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 集中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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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 集中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2023-05-06 23: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

集中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晋市应急危化发〔2021〕9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21〕23号)和6月10日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北省沧州市“5·31”危化品储罐火灾事故、贵州省贵阳市“6·12”泄漏事故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决定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查隐患、防风险、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线,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等活动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发展理念,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焦志成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天有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成  员:市应急局危化科和危化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危化科,办公室主任由张天有科长兼任。负责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汇总督导检查工作信息。

三、检查重点任务

(一)企业层面

1.近期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品储罐区安全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领导层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常态化应用规定》执行情况;危险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等。

3.加强装卸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充装管理规定,在充装或者装载货物前要查验罐式车辆罐体所充装危险货物的适装介质范围和核定载质量,要确保包装容器没有损坏或者泄漏,罐式车辆罐体的关闭装置处于关闭状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卸货作业,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严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卸货后直接实施排空作业。

4.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预案修订情况;岗位应急培训,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情况等。

(二)安全监管部门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等。

2.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防范“双查一整”工作、“小化工”专项整治、危化品储罐区安全排查整治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交办落实的整改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信息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吸取河北省沧州市“5·31”危化品储罐火灾事故、贵州省贵阳市“6·12”泄漏事故和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警示教育落实情况。

3.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煤层气地面开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四、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市、县督导检查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1. 企业自查自改。(6月11日至6月20日)

各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压实安全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集团公司(管理公司)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所属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检查。

2.市县督导检查。(2021年6月11日至7月10日)

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市局对各县(市、区)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0%,同时负责对成品油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单位)限期整改,对于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严守,必要时派专人盯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于检查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上限予以处罚,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障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产整顿、挂牌督办、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集中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企业要深刻汲取河北沧州“5·31”罐区火灾、贵州贵阳“6·12”危化品泄漏和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好自查自改。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要将安全生产集中检查与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集中检查期间,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开发区安监部、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兰花科创和天泽集团要于每周五10:00前报本周《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统计报表》附件3;7月12日前报送集中督导检查总结(总结要讲亮点简明突出、点问题要客观具体、列数字要真实准确、提措施要切实可行,重大问题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

联系人:关进东  张子毅

联系电话:2212070(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督查检查表

2.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督查检查表

3.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统计报表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督查检查表

督查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2021年  月  日

督查检查项目

督查检查内容

督查检查情况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202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危化品储罐区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领导层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常态化应用规定》执行情况。

危险特殊作业制度执行情况。

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等。

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充装管理规定情况。

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情况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预案修订情况。

岗位应急培训,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情况等。

附件2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督查检查表

督查单位(盖章):                                                                    督查时间:2021年  月  日

督查检查

项目

督查检查内容

督查检查情况

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开展安全防范“双查一整”工作情况。

“小化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危化品储罐区安全排查整治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交办落实的整改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信息通报制度》执行情况。

吸取河北省沧州市“5·31”危化品储罐火灾等事故教训警示教育落实情况。

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煤层气地面开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附件3

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督查检查组数

督查情况

行政执法情况

追究

刑事

责任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情况

检查

企业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责令限期整改企业

行政

罚款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

关闭

取缔

曝光单位

问责个人

排查

整改

排查

整改

(个)

(家)

(项)

(项)

(项)

(项)

(家)

(万元)

(家)

(个)

(家)

(人)

(家)

(家)

(人)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

……

累计

存在重大隐患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市、县)

行业类别

重大隐患明细

1

2

3



【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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