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精讲:古书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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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精讲:古书的注解

2024-07-14 04: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4.注释的中落——宋、元、明

(1)本期注释的特点

理学盛行,学者们的注释,往往抛弃汉、唐的求实传统,强经就我,用儒家经典来阐明自己的思想,将训诂变成唯心主义理学的工具,其传注每每不合古书本意。

(2)本期注释古书的重要书籍

《四书集注》(《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周易本义》、《诗集传》、《楚辞集注》等,邢昺的《论语注疏》、《孝经注疏》、《尔雅注疏》和孙奭的《孟子注疏》。

5、注释的复兴——清

(1)复兴的原因

清代继承、发扬了汉代朴学传统,是我国文字训诂学的黄金时代,在整理、注释古籍方面,成绩尤为突出。考订、注释古书中的词义,许多学者都把文字的形、音,义联系起来综合研究,将语言文字学、考据学与经学、史学密切结合,考文字,正音读,求确诂。几乎每一部重要的典籍清代学者都作了新的注释,从经、史到子、集,其注释范围之广,数量之多,质量之精,都是前无古人的。

三、旧注的体例

1.传

“传”是传述的意思。在秦汉之际,把儒家的“六经”(易、诗、书、礼、乐、春秋)称为“经”,把给经典作解释的文字叫“传”。如《诗经》有齐后氏传、齐孙氏传、韩外传等;《春秋》有左氏传、谷梁传、公羊传、邹氏传、夹氏传等。

西汉的“传”主要是一种通论式的文字,大抵陈述经文大意,补以事实等,并非对古书逐字逐句作解。到了东汉,“传”才注重字、词、句的注释,成为严格意义上的训诂式的文字。如:《毛传》就是毛亨对《诗经》的注解,孔安国对《尚书》的注解叫“孔传”(据清人考证,是晋朝人伪作的,所以又称伪孔传)。

2.笺

《说文》:“笺,表识书也。”即表明记识书意。郑玄在《六艺论》里说:“注《诗》宗毛为主,毛义若隐,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也。”(《经典释文·毛诗音义》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云:“康成(按:即郑玄)特因《毛传》而表识其傍,如今人之笺记,积而成帙,故谓之笺。”“笺”的意思是对毛传有所阐发和补充,但后来别的一些古书的注解,称为“笺证、笺注”之类,不一定含有对原来的注加以阐发和补充的意思,只是“注解”的意思。

3.注

《说文》:“注,灌也。”“注”的本义是灌注,诠释古书称“注”,乃后起引申义。其得名由来,唐·贾公彦《仪礼疏》云:“注者,注义于经下,若水之注物也”。注释古书称“注”始于东汉学者郑玄。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毛君、孔安国、马融、王肃之徒,其所注书,皆称为传,郑玄则谓之注。”(《左传注流》卷二)郑氏遍注诸经,如《仪礼注》、《周官注》、《礼记注》、《论语注》、《孝经注》、《孟子注》等。受郑氏影响,其后有的学者也称自己对古书的注释为“注”,如高诱的《战国策注》、《吕氏春秋注》等。“注”也写作“注”,《一切经音义》卷六引《字林》“注,解也。”但“注”可以是对古书注解(各种名称的注)的通称,如《十三经注疏》的“注”,就包括毛传、郑笺。

4.疏

义疏萌芽于汉末,盛行于六朝。六朝人去古已远,不但对先秦古籍的词句不易理解,就连汉代的传注也需加以诠释,方能理解其义,义疏之学便应运而生。除此之外。义疏的兴起也受了佛学和玄学的影响。玄学家崇尚清谈;佛教聚徒讲经,极力推衍义旨;于是儒生也为儒家经典作疏,申明经旨,阐发义理。“疏”是相对于“注”而言的,是在“注”的基础上再一步作注,既解释古书正文,也解释古书的注,如《礼记》郑玄注、孔颖达疏;《庄子》郭象注、成玄英疏。

5.正义

所谓“正义”,即正前人的义疏,与义疏一样既解经又释前人传注。所不同的是,义疏可由说经家任意发挥,可违背旧注;正义强调学有所宗,专主一家,对所采用、解释的旧注只能引申而不可另立新说,提倡“疏不破注”。“正义”是指解释经传而得义之正者。“疏”也可叫“正义”,如孔颖达《五经正义》就是为五经分别作的疏,但并不是所有的正义都等于“疏”,如张守节《史记正义》是注非疏。

