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诉讼案卷的高效整理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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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诉讼案卷的高效整理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配)

2024-07-11 13:2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我们代理的疑难复杂土地类诉讼案件,都是标的额大且历史遗留居多,当事人对委托的律师都非常挑剔,不仅要求在土地诉讼专业方面非常精深,而且还要求超强的执行力。

面对如此浩瀚的卷宗以及客户的迫切需求,如何快速锁定争议焦点,挖掘案件细节,寻找可以制订或支撑诉讼策略的突破点,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 清晰、准确且规范的卷宗,对于提高办案效率,又是这第一步的基础所在。

整理电子诉讼案卷时,我们的脑海里会经常冒出这样的问题:

什么文件需要分拆? 文件名在命名时需要涵盖什么信息? 这些信息如何排序? 分隔符号应该选择什么? 分拆后的文件,如何与每次不同的诉讼策略契合? 如何能为主办律师起草文书、助理们准备证据材料快速精准定位所用?

笔者以批量处理技术和办案文件制作衔接为思路,在实践中反复试验,最终汇总为本文,期望能为上述问题找到较为高效的解决方法。

文末附有文件命名格式的推荐,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启发。

二、电子卷宗的整理原则

电子卷宗的整理目标自然是为了下一步更有效率地梳理案情,故必须从全面性、实用性上考虑,满足文件快速查找、与办案文件的制作无缝衔接,最终达到迅速提高办案效率的目的。

(一)原则一:考虑兼容能力

整理卷宗的时候考虑兼容,主要是为了与办案的其他流程相衔接,避免案件小组成员间的重复工作,其中包括三方面:

1.与文书制作兼容

我们在撰写诉讼文书时,经常会需要引用相关的证据。若在卷宗整理时,刻意将文件命名的标题字段与证据中的标题保持一致,不但能够提高我们查找文件的速度,还能在引用证据时更为规范。

而且,由于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涉及的具体事实非常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大事记的形式梳理案情。

在准确命名文件标题后,只要通过本文所分享的小技巧,可以批量生成文件目录,同时并为大事记的制作提供便利。

2.与团队协作兼容

如果是团队服务的律师,那么建立统一的标准很有必要,能够提高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协作的效率。

即使是个人独立执业的律师,还是建议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整理方法, 一是考虑到形成习惯之后无需每次花费时间重新思考整理方法,二是单独执业的律师依然会存在不少与其他律师合作的情形。

3.与应用软件兼容

电子卷宗整理本身并非是最终的目的,我们整理卷宗始终是为了办案服务的,所以整理后的卷宗,必须要兼顾我们其他办案流程的需要,这就需要考虑到与其他应用软件的配合。

实际上,在我们常用的办公软件中,是存在通用的时间格式的(下文会介绍到),当我们输入的格式与通用格式兼容,则可以节省额外替换输入和调整的时间。

(二)原则二:提高检索效率

电子卷宗一大优势,就是可以快速检索。但如何能够更高效地检索,需要我们前期做好卷宗整理作为检索基础。文件的命名越是简洁、清晰、完备,越能提高我们的检索效率。

也因此,文件的命名也应该配合我们的检索习惯,字段信息的选择,应符合我们大脑中的“关键词”提炼习惯,选择越有辨识度的字段越好。

例如,若我们所代理的案件所在地是我们首次代理的地区,不妨在项目文件夹或文件名中加入该字段,以提高我们的检索效率。

(三)原则三:减少操作负担

当我们查阅电子卷宗时,或许打开第一个文件夹没感觉,当我们连续打开第五、六个文件夹才能找到我们所想要的文件时,我们的心情也是会随着这样繁复的操作而逐渐焦躁。

1.文件名不宜过长

命名时候需要注意,在部分 Windows 系统中的文件名长度有所限制,而该长度的构成不仅包括文件名本身,还包括扩展名及所处的文件夹及其路径(即:有几层文件夹就需要将所有层数相加作为总的文件名长度),合共为 255 个英文字符。

若文件路径与文件名过长,有可能会出现不能复制黏贴、解压、云储存软件同步等问题。如果文件名过长,会导致系统默认的文件夹目录上的“名称”标签栏下的信息无法全部显示,这时便需要我们手动拉长文件夹详细信息分列,无疑会增加操作负担。

