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实务:家庭暴力告诫书(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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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实务:家庭暴力告诫书(附模板)

2024-07-16 20: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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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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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告诫书》 制作规范

一、 家庭暴力告诫书

家庭暴力告诫书,是指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决定对加害人给予告诫,禁止其实施家庭暴力而出具的法律文书。

《家庭暴力告诫书》起到教育和震慑家庭暴力加害人的作用,也是今后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重要证据之 一。《家庭暴力告诫书》中的受害人是指加害人的家庭成员, 或者家庭成员以外而与加害人共同生活的人。

二、《家庭暴力告诫书》的主要内容及填写规范

(一)文书文号。

《家庭暴力告诫书》文号为“洪公(XX)家暴告字[ ] 码号”,其中,“XX”填写派出所简称,“[ ]”处填写年度,“码号”处填写该文书编号。

(二)被告诫人基本情况。

写明加害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现住址等。住址要填写详细至村、组或街道、门牌号等。

(三)家庭暴力的主要事实以及主要证据。

写明加害人与受害人的关系,加害人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对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受伤情况。基本事实表述要详细、清楚,并把收集的主要证据一一列举。考虑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为了保护证人,证人证言可以不写明证人姓名。

(四)写明落款单位和日期。

落款单位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派出所,日期为派出所负责人审批时间,并加盖派出所印章。

(五)由被告诫人签名并捺指印。

没有书写能力等原因无法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并由办 案民警注明原因。

三、注意事项

(一)规范审批程序。

拟予以告诫的家庭暴力案件,由派出所主办民警制作《呈请家庭暴力告诫报告书》,提出予以告诫的处理意见, 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以公安派出所名义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二)规范送达。

《家庭暴力告诫书》一式四份:一份由加害人签名、捺指印后存档,一份交加害人,一份交受害人,一份抄送案发地居(村)民委员会。

(三)上级公安机关制作或印发新版《家庭暴力告诫书》的规范或者样式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规范和新版样式执 行,本规范和样式作废。

附件(后台回复“告诫书”获取电子版):

1、呈请家庭暴力告诫报告书

2、家庭暴力告诫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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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家庭暴力告诫报告书

呈请家庭暴力告诫报告书样式

XX派出所(印)

年 月 日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呈请家庭暴力告诫报告书

一、家庭暴力加害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文化程度、居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址。

二、事件经过:

承办单位:

承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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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告诫书(样式)

来源:法度 法度笔录整理

原标题:《公安实务:家庭暴力告诫书(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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