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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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等表示某段时间的词语,法律上一般称为“期间”。“期间”具体是什么?如何确定?能否自行约定?本文来讲讲。
注:本文仅讨论明确提出了“期间”概念的相关法律规定,即民法和诉讼程序法(民诉法、刑诉法、行诉法),对于其他法律,尽管没有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但实际理解与适用基本参照上述规定。
一、“期间”是什么
“期间”指的是某个时间段,而非某个时间点,指的是从某个时间点开始、到某个时间点结束的这个时间段。我们通常会说“7日后”、“3个月后”、“1年后”,这段时间就是我们所说的“期间”。
二、“期间”的确定
“期间”类似于数学上的线段,由三部分构成,“起点”、“长度”、“终点”,起点与终点均在“期间”范围内。为了衡量长度,同样需要“单位”。
1、“期间”的单位
像这样描述某个时间段的单位有很多,如年、月、日、周、时、刻、分、秒等等。 但法律上的“期间”只有四种单位,即公历的年、月、日、时(或称“小时”)。由于“小时”的使用较少,且容易影响对年、月、日的理解,本文不作讨论。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二百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 第八十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四十八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2、“期间”的起点
以年、月、日为单位的期间,都是从下一个“日”开始算起的。 也就是说: 如果从2023年7月1日15时20分30秒开始计算下一个年、月、日的,“起点”应当是2023年7月2日00时00分00秒。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22】11号)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四十八条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期间”的终点
以下通过举例说明。
(1)以“日”为单位的一般情况
若以2023年7月1日(星期六)00时00分00秒为起点,起算“7日”,即终点日为2023年7月7日(星期五),终点时间一般为当日24时00分00秒,也就是2023年7月8日(星期六)00时00分00秒;但如果该“7日”是针对法院等办事单位的,则终点时间应为该单位的“下班时间”,如果是下午五点半下班,则终点时间为2023年7月7日(星期五)17时30分00秒。
(2)法定节假日的影响
若以2023年7月1日(星期六)00时00分00秒为起点,起算“8日”,则终点日并非2023年7月8日(星期六),因为该日为法定节假日,应当以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日为终点日,即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终点时间的确定与上述一致。 以“月”、“年”为单位时,同样要考虑上述终点时间和法定节假日的情况,以下不再强调。
(3)以“月”为单位的情况
若以2023年7月1日00时00分00秒为起点,起算“1个月”,则终点日为下个月的1号,即2023年8月1日(星期二);起算“3个月”,则终点日并非三个月后的1号(即2023年10月1日),因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6日是法定节假日(国庆节),应当以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日为终点日,即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调休日)。
若以2023年1月31日00时00分00秒为起点,起算“1个月”,由于2月份没有31号,则终点日为2月份最后一天即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
(3)以“年”为单位的情况
若以2023年7月1日00时00分00秒为起点,起算“1年”,则终点日为下一年的7月1号,即2024年7月1日(星期一);其余情况与上述一致,不再重复。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二百零二条 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 第八十五条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 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21】1号) 第二百零二条 以月计算的期间,自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为一个月;期限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下月同日不存在的,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半个月一律按十五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 第四十八条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4、“期间”的长度
我们既然能直接确定“期间”的起点和终点,那么再去确定“期间”的长度也就没有实际意义。但是,根据上述确定“期间”起点和终点的方法,我们应当清楚,通常所说的“7日后”、“3个月后”、“1年后”中的“7日”、“3个月”、“1年”并不一定等同于“期间”的长度。
三、自行约定的“期间”
1、“期间”能否自行约定
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如何确定“期间”,但仅针对作出约定的各方有效。有约定的,应当以约定的方式确定“期间”,而不再适用上述相关的法律规定。 而在诉讼程序中的“期间”,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不容许当事人自行约定。
《民法典》(2021年实施) 第二百零四条 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自然年、自然月、自然日
“自然年”、“自然月”、“自然日”等用语,在法律上并未出现或被定义,但在实际生活中,却经常被使用。以下是被广泛认可的这些用语的含义。 “自然年”,一般指某年公历的1月1日至本年的12月31日这段时间。 “自然月”,一般指某个月公历的1号至本月的最后一日(例如1月份的最后一日就是31号)这段时间。 “自然日”,一般指某日的00时00分00秒至本日的24时00分00秒这段时间。
可以看出,以“自然年”为例,意思实际是在描述一个时间段,而非一个时间的单位,因此,我们不能将“自然年”按照“年”一样当作期间的单位使用,我们可以表述为“本自然年内”或者“下个自然年内”,但不要表述成“一个自然年后”,否则可能产生歧义。
3、自行约定“期间”的区别
举例:甲将钱借给乙,双方于2023年7月1日15时签署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期。
若双方约定“乙应当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内还清借款”,则应视为双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期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期间”的起点为2023年7月2日00时00分00秒,“期间”的终点日为2024年7月2日,同时也是乙的最后还款日。
若双方约定“乙应当自借款之日起365日内还清借款”,则应视为双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期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期间”的起点为2023年7月2日00时00分00秒,“期间”的终点日为2024年6月30日,同时也是乙的最后还款日。
若双方约定“乙应当自借款之日起一个农历年内还清借款”,则应视为双方约定了“期间”的单位为“农历年”、但没有约定如何确定“期间”的起点和终点,根据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照法律规定的原则,“期间”的起点为农历癸卯年五月十五(2023年7月2日)00时00分00秒,“期间”的终点日为农历甲辰龙年五月十五(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同时也是乙的最后还款日。
若双方约定“乙应当自借款之日起的自然年内还清借款”,则应视为双方对“期间”进行了约定,参照常人对“自然年”的理解,乙的最后还款日为2023年12月31日。
若双方约定“乙应当自借款之日起一年内(即2024年7月1日前)还清借款”,则应视为双方对“期间”的终点进行了约定,乙的最后还款日为2024年6月30日。
法律依据(按涉及或引用的先后排序): 1. 《民法典》(2021年实施) 2. 《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22】11号) 4.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21】1号) 6. 《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法释【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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