2.文件与文件夹命名一体化思考

文件夹数量过多,会导致打开文件效率降低。一般而言,在项目文件夹内,建议设置的文件夹层级最好不要超过三层。

实际上,若我们在检索文件的时候使用一些专业的检索软件(如:Everything),则可以看到该文件所处的文件夹及其路径(可以设置为双击路径打开该文件夹),没必要在文件命名时将与文件夹重复的信息录入进去。

若需要对文件进行分类,可以考虑增加文件名的字段,使得文件与文件夹之间的结构更为扁平化来实现,即:通过文件命名时所涵盖的信息来替代文件夹。

例如,文件夹的名称为“一审”,该文件夹下的文件名无需再次包含“一审”这一字段。相反,若并未额外建立“一审”的文件夹,则可以直接通过文件名的字段进行筛选。

所以,我们在命名文件名时,不仅要考虑文件自身的名称,还需要考虑与文件夹名称的兼容。

3.减少重复手动操作

当我们有大量文件需要重复处理操作的时候,能交给计算机软件或者程序批量处理的,不要手动处理。

我们只需要在处理文件前,找到所需要进行的操作的共性,然后通过综合搜索引擎检索(如:百度一下),即可找到相应的教程。

例如,我们想要批量增加文件名前缀,一个个文件去修改调整无疑会十分浪费时间,这时候我们可以检索“批量 增加前缀”即可以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 文件命名、批量处理及拆分方法

整理电子卷宗前,会根据阅卷的便捷需要对文件类型进行区分,一般分为以下四类: 程序性文件、司法机关文书、诉讼主体文书、事实类文件。

(1)程序性文件:包括立案、收案、传票、授权、送达等法院程序性要求所产生的文件。

(2)司法机关文件:法院的裁判文书、检察机关的抗诉书等。

(3)诉讼主体文件:即是指诉讼主体陈述事实与理由、提出主张的文书,根据证据规则,其内容有可能成为自认的证据,故需要特别将其区别出来。包括: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监督申请书、答辩状、证据目录、质证意见、代理词、庭审笔录、情况说明等。之所以将庭审笔录也纳入范围,是因为庭审笔录记录了当事人的陈述内容,在确保记录真实准确的情况下,有可能作为言辞证据,故一般会将庭审笔录归入诉讼主体文书一并整理。

(4)事实类文件:主要指证据等。

通过不同的分类,可以在我们不同的需求情况下,选择更合适自己的整理方法。

1. 字段的选择及排序

如上面所介绍的,文件的命名除了要长度适中外,为了达到提高检索效率的目的,还要涵盖必要信息。

文件名可能包含的字段包括:标题、主体、案由、程序、日期、版本等。

常用的文件名字段为:(提交)主体、标题、程序、日期,但这些字段之间的顺序如何排列,何者为先,何者为后,则需要了解在办案过程中各类文件不同的性质来决定:

(1)程序性文件: 一般涉及到时效判定,一般按日期在先进行排列。

(2)司法机关文件:这些都更侧重于其所处的程序,一般按日期在先进行排列。

(3)诉讼主体文件:该类文件,其制作时间往往没有表达者身份更为重要,所以为了兼顾案件办理思路的习惯,按文书制作主体在先进行排列更方便。

(4)事实类文件:兼顾制作大事记的需要,一般按日期在先进行排列。

可以看出,大量文件还是较为适合以日期在先的方式进行排列,即: 【日期 主体,标题_程序】,而诉讼主体文件较为适合以 【主体,标题_程序 日期】的方式命名文件。

如果有点轻微的“强迫症”,也可以为诉讼主体文件额外创建一个文件夹,这样能够保持一个文件夹内的排序一致,也能配合我们的查阅习惯。

2. 一键生成文件目录

网络上有非常多的批量生成方法、例如通过压缩文件夹的路径复制、应用软件的自动生成、以及通过批量处理命令 bat 实现。

具体方法详见如下小技巧:

第一步:在拟生成目录的文件夹内,新建 txt 格式的记事本文件。

第二步:打开 txt 文件输入“DIR *.* /B >LIST.TXT”并保存。

第三步:将 txt 文件修改为 bat 格式。

第四步:双击 bat 文件,文件夹内即生成“LIST.TXT”文件,该文件夹内的文件名皆在其中,我们使用时只需要删除该文档里面“LIST.TXT”和 bat 文件(如“一键生成文件目录.bat”)这两项内容即可。

注:(详情可参阅《超级简单的批量提取文件夹内文件名的经典方法》作者 IT 部落窝)

