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普法宣传工作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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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普法宣传工作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23-03-20 23: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统计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统计法》的颁布实施,对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了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多部统计改革文件,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统计工作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统计法治体系,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统计法》颁布已38年了,但在实际工作中,违反《统计法》的事件还时有发生,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搞好《统计法》的普法宣传工作,谈三点看法或感受:

一、结合工作实际,拓展统计普法平台

一是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再教育。加强对统计数据来源依据、统计方法制度的宣传,并对统计法律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讲解,要求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实事求是,抵制弄虚作假,确保数据质量。二是结合企业一套表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各类专业数据上报期间督促每个调查对象认真履行统计义务,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是结合统计执法,通过询问讲法、文书送法等形式,在统计执法的同时兼顾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结合统计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信用评价体系激励机制,培养统计调查对象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意识。

二、抓住重点,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统计法制意识

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意见》《规定》等,推动和带动全市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的新高潮,使统计人员牢固建立起思想上的“带电高压线”。二是要求全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廉洁从政的统计工作作风。三是结合重点工作,紧紧把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入企、下乡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等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用好普法平台,扩大统计普法成果

一是通过微信、短信、QQ群、媒体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扩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覆盖面。二是通过上门与统计调查对象面对面交流、送法到基层、发放法律告知书、约谈、统计信用公示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三是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上街设摊宣讲、挂横幅设展板、公众栏海报宣传、发放宣传纪念品、组织有奖竞赛等方式,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法用法普法的积极性,扩大统计法的影响力,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原平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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