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可能走上君主立宪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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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有可能走上君主立宪制吗?

2023-06-02 02: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综上,英国内阁的直接权力来源是议会,而根本的权力来源则是选民和习惯法。

再来看中国。

明朝的内阁,实质上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内阁阁员,甚至首辅权力的大小,都是根据皇帝的喜好决定的。换言之,如果皇帝愿意,内阁首辅可以一文不值。而之前的宰相制度,宰相的权力是制度赋予的,也就是说,皇帝认命一个人做宰相,那么这个人的职权范围是固定的,皇帝无法决定其权力大小,只能决定谁做宰相,即,宰相权力是制度赋予的。

然而内阁则不同。内阁首辅并不是一个实际的官职,内阁官员真正的品级都是非常低,但由于许多内阁成员都是兼任尚书等官职,所以内阁成员本人的品级很高。同时,内阁的权力大小,取决于皇帝的信任程度和皇帝本人对于权力的态度。

所以,虽然明朝中期出了徐阶,张居正等权力极大的首辅,但其背后,都是有皇帝撑腰(张居正是李太后),同时也和他们个人能力有关;当皇都不想给予内阁太大权力时,如崇祯皇帝,在位17年,内阁首辅换了十九任;当皇帝想搞垮一个权势滔天的首辅时也是易如反掌,比如嘉靖皇帝轻而易举地团灭严(嵩)党。因为内阁权力本身就是皇帝权力的一部分让度,皇帝想放权则放,想收则收,根本没有制度赋予内阁稳定的权力。内阁实质上,并不是权力机关,也没有法定行政权,其不过是皇帝的内侍机构而已。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所谓的内阁权力大,只不过是现代人直观去看历史产生的错觉而已,事实上,明朝的内阁,权力来源正是皇帝,而内阁,则是皇权加强的产物。

以上就是英国和明朝内阁的区别。从制度基础而言,英国内阁制度是基于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民主政治的,而明朝内阁则基于专制制度;从制度地位而言,英国内阁是国家最高政府机关,而明朝内阁则仅仅是类似于智囊团的皇帝顾问机构而已;从权力来源而言,英国内阁权力来源于议会和选民,而明朝内阁权力则是皇权的分支。所以说,二者相差甚远,仅有名字相同而已。

那么明朝为什么无法发展出君主立宪?

首先,君主立宪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制度表现形式,其基于民主制度产生。中国没有相应的社会基础。中国无论是平民,士人,还是地主,都没有选举权,君主立宪中“宪”的基础不存在。而且,中国明朝不存在类似议会的民主代议机构,更难以产生并非官员的“议员”,这与中国传统不符。

再者,中国古代的皇权是逐步扩大的。废除宰相,设立内阁,军机处(清朝)就是很好的体现。这与以限制君权为主要目的的君主立宪制不相符合。

其三,明朝并没有系统的关于政治制度建构的理论。而英国,或者说西方,在马基雅维利之后,政治哲学迅速发展,尤其是霍布斯,其《利维坦》详细论述了政府产生的原因,和政府的具体职能和组织原则;而后来的约翰洛克更是提出来三权分立,社会契约等主张,完善了政治理论。反观中国,这些都是缺乏的。即使到了中国专政体制高度成熟的明朝,依然没有出现关于政治构建的成熟理论体系和基本原则。

其四,中国皇权是难以被明确限制的。因为中国明朝以道德理论来对皇帝进行柔性限制,主动权在皇帝,即,即使皇帝违反,也没有具体能处罚他的人;而君主立宪,皇帝被明确的规则(不是模糊的原则)限制,且违规会处罚。

最后,君主立宪,其限制王权的许多规则,都来自于英国的习惯法的传统,即政治,法律先例必须被遵守,除非你有更加合理充足的理由(从现实可行性和逻辑上都合理充足),才能改变。所以英国的君主权力一旦被蚕食,再也没有回来的可能,因为先例如此,而且和民主原则不符。而中国,皇帝没有义务去遵守任何政治或法律原则。

所以说,通过分析,可以得到两点结论:

一,明朝内阁和英国内阁无论从权力来源,构建基础,还是制度地位而言,都是大不相同。只是由于二者最初最初的性质有些相似,所以才将英文“cabinet”翻译为“内阁”。

二,中国的政治传统,社会基础,都难以产生民主制度,而作为民主制度表现形式的君主立宪制,自然也不可能在中国产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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