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约67亿 华电宁德周宁抽水蓄能电站获核准(附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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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认真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做好招投标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核准文件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德周宁抽水蓄能电站节能审查意见 华电福新周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报来的《福建周宁抽水蓄能电站节能评估报告》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1〕1305号)要求,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48081吨标准煤。 二、请你司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继续优化设计和设备选型,项目投产后要加强运行调度管理,进一步降低能耗。 三、请宁德市发改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四、你司必须严格执行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申报内容,用能工艺、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节能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须向我委申请重新进行节能评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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