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知县,古代县衙里面还有多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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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知县,古代县衙里面还有多少官?

2023-08-13 12: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除了知县,古代县衙里面还有多少官?

秦朝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郡县制开始正式登山历史舞台。县的内部机构开始形成,这个时期,县官的称谓视其管辖的县人口多寡而定,超过一万户的县称为县令,少于一万户的为县长。

魏晋至唐朝县制出现了很大变革,县官统一称县令, 不再有称谓上的区别。除了县令, 还有其他形式的县官。县令出缺时,若替补者资历尚浅,则称其为知县。县衙佐属也做了具体规范,人员控制在29人至54人。

宋朝时期知县已经和县令一样, 同为县官的称谓。宋朝时期的县吏设立非常灵活,如果县人口多,事务繁杂,县吏数量多,如果县比较小,县吏的数量就设置的少。北宋时开始设立仅次于县令的县丞,以帮助县令管理县里大小事务。

明朝阶段的县官由从六品、正七品到从七品三个等级。清朝县官没有差异,统一为七品。县官和其他朝代类似,掌管一县的政务、教育、司法等相关事务。明清时期县衙条块分割的状况更加明显,部门分化由此开始出现雏形。到了清代,县官开始聘用师爷作为自己的幕僚。

自郡县制登上中国历史的舞台以来,县官始终拥有其管辖范围内最高权力,概括为“扬风化,抚黎民,审冤屈,躬狱讼,知百姓疾苦。”县官负责县域所有的事务,县衙其他官吏无权替县官执行政令, 必须听命于县令。

县制是封建君主专制时期相对稳定的行政制度,县制始终主要由县官、县吏和衙役三个层级组成,数千年来变化幅度较小。而县吏的构成在不断调整,由汉朝时期数量庞杂到唐朝时限定为一定的人数,再到明清时期划分为刑工户等六房。县府组织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最初是由秦汉时期的功、户、奏、辞等曹, 到隋唐的司功佐、司仓佐,再到明清时期分化为工礼兵户等六房。这些变革都根据统治的需要不断调整。

知县的副手主要是县丞、主簿、典史。

县丞,常务副手,正八品,主管全县的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

主簿,第二副手,正九品,主管户籍、缉捕、文书办理;

典史,班子成员,没有品级,日常主管监察狱囚。实践中县丞和主簿不管的事典史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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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人都是由吏部铨选任命的,属于朝廷命官,都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县丞廨、主簿廨、典史廨(廨,官吏办公的地方,类似于现在的办公室),每人配一名无品级的助手——攒典。

县衙日常办公机构,分为吏(主管全县吏员的升迁调补,登记本县进士、举人等在外地做官情况)、户(主管全县税收纳粮上缴国库、钱粮地亩清册,赈灾发放等事务)、礼(主管祀神、祭孔、庆典、儒学教育,组织童生考试,知县出巡时,礼房还负责仪仗、保卫、鼓乐等事务)、兵(主管全县征集兵丁、马匹、训练民兵,向当地驻军输送兵源,也负责驿站、城防、剿匪等事务)、刑(主管全县司法刑狱,民、刑案件)、工(主管全县生产制造等事务)六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每房都设有一个头目,叫“经承”,一个副头目,叫“管年”。头目和副头目下面是若干书吏,承担具体的业务工作。

六房的工作人员统称为“胥吏”,他们都读过书,能写文章会算账,熟悉法律条文,一般五年合同制,期满走人,称职或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九品或未入流的顶戴,还可以候补县丞、主簿。

在县衙,胥吏还不算最底层的公务员,因为还有三班衙役。三班衙役指皂班、壮班、快班。皂班负责在知县升堂审案时站班、行刑;壮班是勤务人员,负责跑腿送件报消息;快班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捕快”,负责侦查破案,缉拿盗匪,押解囚犯。

三班衙役与禁卒(狱卒)、门子(看门的)、弓兵(巡逻、缉捕的兵士)、仵作(勘验尸体的)、刽子手、粮差、盐差、稳婆(接生婆)等,统称衙役,处于权力结构的最底层,他们没有工资,靠收取陋规费(灰色收入)生活,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大清法律将他们贬为贱籍,其子孙三代不得入仕。

除了以上人员外,在献礼还有一些朝廷的属官,专门从事专项工作,如,教谕,正八品,主管全县的教育、考试、祭孔;副手称为训导,正九品,负责协助教谕。如,巡检,从九品,掌管某一地区的治安事务。

此外,知县还有课税大使(主管典商税收)、训科1人(主管全县医生和兽医)、训术1人(主管全县阴阳、风水先生,兼管天文地理、星象气候)、僧会司1人(主管全县僧人)、道会司1人(主管全县道士)等属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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