建立在一种语言文化不容侵犯的文化偏安主义和固有的“自我为大”观念上对翻译进行的粉碎性剥离。这, 完全超出了翻译研究与实践的伦理尺度。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