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充安、智慧易充、河马充电等充电桩品牌被指收费“有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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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编者按 即日起,《中国消费者报》将刊发“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乱象调查”系列报道,聚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市场出现的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日前 《中国消费者报》 3·15消费者之声全媒体互动平台 收到新闻线索反映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商家涉嫌多扣费 记者实地体验 小蚂蚁充电、绿充、车充安等 14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服务发现 各品牌充电收费规定五花八门 普遍存在计时不合理 涉嫌多收费等问题 车充安、智慧易充、河马充电等 按小时扣费不合理 “很多充电桩长期、持续性地每次几角几分钱地悄悄从消费者钱袋子里‘偷钱’。” 北京市消费者王女士告诉记者说,两年多来,她家的电动自行车一直在离小区距离最近的车充安充电桩充电,扫码后要先关注其微信公众号,并在账户里充值后才能使用,计费标准是0.25元/小时,就算充电1分钟,也会被扣0.25元。 王女士提供的订单截图显示,2023年4月22日,充电时长75分钟,扣款0.5元;2023年9月25日,充电时长487分钟,扣款2.25元。王女士认为,充电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不合理,应该以分钟计价,用多长时间扣多少钱,完全可以计算清楚。 据王女士统计,她个人在车充安充电桩充电一年大概要多扣费3.6元,占应扣费的比例约18.7%。多收费涉及的不仅是她一个人,需要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消费者都会被多扣费。 车充安微信公众号显示的公司名称是北京车充安科技有限公司。4月23日,记者向该公司在线客服咨询充电不足1小时仍按1小时扣费的问题,客服表示,费率是最小计费单位,1小时之内收费0.25元。 其他充电桩收费情况如何呢? 记者打算亲测一番 记者发现,各品牌均需要关注品牌微信公众号或品牌微信小程序,并授权微信个人信息或手机号,才能进入充电页面。绿充、车充安、铁塔充电、智慧易充、乾润科技、享充云、河马充电、乐充派、驴闪充、点点畅行、闪开来电和驴充充等12个品牌均未在二维码旁边标明价格。 智慧易充微信公众号显示的计费标准为0.35元/小时,记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19分钟,扣费0.35元; 河马充电站微信小程序显示的计费标准为0.25元/小时,记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48分钟,扣费0.25元; 全来电科技微信小程序显示的计费标准为0.5元/小时,记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19分钟,扣费0.5元。 记者发现 除全来电以外 智慧易充、河马充电、车充安 均未提前告知消费者 充电不足1小时要按1小时扣费 充电有礼、小蚂蚁充电 收费标准遭质疑 无独有偶,重庆市消费者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分别于1月8日和1月22日通过充电有礼微信小程序在小区楼下的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第一次是从电量即将耗尽充至满电,第二次是从剩余75%左右的电量充至满电,但均花费了3元。 “因为没有充满自停的选项,为确保电动自行车能充满电,我几乎每次都选择购买3元充电9小时的套餐,每次实际充的电量都不同,但扣费却是一样。”高先生告诉记者。 充电有礼微信小程序显示其账号主体对应的公司为广东星云开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月23日,记者在小程序首页点击“客服中心”,结果显示“敬请期待”,无法联系到客服。 记者在小蚂蚁充电微信公众号查看自己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记录,1月1日和1月9日分别充电两次,充电时长为467分钟和379分钟,支付2.64元和2.15元。记者计算后发现,按1元充电3小时的收费标准,两笔订单应扣费2.59元和2.11元,但却多扣了0.05元和0.04元。 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一年半以来,一共有71笔订单,总充电时长为25851分钟,应扣费金额是143.62元,实际扣费金额是147.65元,多扣费4.03元。其中有多笔订单均扣费0.33元,但充电时长却分别为53分钟、43分钟和34分钟;有多笔订单均扣费3元,但充电时长却分别为540分钟、520分钟和512分钟。 记者发现,小蚂蚁充电微信公众号关联企业北京小蚂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3月下旬将计费方式由按时间计费改成了按“电费+服务费”模式计费。 乾润科技、闪开来电、驴充充 存在无法核算费用的问题 共享充电柜北京乾润科技微信公众号、闪开来电微信公众号和驴充充+微信小程序显示的计费标准是每度电收取对应的电费和服务费,记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后,发现订单详情并没有显示具体的用电量是多少度,导致无法核算所收费用是否准确。 驴充充订单未显示具体耗电量 闪开来电微信公众号中显示的公司名称是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4月23日,记者咨询在线客服订单详情没有显示具体用电量的原因,客服让记者提供了充电绑定的手机号码后,才查询告知具体充电量。 专家观点涉嫌侵权和违规 4月24日,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胡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接受充电服务需先用手机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进入小程序,然后进一步登录提供个人信息,意味着没有智能手机或未安装微信应用软件的用户将无法接受充电服务,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胡钢分析认为,充电桩现场未标明计费方式和价格,仅提供一个充电二维码,只有当消费者扫码后才能看到计费方式和价格,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仅有二维码不构成明码标价。 “上述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多扣费的几种情况,以及订单详情页未显示具体充电量的问题,反映出其计量的不准确,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存在多扣费的行为,同时还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胡钢建议,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涉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权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行业的相关行业组织和领军企业应率先自律自省,及时完善相关的合法合规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样企业才能发展,行业才能兴旺。 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22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 - 88315438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杜科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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