在我们向客户、团队进行汇报并确认案件材料时,若文件数量较多,不妨通过该批量处理方法快捷生成目录。

3. 分隔符的选择

当我们在命名文件时,在考虑好选择什么字段作为文件名一部分后,还需要考虑用什么分隔符作为字段与字段之间的链接。

对文件和文件夹命名不能使用这 9 个字符: / : * " < > | ?,具体在命名或者重命名的时候如果输入了这些字符就会有提示。

实际上,在笔者过往的经验,遇到使用“_”(下划线)、“-”(中横线)、“ ”(英文输入法空格)、“vs”各种形式的都有。这些分隔符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当考虑到与批量处理方法兼容的情况,则会有所不同。

(1) 与日期格式的兼容

在选择单元格格式中可以选择输出为中文日期。如:

(2) 与 Excel 的文本分列兼容

在 Excel 中有一项名为“文本分列”的功能,可以对数据进行分列处理的功能,将单元格内的信息分拆成不同的列,通过这样的分拆,我们便可以通过 Excel 的数据筛选功能,对所需要的信息进行不同维度的排序。

而“文本分列”最常用的,便是通过我们所选择的分隔符号来实现的。

以 2016 版的 Excel 为例,文本分列时候可以使用的分隔符号,包括系统默认的“分号”(英文)、“逗号”(英文)、“空格”(英文)以及“其他”。在“其他”的选项中,可以将分隔符自定义为中文字符,如中文的逗号、句号以及空格等都可以实现,但前提是只能定义为单一字符,不允许使用字符组合。

换言之,如按“主体vs主体”的模式命名,则不能直接分拆数据,而需要先行通过“查找”并“替换”的方式,将“vs”替换成分隔符来实现。

根据实际的需要,如果想在使用文本分列时有更多的分列选择,可以考虑通过使用不同的分隔符来同时命名文件。

具体方法详见如下小技巧:

第一步:选择要分列的文本,选择“数据”选项卡,点击“分列”。

第二步:选择分隔符号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根据需要勾选和设置要分列的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点击完成,即可得到分列后的表格。

4. 自动生成大事记框架

文本分列之后,只要我们补充输入表头,选择全部表头单元格,打开“数据”标签页,点击“筛选”后,选择需要排序的列,即可实现数据的升降序排列。

当文件数量非常多的情况下,可以用该方法批量处理,快速制作出大事记的框架。

按升序排列可得结果:

5. 电子文件的拆分方法

一般而言,无论是我们将阅卷所得的材料扫描后,建议保留阅卷回来的电子源文件保留源文件,并记录好阅卷人信息及阅卷时间。

对于不同类型的文件,是否拆分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1)程序性文件:可以不进行拆分。但当该类文件与案件的争议焦点相结合,如案件涉及到程序违法、诉讼时效等问题,司法机关的程序性文书仍然需要特别拆分出来,为我们的诉讼策略提供依据。

(2)司法机关文件:由于该类文件一般涉及到事实查明及争议焦点的认定,一般而言属于必须拆分文件。

(3)诉讼主体文件:由于诉讼主体文件直接涉及到双方诉求和所陈述的事实,更有可能构成自认,所以属于必须拆分文件。

(4)事实类文件:选择与争议焦点密切关联的文件拆分。

有些案件的卷宗数量庞大,所涉及的文件数量非常多,若强求全部拆分,不但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而且可能会因为拆分后的过多文件,干扰我们对重要文件的查找。

所以,文件的拆分,应该要依据案件争议焦点有侧重地进行。同时,保留原始卷宗,能够在我们发现新的突破点时,不至于丢失证据。

四、总结

总结上面所介绍的原则与方法,笔者简单推荐如下两种命名方式:

文件数量不算非常多的情况下,建议将不同审级的文件都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下,即采用方式 2。 文件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可以分别创建不同审级的文件夹,即采用方式 1。 若文件名需要增加字段,建议与其他字段间已经使用的分隔符相区别,这样我们可以在 Excel 文本分列时有更多选择权。

电子诉讼案卷整理的目的是减少我们查阅案卷、制作文书的操作负担,最终提高我们的办案效率。 尤其是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文件数量多、时限短,为自己或团队打造一套合适的电子卷宗整理方法变得更为重要。

当然,具体要采用何种文件夹层级设置、命名方式,需要我们根据团队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效率与成本之间找到平衡。

以上为笔者对电子诉讼案卷整理的一点简单思考,如果觉得对您有所启发,希望您点赞与转发。

如果对这个问题有其他思考或经验,欢迎您在文末留言区和我们分享。

责任编辑:天宇 | 专栏编辑:江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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