6.章句

“章句”是指“离章析句,委曲支派”,除解释字词外,还串讲文章大意,如赵歧《孟子章句》、王逸《楚辞章句》。《孟子章句》在每一篇后有“章旨”,就是概括一段大意。不过这种解释文章大意的注解方法,并非只在以“章句”为名的注解中才采用,如《毛传》,虽不以“章句”为名,在注释时也串解文章大意的。

7.集解

“集解”是选取各家的注解,有时也参以己意,如何晏《论语集解》。

8.音义

音义是一种注音释义的著作,兴起于魏晋,另有音训、音诂、音注、音解、音证、音隐、音释等名称。唐陆德明的《经典释文》由《周易音义》、《尚书音义》、《毛诗音义》、《周礼音义》等十四部典籍的音义组成,是音义类注释的代表作。这类著作以注音为主,有时兼有简单释义,或指出经典不同版本的异文现象。音义书在给多音多义的词注音时,注音本身即暗含着释义,这是应该注意的。

四、术语

1.曰、为、谓之

是用来解释字词含义的,被解释的词都放在术语的后面,强调被释词的特点,用来辨析近义词、同义词,可译作“叫”、“叫做”等。如:

(1)“胡瞻尔庭有悬特兮。”毛传:“兽三岁曰特。”

(2)“胡取禾三百囷兮。”毛传:“圆者为囷。”

(3)“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毛传:“水草交谓之麋。”

2.谓

用来解说词语意义的范围,使用时被解释的词语在前,多用于以具体释抽象,以狭义释广义,说明被释词语在句中特指某一事物或有其特殊含义。译为“指的是”。有时也可用来串讲句义,相当于现代汉语“说(的是)”如:

(1)“树艺五谷。”赵岐注:“五谷谓稻黍稷麦菽也。”

(2)“阴阳易位,时不当兮。”朱熹注:“阴谓小人,阳谓君子。”

(3)《诗·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郑笺:“迁,徙也。谓乡时之鸟出从深谷,今移从高木。”

3.貌、之貌

解释动词或形容词,说明被释词语的性质或状态。译为“……的样子”。如:

(1)“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郭象注:“泠然,轻妙之貌。”

(2)“众踥蹀而日进兮。”洪兴祖注:“踥蹀,行貌。”

4.犹

注释词和被注释词在某一语境中意义相通,用于以意义相近、相同或相关的词作释。译为“等于说”。如:

(1)“置之河之侧兮。”毛传:“侧,犹涯也。”

(2)“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赵岐注:“老,犹敬也;幼犹爱也。”

(3)《左传·庄公十年》:“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杜预注:“间犹与也。”

5.之言、之为言

声训术语,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词来注释,表示释词与被释词不但有意义联系,而且读音相同或相近。如:

(1)“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注:“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于心而不失也。”

(2)“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郑玄注:“媒之言谋也。”

(3)《诗·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剪勿拜。”郑笺:“拜之言拔也。”

6.读曰、读为

用本字来说明通假字,点明通假现象;“读为”有时也可用来指出某字在特定语言环境中的意义或音义。如:

(1)“而御六气之辩。”郭庆藩注:“辩读为变。”

(2)“播时百谷。”郑玄注:“时读曰莳。”

(3)《周礼·春官·大祝》:“辨九拜:……七曰奇拜。”郑玄注引杜子春曰:“奇读为奇偶之奇,谓先屈一膝,今雅拜是也。”

7.读若、读如

主要作用是注音,也可用来说明通假现象,还可指出在特定上下文里的意义或音义,如:

(1)霾两轮兮絷四马。”洪兴祖注:“霾读若埋。”

(2)《礼记·中庸》:“(武王)壹戎衣而有天下。”郑玄注:“戎,兵也。衣,读如殷。…… 壹戎殷者,壹用兵伐殷也。”

(3)《国语·晋语二》:“暇豫之吾吾,不如乌乌。”韦昭注:“吾读如鱼。”

(4)《仪礼·乡饮酒礼》:“公如大夫入。”郑玄注:“如读若今之若。”

8.衍文、脱文

指古籍在传抄刊刻中误加的字和漏掉的字。如:

(1)户县有人将钱绢向市市人觉其精神愚钝又见喭颐稍长乃语云何可偷我驴鞍桥之将作下颔欲送官府此人乃患以钱绢求充驴鞍桥之直空手还家其妻问之具以此报妻语云何物驴鞍桥之直空手还家其妻问之具以此报妻语云何物驴鞍桥堪作下颔纵送官府分疏自应得脱何须浪与他钱绢

文章转自“古代文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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