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大坝镇登记区陂乌村委会、洪阳镇登记区鸣岗村委会、古份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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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大坝镇登记区陂乌村委会、洪阳镇登记区鸣岗村委会、古份村委)

2024-07-10 02: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大坝镇登记区陂乌村委会、洪阳镇登记区鸣岗村委会、古份村委会3个经济联合社共3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大坝镇登记区陂乌村委会、洪阳镇登记区鸣岗村委会、古份村委会3个经济联合社共3宗地)

宗地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土地坐落

四至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备注

445281006005JA00003W00000000

普宁市大坝镇陂乌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大坝镇陂乌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大坝镇陂乌村

东至:林惠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葫芦地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古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223.0926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445281004027JA00006W00000000

普宁市洪阳镇鸣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洪阳镇鸣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洪阳镇鸣岗村

东至:古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陂乌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古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0.8398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445281004032JA00004W00000000

普宁市洪阳镇古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洪阳镇古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洪阳镇古份村

东至:林惠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南至:陂乌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鸣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139.1617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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